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07-04 10:38:37 | 人氣18|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島內的報導要倒過來看?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http://orzistic.org/z/pixmicat.php?res=159742&page_num=all

這件事可以從民法及刑法兩方面來探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3/8/2udtb.html
刑法方面,根據刑法第第354條(告訴乃論之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
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但是此條要成立,故意是一個很大的因素,你無法證明對方故意撞死你朋友的狗,所以刑事上無責任。民法方面,從民法損害賠償角度而言,必需對方有侵權行為,你才能向他求償;問題是,今天是你的狗跑到馬路上才被撞死,所以對方無侵權行為;且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84條明確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所以綜合以上分析,你不但無權向對方索求賠償,反而面臨被罰鍰的命運。
附帶一提的是,該司機有權利向你求償精神慰問金喔;所以算了吧,就讓這個悲劇到此結束,也藉這個機會提醒所有愛狗的大家,一定要看好自己的狗狗喔!!!

ps.昨晚有人牽我的狗.不熟鬆脫:一隻好種母就在馬路上俇奔.下場當然是不好:被撞氣胸跟本救不回:還好撞它的人也沒受傷:在下只能模鼻子去葬狗:發誓再也不讓人牽我的狗看我的狗!(昨晚撞死我的狗的騎車妹妹.無照騎車.依比例原則我可提告,看各付幾成的責任法律攻防:但是為狗告人沒意思.只能怪自己沒牽好狗.自吞苦果)(昨晚10.10分在花蓮中正國小前撞到我的小狗的妹妹.在下含淚原諒你!拜託你下次在鬧區不要飆車好嗎?沒事在市區騎機車飆個時速50-60公里快.幹嗎?撞的是人.你就慘了!~雖是狗,但一晚睡不著,心情悶到爆!在下急送狗急診.但我還是有抄下你的車牌.哀!真是要命.騎這樣快幹嗎?)

能去告撞到狗的人嗎 ?

不能

狗沒牽好跑到馬路上:你沒有法益上的角度可以勝訴的:除非車子撞進你家再撞死你家中綁好的狗或是家裡範圍內的狗:要不:新聞倒過來看好啦!免的觀念弄錯.害死自己!

新聞上被壓死吉娃娃的16歲小主人:1.狗沒綁好2.狗可能沒植入晶片3.以上兩點的法律責任.弄不好連家長都要連帶受罰:自己犯錯還鬧上新聞又公布撞到狗車子的影帶揚言人肉搜索.更是自己觸犯法條了啦!被人肉搜索的對造可以反告吧!

這真是一個烏龍報導.誤導大家的觀念了:島內許多新聞都是這樣子!?

台長: 奇萊虎taiwandog
人氣(18) | 回應(2)|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寶貝寵物(寵物介紹、飼養、日記)

(悄悄話)
2011-07-04 12:59:14
(悄悄話)
2011-07-04 13:13:1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