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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9 06:52:53| 人氣4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評分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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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ㄤ婷同為仲夫助理,忙碌相同之事。這幾天順便幫ㄤ婷改她其中一次作業的兩題,我看了一下她的配分及評分標準,我再回頭看看我改的配分及評分標準,忽然讓我想到刑法的錯誤理論,不經啞然。

被ㄤ婷改到的人,因為她是用爭點幾分幾分去計分的,所以配分及評分相當嚴謹而固定,沒答到爭點就沒分,往往最後必須靠前、後調分才能使成績常態化,此時即產生所謂的主客觀不一致:主觀上程度未必真的那麼差,客觀上表現出來的(初次)分數卻很低。

相反的,我的個性雖然看似雞八毛,喜歡批評別人,但是真實的我其實隱藏了喜歡討好別人的個性存在(這是不好的評價我覺得),這一點我自己也感受得到。我基本上幾個大考點一定會列入配分外,其他就是看論述良寙,沒有硬性配分,所以我的評分標準相對來說是挺寬鬆的,寫得很好九十幾分不少人,就算寫得不好的也有七十分,一百人之中大概只有一、兩個不及格,而且會讓我徘徊再三。此時也產生所謂的主、客觀不一致:主觀上程度未必真的有那麼好,客觀上表現出來的分數卻那麼高。

當然,這兩門課的性質本來就不太相同,不過我覺得其實是改的人先天上的個性就不同。今天縱使易地而處,最多只是ㄤ婷的評分標準略寬而我略嚴而已。我覺得這挺有意思的,沒有好壞的問題(因為其實分數都是相對分數),但是卻可以看出每個人的行事風格。當然,這也會產生一些不公平的現象(例如申請獎學金),可能也有賴制度的修正,例如以固定級距的方式,輔以特殊個案調整(例如某班真的太優秀,固定級距不公平)。

我要亂入一下,這就是我覺得量刑遲早會面臨被要求精緻化的緣故(不論是透過立法或司法),同樣是刑法57條、同樣是相同的案情,如果是ㄤ婷判,可能每一款都會細看,加加減減,然後酌定一個刑期;我可能會看幾個我覺得在本案相對比較重要的,大致的衡量一下被特別強調的款項,儘管罪名相同,可能刑期就天南地北了。

這或許未必是57條的問題,但是操作上一定會有很大的歧異。或許我們本來就是認可這樣的歧異存在(因為刑度之間的寬度本來就是預留的),然而我認為目前的寬度太寬了,刑度常常會受到很多質疑(所謂因法官性別、因被告道歉、因告訴人與之和解...),看不出具體的區別,卻有很大的差異,仍然會使得法安定備受質疑。目前量刑最酷也最有爭議的大概就是美國了,還有所謂的公式表,我想未必要走到那條路上。但是我想量刑精緻化的問題是共通的,忘記哪個德國刑法學者叫八拉八拉的說過(懶得查了),量刑的寬度間距太大的話,其實會「削弱」罪刑法定的要求(我記得他的用語很謹慎,不是用違反,不過削弱到一個程度,大概就違反了吧)。

台長: 高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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