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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6 19:39:21| 人氣2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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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議會國民黨團抨擊李退之,罔顧民生,散會動議是違法裁決     

           
   【CITYBEING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臺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原訂26日今天開會後閉會,卻因為李退之議員提散會動議,主席敲槌,封殺台灣鯛和一例一休重要民生議題,國民黨團特召開記者會抨擊,裁決違反議會議事規則第二、二十八條及會議規範第三十二和第六十條,黨團指出,為什麼李退之說本次會期到此結束就閉會,是否以後議員不爽,大會第一天就提散會動議,七十天的會議都不需要開,市政將如何運作,議會法規編審表示,地方沒明確規範,解釋權責在內政部。

  國民黨團特別邀請議會秘書長郭伊彬和法規研究室編審傅然輝與會。 
 

  蔡淑惠議員表示,23日賴惠員議員提案關心台灣鯛問題,因不願並案,先提出『清點人數』動議,主席應優先處理,沒想到李退之議員接著提『散會動議』,主席反而先討論散會,依會議規範第三十二條『動議之附議,動議必須有一人以上附議始得成立。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但,議長賴美惠沒說她(附議)

  蔡淑惠說,再依第六十條『無異議認可之事項,如無異議,即為認可,如有異議,仍應提付討論及表決。』,也沒交付表決。26日大會議程就是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然後閉會,大會也沒變更議程,怎會散會就等於閉會。

  蔡育輝議員也指出,法律是有位階的,自治條例高於議事規則,議事規則又大於會議規範,所以依台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二條『台南市議會會議,除本會組織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行之,本規則未規定者,依會議規範之規定』,而依第二十八條『清點人數』,主席要先處理清點人數動議,結果,主席反而先處裡散會動議,並聽從李退之說的本會期到此結束,這次大會就這樣閉會。

  蔡育輝表示,議會議程是經程序委員會開會訂定,再經大會決議,所以要變更議程一定要經大會開會討論變更,怎會李退之說散會議程就全結束,賴惠員提的台灣鯛,他提的暫緩一例一休勞檢等議題,都是民生重大議題,現在全無法在下次大會進行討論。

  林燕祝議員也問編審說,今天開會適法性為何,既然大會沒變更議程,議員就應簽到開會。  

  編審傅然輝解釋說,清點人數和散會動議是併行的案子,主席可決定處理順序,議事規範規定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主席敲槌就可解釋為附議,至於,散會動議就表示為閉會嗎?地方法規沒明確規定,所以,解釋權責在內政部。

  洪玉鳳議員非常不滿的指出,今天開記者會就是要告訴國人,如果那天有議員因為不爽也比照辦理,按照今天台南市議會對散會動議的做法意,議員是選在大會開議的第一天提散會動議,是不是七十天的會期都不用開了,如果真這樣玩,台南市政將如何運作?

  書記長王家貞強力譴責李退之議員,因為一人之私,罔顧民生,居然比議長還大,成了最高定奪單位,並抨擊裁決違法、散會無效,呼籲台南市議會所有議員26日都到台南市議會簽到。

 

台長: 古 秀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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