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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6 07:39:25| 人氣3,354|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共犯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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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國分裂的分析

  中國分裂主因在內戰,美國只是次要因素,故長期來國際上均視兩岸之爭為中國內政,這當然不利於台灣,故民進黨和李政權極力要將之國際化並拉住美國。
  兩岸主權之爭在國府及李陳政權時代有本質上的差異,國府時代表面上兩岸是「漢賊不兩立」,更發生多次武力衝突,但實質上均有源自中國傳統求大一統、及清末以來受列強侵略造成數千萬人死亡的共同之深層結構。李政權時代表面上雖宣佈結束動負勘亂時期、間接承認中共政權,但實質上卻是台灣主權獨立及台灣民族主義。
  以上差異,造成蔣中正在處理金門砲戰和聯合國席位之爭時,從不放棄中國民族文化及主權的立場,當然對台獨更不鬆手(蔣經國亦然),以致於不接受美國放棄金門及二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席次之建議(但這只是表面上的拒絕,其實老蔣在聯大代表權上的底線可能是兩個中國)。即便蔣經國後期因應兩岸逐漸和緩而推動的務實外交,甚至可接受事實上的雙重承認,也堅持一個勢必會瓦解的中國民族文化及主權之立場(從這也可看出他對其本土化可能隱藏的危機並無洞見,畢竟小蔣不像老蔣有與民族主義鬥爭的認識)。
  但到李政權,則隨著其權勢的穩固,順著台灣民族文化及主權之時潮,在島內外推動一波波有關與中國民族文化及主權的鬥爭。島內的鬥爭雖在民八三年的省市長選舉達到高潮,但憑著台灣民族主義的本錢仍將黨內外的反對者打敗,這可從民八四年六月之後,面對中共的文批武嚇,新黨主張要與台獨共抗中共犯台、非主流派在國民黨八月的十四全黨代表大會徹底失敗看出。可是島外鬥爭卻遭強烈反擊。
如果不從上述差異下手,便会被李陳政客的杈術所騙,尤其一些蛋头學者如果不是有意替主子圓謊就是讀書讀坏了头,竟然会說李的務实外交本意在一个中国下平等互惠地交往,至於会走上加入联合国等追求獨立的外文戰,是島內外環境使然,而非李訓意安排或事先規劃(一二O六p.10)。
李登輝基於替自己參選總統造勢、香港九七大限之後對台灣不利、與美國反華勢力結合、尤其自認中共不會對台動武等因素,繼成功地以渡假、務實外交方式訪東南亞、中東之後,到民八五年更以金錢外交(金錢外交和人權外交均非貶褒詞而是描述詞,指一國有那些籌碼可進行外交,台灣只具經濟優勢當然進行金錢外交,美國有較佳的人權表現當然會以多重標準來耍人權外交,中共則在政軍上較占優勢)花費數以千萬美元的代價遊說美國政、學、輿論界同意他訪美,及數億美元代價推動參加聯合國〔如此的金錢外交當然會腐化外交形象及實質,故從1996年底美國總統大選,台灣國民黨捲入美國的非法政治獻金的醜聞開始,包括美國「在台協會」在台募款、台灣對美國學界的捐款等在內的醜聞便一一爆發開來。更荒謬的是台灣竟棄主扠於不頹而允許美方來台調查。事後証明李在位期間就搞了不少密帳,也有不少人中飽私囊,但李陳相互勾結,只辦了些替罪羊,李本人沒事,看來台灣的領導人比南韓的聰明,別相互毁滅,還是中国的官官相護比較好,儘管台獨反中国,但只反好的,坏的可反不得。更糟的是經多年撒下大把金錢後,南非基於本身的政經利益仍宣佈1997年底與台斷交並與中建交,經此教訓,李政權竟然一改之前為謀台灣主權而搞的「雙重承認」,而重返二蔣時代的「漢賊不兩立」(但名之為是為避免骨牌效應),於1997年5月首先主動宣佈與巴哈馬斷交,其因是巴企圖遊走兩岸間謀利,李政權企圖對巴殺雞警猴,可惜無效,故吾人眼見李政權接著又對聖多美下手,這一切皆導因於始作俑者李政權,台灣胡作非為的外交謀略不正是明示了他國也可遊走於兩岸間嗎?