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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25 00:59:24| 人氣10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祂賜福與義人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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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偷偷把我台北的家給賣掉了,又進一步要賣掉雪梨的家,逼我和三個孩子搬出去.1998年11月,我們面臨即將無家可歸的窘境.既沒錢搬家,更沒錢租房子.我開始打聽澳洲難民收容所的規定.

前途茫茫!我該怎麼辦?我懇切向 神呼求!

11月2日, 神藉著我每日清晨的靈修,用箴言3:33 回答我:"耶和華賜福與義人的居所".讀到這節經文時,真有如一股暖流傾注心田.我知道 神在回應我的禱告,祂在給我應許.

為了保險起見,我再次向 神求證:"天父啊!我算是義人嗎?您真的會賜福與我的居所嗎?"

一個很清晰的聲音對我說,"人稱義是因著信"(羅3:28)"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哦!我是因信而稱義的.

確認了這項應許,我真是喜出望外,忙跟三個孩子說,天父告訴我,不用搬家了.

可是到12月中,雖經一番協調,前夫仍然刁難.我請教律師,得知必須趕快具狀向法院提出申請,否則聖誕假期一到,沒人會理會這件事.律師幫我協調法院的時間,告訴我12月15日一定得將申請書狀遞進法院,否則漫長的聖誕假期恐怕只好露宿街頭了.

12月15日那天,我信心十足準備要去辦這件事,卻連連遭到撒旦無情的試探.然而,若非如此,我也無法親身經歷 神的大能,也無法真正體會什麼叫做"奇蹟".若非如此,我也無法證明信實的 神果然實現祂的應許,保護了我的居所.

那天上午,我開大火燒一鍋湯,準備湯滾開後就熄火出門.沒想到接了一通電話就忘了熄火.

我先到瑞蘭姐家參加一個分享聚會,準備會後就去城裡辦事.計劃這一出門,就得到晚上七點多才得回家.就在出發進城前,我突然有個靈感,何不借一捲證道的錄音帶在車上放來聽?我折回瑞蘭姐家,向她問借,她找了半天才找到一捲,我急忙拿了上路.

奇怪的是錄音帶怎麼放不出聲音來?哦,一定是我不會操作這輛新車的錄音設備.操作手冊還躺在我的桌上呢!"趕快回去拿,否則來不及了!"就這樣一念之間,我決定先回家一趟.

一開車庫門,一股濃煙及焦味撲鼻而來,我這才想起早上燒的那鍋湯,以最強的火力燒了兩三個鐘頭,鍋子早已毀了,和鍋蓋鑄在一起.塑膠的柄熔得差點掉到地上.如果再晚一點回家,燒到地板,屋子就著火了.如果我沒回這趟家,直到晚上七點多….那可真不堪設想!

我自己也嚇呆了,楞了半天,一句經文頓時浮現:"我們雖經過水火, 神卻帶我們到豐盛之地"(詩66:12) 啊!多麼真實!

事後我發現,錄音機沒問題,居然是錄音帶壞了.沒想到一捲壞了的錄音帶,卻成為 神看顧我家拯救我家的工具.我體會到" 神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羅8:28)這句話.

經過這場小火災,我不敢多耽擱,趕快處理到法院遞件的事.

在律師樓準備好申請書,已經下午三點半了,法院收發處四點就關門,我一定得在四點鐘前將書狀送進法院才行.這一段路程我從來沒有駕駛過,一般路熟的人駕駛,最少也要半個小時,還不包括找車位停車….何況我路況不熟.

我把五歲的小女兒塞進車內,一路往前衝.往前望去,一路都是紅燈,車子一輛接一輛,我一顆心直往下沉,屋漏偏逢連夜雨,真倒楣還遇上塞車!我急如熱鍋上的螞蟻.心想:"這下完了!全家真要路宿街頭了!"

我不禁埋怨起來,向 神哭訴道:" 神哪!您真的要讓我趕不上嗎?後果多嚴重您知道嗎?"但是越埋怨,心情越焦躁.

這時我想起聖經裡大衛王在曠野被追殺的故事,他在急難中並沒有埋怨,反而讚美歌頌 神!因為他知道讚美是支取 神大能力最快速的方式.我應該向大衛王學習!

我叫小女兒跟我一起唱讚美詩,我也開口禱告:"親愛的天父,感謝讚美您!啊!我又遇到紅燈了!""親愛的天父,感謝讚美您!啊!車子又塞住不動了."很奇怪,讚美的禱告的確很奇妙,像一帖涼藥,讓我一顆煩躁的心頓時平靜下來,整個人被釋放了一般,心想:"全部交託給 神了,反正我無能為力!天父自然知道該怎麼辦."

眼前出現了兩條叉路,我不知道該走哪一條.我繼續禱告:" 親愛的天父!我不知該向左或向右,但是您知道!我的眼目只有單單仰望您!"這時,似乎有一股力量拉著我往右邊去,我很清楚感覺到這股力量在引導我,而這股力量絕不是出於我自己.

懵懵懂懂間,我發現法院大樓赫然出現在我前面,我是怎麼到達法院正門口的,我真的一點都不知道.一看鐘,3:58,我顧不得這裡到底能不能停車,只丟下一句話給小女兒說:"你先別動,我馬上回來!"就衝上法院的階梯,衝進收發室.

才取了等候牌,就聽到小女兒嚎啕大哭的聲音,她自己下了車走上階梯來了.她的哭聲驚動了好幾名警衛人員跑出來看,我一方面安慰孩子,一方面向警衛解釋.兩名警衛居然看在小孩的面上,願意幫我暫時看著車子,讓我順利完成遞狀手續.

我簡直不敢相信這mission impossible.除了感謝 神,我找不出其他的解釋.

我駕著車再回律師樓去,同樣的路程,來的時候二十八分鐘,回去卻走了一小時四十五分鐘,開錯了兩次叉路.

兩天後,法院批准了我的申請,我真的不用搬家了. 神真的實現了祂的應許,賜福給義人的居所.

事後我和一位姊妹分享這個見證,她說:"可能是 神為妳把日晷延後了十分鐘"…..我不知道 神是怎麼辦到的,但我知道祂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祂的方法高過我們的方法.在我,不能避免火災,不能飛越時空;但在祂,卻沒有什麼不能!

台長: 蘇拾瑩 (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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