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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9 23:53:46| 人氣2,4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十大用藥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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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生署今年12月初的統計,國人去年吃掉價值一千多億的藥物,健保局官員更指出,人口持續老化、慢性病患人數持續增加,新藥不斷研發,延長癌症病患壽命,「癌症慢性病化」趨勢,也造成藥費不斷成長的重要原因。「2100從心看世界」特別邀請藥劑師與醫藥記著來共同討論這個攸關國人用藥安全的頭條議題。


亞東醫院藥劑部主任孫淑慧表示,在日前亞東醫院公佈的國人前十大錯誤用藥習慣中,突顯國人長期錯誤的醫藥觀念。其中一項是:民眾以為只要在保存期限前,藥物就不會變質,可以一直放著,甚至有民眾覺得藥是不會壞的,過再久都可以吃。

但是孫主任指出,藥的外包裝所標示的保存期限,是指藥物在完全密封情況下的期限,開封後藥物因為受空氣影響,除了應該將乾燥劑、填充棉花丟棄外,藥物的保存期限也不能超過三個月,以免藥物與空氣產生化學變化,影響藥物的功用。


醫藥記者洪素卿也表示,台灣人的傳統觀念是看病的時候,醫生一定要開藥,而且要越多越好。這個錯誤的觀念使得國人大量囤積藥物造成浪費,但浪費事小,如果因為吃了太多藥物而忽略了其中各項藥物的中和作用,是會出人命的,千萬別因小失大。


節目主持人蔡詩萍也做了結論,要解決國人藥物濫用的問題,還是要從藥物教育開始,讓國人有正確的用藥常識,並且政府相關單位應該教導民眾正確的用藥習慣,才是改善與解決浪費的根本之道。 

眼藥開瓶可保存一月

亞東醫院指出,許多民眾拿到瓶裝藥,開瓶後都留著內部的棉花、乾燥劑等,以為這樣能維持藥罐乾燥及藥錠品質。但亞東醫院藥劑部主任孫淑慧說:「這是錯誤觀念,開罐後更應該將棉花、乾燥劑丟掉,開罐後棉花易吸水氣、乾燥劑也已失效,放著反而影響藥物品質。」
一般民眾也不了解,藥物開罐後,即不適用原包裝上的有效期限,膠囊、錠狀藥物開封後,盡量在三個月至半年內服用完畢,攙入水分的服用藥水,應在療程期間服用完畢,眼藥水開瓶後只有一個月保存期。

飯前藥半小時後進食

此外,多數人也不了解,沒吃完的藥不可丟進垃圾桶或沖入馬桶,因部分藥物含化學物質,恐污染水質或土壤,正確應交藥局或醫院回收。
另外,藥粉也不可泡在牛奶或果汁讓孩童服用,以免影響藥效;「飯前」藥則必須在服藥後三十分鐘以上,才可開始進食。
亞東醫院呼籲,民眾用藥前應該先向藥師諮詢使用方式,該院設立全天候二十四小時藥物諮詢專線(02)77282123,台北縣衛生局並結合社區合格藥局,發給諮詢站標章,建立藥物諮詢網絡。

十大用藥常識

.藥物開罐應將棉花及乾燥劑丟棄。
.未吃完的藥不可丟馬桶或垃圾桶。
.藥品開封後即不適用包裝上有效期限。
.藥粉不可泡在果汁或牛奶。
.飯前藥應在飯前半小時以前服用。
.抗生素要依藥袋上時間服用完。
.中、西藥至少間隔兩小時服用。
.勿濫推薦藥物給他人。
.有藥物過敏應在看診時主動告知。
.慢性病藥物需按時服用。
資料來源:亞東醫院

台長: stacy_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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