同樣地,中共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下也正效法台灣的務實外交--不主動宣佈與邦交國斷交、使用日益壯大的經濟實力來加強與台邦交國的實質關係。這一切教訓似乎尚不足敲醒李政權,即使1997年7月台涉嫌捲入柬甫寨內戰而被迫撒回駐柬代表處尤其台商損失慘重、8月東盟爆發金融危機(其實東盟諸國除新加坡之外,普遍政局不穩,尤其經濟潛在著重大危機,一一0九p168-179,這方面大陸學者比經濟學人等西方反亞分子更早研究出,詳見一一四九p.297,這些李政權不可能不知,但為政治目的,李往往是不計代價、不擇手段、不顧他人死活的,一般人可能不会相信總統会如此,真是可憐的台灣百姓,血液裡流著中國伝統的聖王基因而不知,–再被騙而不醒,其实只要從政治權力下手便不然了解,李会不計一切代价搞南向東進,目的就是台獨,試圖疏離中国市場、趁他人之危出點錢加入IMF等國際組織、最好是搞个由台灣發起的金融組織,可惜就像加入联合国或陳政杈的想趁SARS加入世衛WHO,外人清楚是趁外人及台灣人之危,可台灣人卻自甘被利用,反而敵視起中共),二者皆重挫了李的「南向政策」,但李仍在9月挾著台商大搞中南美洲的「金錢外交」(當然台商不少是貪圖李政權的經援等優惠,即使有損失也算是從台灣搞政商勾結而弄來的不義之財的回報)。李會如此蠻幹(蠻幹的結果是造成以下反差:李的個人聲勢在歷次的務「虛」外交和台灣情結下不斷上升,但當年與李唱和的邦交國及其重量級領袖如新加坡的李光耀、南非的曼德拉等卻相繼棄李、台而去),除了上述原因之外,李誤信西方反華論調,誤認中共會因泡沫經濟而無力與台進行外交戰,李甚至妄想台灣可誘引中共進行外交戰以加速其瓦解,事實相反,台灣的金錢外交與自己的泡沫經濟反是互為因果,更何況大陸的改革開放不但提前於「八五計劃」終的1996年完成2000年的預期目標,「九五計劃」的第一年1997不但成功地解決了通脹問題,各項宏觀調控目標也「軟著陸」成功(一一0五p24-8)。到廿一世紀初大陸已有世界工廠之說了,別說台灣高度依賴大陸市場,就連歐盟、美、日也都爭相進入,歐盟還為此想解除對中武器禁售,為此而與美起衝突,而美則試圖用人民幣升值方式來解決貿易赤字,可惜中共不是日台、不是美国附庸,日本呢?在日衰中興的背景下愈加培強右傾,從教科書、侵華道歉、參拜靖国神社、到東海油田釣魚臺等的爭議不斷,中国民族主義也随之高漲,在中美日台都存在著民族主義的幽灵下,兩岸、東北亞乃至亞太不知將來会如何?〕。六月的訪美遭致中共的文批(一波波比台灣在千島湖事件時批中共更激烈的批李)武嚇(兩次東海飛彈試射),並造成台灣股市等危機。面對危機,李政權除一再為其不能自圓其說的主權鬥爭漂白外,更以政治手段要求央行干預匯市及股市,並宣稱主動的外交出擊絕不會招來中共武力犯台,亦即中共的武嚇純屬心理戰精神戰,而與民進黨倡和「嚇多了就習慣」、「美國會干涉中共犯台」、「說犯台是恐共、失敗主義、為匪宣傳、搞分裂」等。文攻式嚇隨著美國派二艘航空母艦到台海附近、和台灣85年3月總統大選結束而暫停,兩岸進入一者堅持一個中國、一者要求台灣主權的僵局中。1997後,美政府和輿論界,在美國利益考量下,雖還對中共的人權等議題批判,但也加強了對中共的交往,從國務卿、副總統到總統,先後到訪及接受中共同級的領導人,同時並有批評台灣搞台獨引起美中台不安、台對美政治獻金、台民主亂像、及李政權遭人民大規模示威抗議等之言論出現。其他國家如法德澳日……等也不再支援由美主導的對中共的日內瓦人權會議譴責案。至1998年3月美国在中共釋放魏京生及同意簽署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杈利公約之後,美便宣佈柯林頓將提前於六月訪中,並提出「三不」(反對台灣獨立、反對二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對台灣加入联合国及所有需以主杈煀單位加入的國際組織)。在此同時又批評台在搞台獨是个麻煩製造者。當然美不可会放棄遏制中共的策略,所以在江澤民於十月訪美前又藉美日安保條約作文章,企圖將台納入TMD戰區彈道防禦及周邊有事的範圍。美国此種兩手策略全是為其利益,不論何黨何人上台都会玩,共和黨的小布希不也如此,先是傾台陳政杈,等陳搞坏了兩岸關係再傾中。
