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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3 08:28:32| 人氣16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瓦斯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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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今(22)日在安南區怡安路與北安路、長溪路口,進行遷移線路工程時,包商不慎鑽破欣南瓦斯公司管路,造成瓦斯外洩;工務局接獲通知立即前往處理,除要求瓦斯公司緊急搶修,並召開緊急會議,釐清責任後,對台電、欣南瓦斯均祭出3萬元罰款,這也是針對挖到管線管路引起氣體外洩案第一次開出罰單。 工務局並提出強力要求,日後若管線單位施工不慎挖到管路,引起氣體外洩,將嚴正處罰,絕不寬貸。 工務局表示,臺南市公共設施管線圖資系統,由各管線單位提供的管線圖資彙整資料中顯示,怡安路與北安路、長溪路口處有埋設瓦斯管線,但初步了解,該瓦斯管線是10年前所埋設;為何埋管深度只有27公分?查該路口十分複雜造成底下管線交錯形成台電線路管障,致穿越之瓦斯管線無法深埋,且影響範圍較大;但現場查欣南瓦斯有辦理防護措施放警示帶及鋼筋混凝土保護版。 經工務局查明,台電該工程係配合市府路平專案進行調降人孔蓋施工,不過,養護工程科曾於102年9月9日邀集台電、瓦斯、中華電信等單位召開「北安路三段(安中路至長溪路)路面改善工程」,會中決議之一「本工程之管線單位除都市計畫樁、自來水及瓦斯外,皆需於103年1月31日前完成地下作業」,惟台電卻拖到8月22日,未先申請挖路證僅以傳真報備方式即進行施工,違反「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因此給予重罰。至於欣南瓦斯被挖破的管線,因埋管深度未達「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中規定,需達1.2公尺,雖有管障因素,但卻提不出核可證明,因此也一併罰處,以示警惕。 工務局強調,該局一再向各管線單位宣導,申請挖掘道路時,一定要事先查明管線圖資,確實了解地下其他管線的位置,不料仍發生挖破管線的憾事;因此,為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該局提出強力要求,日後若管線單位施工不慎挖到管路,引起氣體外洩,將嚴正處罰,絕不寬貸。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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