以上發展如從国际政治來看,連大陸學者都認為從八九民運六四天安門事件後,国际不利於大陸(一一五九),但如同大陸經濟,中共憑著堅強的意志,再用灵活的對策來完成明確的政經目標,結果是出乎反華分子的預料,中共不但未崩潰,相反,愈加壯大,於是中国威脅論隨之而起,想和平演变中共到他們所希望的所謂民主自由資本主義,中共則提出和平發展來對付,事实証明,發展似乎贏了演变。老美等西方大国所建立的國际政治是很現實主義的,打不倒則加入,可是李則逆勢與中共對斡,當然会錯失良機(一二O六17-9)成為國际孤兒、比亞細亞的孤兒還惨。順著此大趨勢,小布希上台後,二千年上任的陳水扁玖了兩年的美国反華牌,但911之後美為其利益又擺回傾中,陳還沈迷於台灣正名、公投制憲、一邊一国,每遇選舉就瘋了,選後則想做正常人,間題是有誰願随精神分裂多重人格者起舞?大概只有随時会起灵的台灣人吧!只要一闖台獨魔咒便中邪似的随政客起舞。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便被這种舞所迷惑,在被舊愛国民黨所騙後又投入更坏的陳政權民進黨新歡,結果什麽扁宋会十点共識,在中共反分裂法、連宋訪中及国代選舉背景下,一場双人探戈瞬間成了門牛舞。以上台灣政治閙劇值得本書嚴肅的析判嗎?難怪寫到最後我的文体会成為遊戲式。畢竟整个台灣都瘋了,陳百分之二三十的支持度更不用說下台了五六年的李,卻還能玩弄台灣人於股掌間,台灣人不是自作自賤作孽又是什麽?
  李政權等避開核心的主權等問題,而反批中共的文批武嚇乃是一種為化解內部權力鬥爭及畏懼台灣民主、不了解台灣民意之下的,一種極端非理性和霸權的做為。這種反批是不通且危險的,因中共從不禁止台灣行使民主,他批評的是庸俗腐化的派系金權之民主,反對的是台獨的民主民意,那天如果台灣的民主民意之事實或中共認為已是台獨,那將是犯台之時。就主權及民族文化而言,中共的反應是理性的,因台灣面對主權及民族文化之爭時無論在島內外亦有類似反應,甚至投向美帝一起反華,更何況損失了二、三千萬人生命及無法計算的財物,才收回台灣主權之中國民族文化。
  至於武力犯台及美國干預那更是一錯綜複雜的爭論,因為犯台及干預的質、量、深、廣不下千百種,其因是犯台及干預不純是軍事量化的問題。就台灣而言,愈傾台獨者愈相信不犯台及會干預,愈傾中國者則反之。避開這些主觀相信,就客觀而言,如果中共軍經現代化愈成功、愈能有效動員與統治、愈認為台灣是台獨,中共就愈可能犯台、美國就愈不可能直接干預。就因如此,美台才會設法圍堵或阻緩中共軍經現代化、試圖從大陸內部和平演變、加速台灣的軍力現代化、掩飾台獨之實質。
  如從客觀來分析,那平可夫的《僵局》就值得討論。平氏認為中共在犯台上是兼具「意志」與「實力」,除非台灣真的走上台獨,否則犯台的意志不會強過實力不足之認知。平氏認為中共在台灣並無立即台獨之危險,本身全心全力於發展經濟,海空軍之尖端戰力上不如台灣(平氏在此可能過於相信台灣軍方對天弓、天箭、雄風飛彈及IDF等戰力之誇大),如要短期內發動波灣戰爭式犯台、需花近千億美元發展或購買尖端武器、並可能托垮中共經濟現代化之計劃,自信長期的軍經競賽能勝過台灣等因素下,中共不會在短期內發動全面性的犯台。但局部性從漁船騷擾外島、臨近台灣進行軍事演習、甚至封鎖南海航道等,將有可能隨兩岸緊張對立升高而發生(以上詳見八六一)。
  以上是就客觀而言,如中共想打擊台灣普遍相信中共不會犯台之心理,就可能突襲像東引、西沙、太平等外島。最糟的是如中共不想花重大代價又不甘心台灣獨立,那他可能食言(李登輝為「台灣利益」可一再食言,中共為「中國利益」當然也會食言)以核武來摧毀台灣、或像二次大戰美軍以二顆原子彈迫使日本投降一樣。更可能的是中共會以中子彈等小當量、無輻射殘留、對平民及硬體破壞性較小的戰術核武,來瓦解台灣的二代軍力、虜獲二代武器、減少攻台共軍損失、達到速戰速決等的目標(一0八二p93-115)。
  上述軍事評估乃1996時之論,其實由事後中共的軍備競賽,可知「國防」一事對各國尤其像中共這種政權,存在著諸多黑盒子,所以吾人才會看到一會兒中共從俄購得巡弋飛彈、現代級Ⅱ型驅逐艦、SU27SKM、SU30MK2……,一會兒中共的M族飛彈能破解「愛國者」反飛彈系統,空中預緊機及加油機、新型的二代戰機殲八ⅡM、三代戰機殲十及FC1、甚至與美國研發中的F22相當的五代戰機等已量產或正在研發中,至於其他性能超過台灣二代武器的海、陸武器也不時有所傳聞已量產或正在研發。
  面對中共解放軍已由內向、防禦型擴張成外向、進攻型(一0八三P241-5,一0八四),台灣朝野的官學界及媒體在台灣利益至上的考量下,不分意識形態或派系利益的差異--要自欺欺人時,一面誇大台灣二代兵力的強大〔其實台灣二代兵力當初的構想是針對80年代的兩岸戰備所需,如今中共戰備已遠遠超過當初預估,故二代兵力早已不合需要,令人不解的是台灣還在宣傳當2000年二代兵力部署完成後,台灣國防將如何勝過中共,反倒是中共對自己的戰備已所洞悉且做了大幅的調整,比如中共最先進的旅護級驅逐艦改良到哈爾濱號後,便因無法容納足以克制美製神盾系統所需的電子及武器系統,而不再生產(雖然旅護級艦體本身的設計很優越),為此中共除了花「鉅資」緊急訂購現代級Ⅱ型驅逐艦之外(每艘五億美元,但比起台灣購自法國陽春型的拉法葉級巡防艦,又便宜太多了。依法因前外長供稱,此六艦共花了二十五億美元其中回扣就高逵五億,依法媒体,幻象机六十架七十億回扣也達十億。唉!台灣的軍購好比外交及島內公共工程,總是價昂物劣,舞弊不斷),更加緊研發新型的驅逐艦建造中国自己的神盾艦,如此一來,不要說台灣的成功級驅逐艦,連美國的神盾系統都倍感壓力。(至於中共在其他空、海、陸軍方面的調整,也是不遺餘力,在此因篇幅所限無法申論〕,一面貶抑共軍的量大質劣;為爭取軍購及軍費來源時,又一面不斷地誇大共軍的外向侵略性,一面又美化台灣的內向防禦性及民主自由和平--這套兩面手法是任何統治者皆擅長的(就好比誇大中共軍事預算一樣,說什麼加上隱藏性的、須加數倍,八六一p.31-2,那台灣的六千億等不納入一般国防預算的特別預算呢?),問題是號稱充滿反思及批判力的台灣知識份子,為何不去反思及批判這套兩面手法,反而逢迎當局且反批稍有反思者(如一0八五所為),說穿還不是台灣民族利益至上的迷思所導致,問題是如此地不擇手段、果真能達到有利於台灣的目的嗎?

   4、國家的主權和承認

  中國傳統欠「主權不可分割分享」意義下的民族國家之主權意識,而是天下觀及一般的民族意識。但西方從古希臘開始,各城邦便以主權意識做為政治運作的基礎。尤其中世封建瓦解之後,各民族國家紛紛成立,主權更成為西方政治及外交的核心。
  國際法有關國家主權承認的方法有宣示說及構成說:
  宣示說認為:「國家或政府一旦事實存在,在法律上也就自動成為一個國際法主體或有權代表該國之合法政府,此一法律事實無待乎他國之承認而實現,故承認新國家或新政府乃是對於既存之新的國家或政府之見證行為,僅具確認之宣示性效力」(三二三p127)
  構成說認為:「一個新國家在具備國際法所要求之基本構成要件而事實存在後,仍有待其他既存國家給予創設性之承認,才能成為國際法的主體,也才可以享受國際法權利及負擔國際法義務;同理,一個新政府亦須經他國之承認方得成為該國之合法代表」(p126)。
  雖然一些國際法學者認為宣示說較合理(p127),但現實國際政治尤其強權為發揮其影響力,加上各國內部多少存在著主權爭議(如英國之北愛爾蘭、加拿大之北魁克、美國之黑人等少數民族……),故構成說才是國際法運作之依據。如此顯然對台灣十分不利,故李陳政權才會說現存國際法有問題,強調聯合國的會籍應依宣示說的普遍性原則,辯稱台灣因無會籍或國際法主權故無法盡國際義務(此種辯稱實在不通,果真不是以人道救援為手段以爭取國際法主權,那有什麼不能盡的義務),聲稱台灣的人口、經濟、土地均居世界前列沒有理由不具國際法主權(果真如此,那廣東更應具有),並哭訴不給台灣國際法主權是不公平不正義(這好像國府時代哭訴國際社會沒有道義一樣,是愚民並煽動人民的感情)。
  依國際法人資格(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一條規定,具有永久性人口、確定界限之領土政府、和與其他國家交往能力的政府,則具有國際法人資格),及國際繼承原則(一國不因人口或土地之增減而影響其國際人格),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一政治實體及國家(三二四p24-5),但就構成說來看就不是。難怪李陳会一再批評国际体系對他倆不公、當然是以對台不公的名义說出,並誓言耍挑戰之,只可惜不自量力,倒霉的是被騙的台灣人。

 三、新加坡的威權統治

 (一)威權統治之分析

  威權統治是美籍西班牙學者Linz在研究佛朗哥政權時,提出用以解釋類似佛朗哥統治型態的政治體制。他認為威權統治是介於多元統治的民主及一元統治的極權間之「有限多元」及「有限一元」之統治。
  威權統治是由黨政軍少數精英對社會和人民團體,作介於極權與民主間的控制,允許少數合乎權威當局觀念與利益的團體,參與並分享統治。為推動某些合乎國家、社會、或統治者的利益,也會發動或開放部分由當局所控制由上而下的動員式民間力量(如南韓的維新運動、香港的地方選舉、新加坡的華語運動、國府的文化復興運動、李政權的生命共同體或社區運動、還有陳政權各種執政黨不像執政黨的胡作非為,比如發动群眾包圍立院在野黨、發动一波波号稱數十万甚至百万的群眾栠会遊行。)。雖然權威統治不像極權赤裸裸地使用暴力恐怖統治,但社政經失序的話,統治者也會毅然鎮壓(如國府的228事件、南韓的光州事件、新加坡的鎮壓左派、中共的六四事件)。因威權統治不像極權如此嚴密或民主具有彈性,故大多在轉形時陷於暴動與鎮壓的惡性循環(如拉丁美洲),少數如南韓和台灣則較有機會轉型民主(三三三p5,7,三三四p15,三三二p11-4)。
  政治學術語不可能統括複雜的政治現象且術語本身會異化,即使同屬權威統治的不同政府其國家意識形態、統治方法、發展模式、及統治績效等內含也不同。就威權統治的異化而言,國府在台前期是硬式威權後期則是軟式並往民主發展,李政權表面已稍有民主架構但實質是動員台灣民族主義的民粹威權或後威權、中共則是由極權往威權過渡的準威權(九八九p3,209)。雖然中共和國府甚至民府至廿一世紀仍未違民主要求,但国府的化粧師們總会以各种歪理美來己貶他,什麼自由中国與鉄幕中國,到李政杈時更是喧譁,比如Myers左《中国第一个民主体系》不但替国府時期的不民主合理化,還名实不符地誇稱李政杈是「中国第一个民主体系」,當然更無視於中共不比国府差的有限民主而批評中共連此都無(一二五四p.3-23)。反倒是陳政權可能韓了太多不民主之事,反少以民主自由來自誇貶中,而是以台灣民族主义和中共武力威脅來騙台灣人。

 (二)新加坡的威權統治

  新加坡是英帝1819年從柔佛王朝的蘇丹手中取得(三三七p320-1),英帝將新加坡建設成和中國及鄰近地區貿易的中心,到1918年人口已有1819年的2百人增加到30萬人、貿易額達5億英鎊(p322)。日帝二次大戰占領時殘殺數萬新加坡人,這激起了新加坡人的政治意識。戰後1947年英國同意用新加坡人選自己的立法議會,1948年又同意民選市政局委員(p325)。
  新加坡剛開始的政黨除受「緊急法令」(1948訂)逼入地入的共黨外,勞工陣線、人民行動黨……等成立之初均是以幹部為主的精英黨,而非動員人民的群眾黨(三三八p101-2)。到1954年人民行動黨在左派林清祥領導下,動員了大量激進的工會團體和中等學校的華人、工人及學生(p102),並在1959年的立法議會選舉中以43/51席執政,秘書長李光耀當第一任總理(三三七p328)。
  但執政的人民行動黨分裂為二,以林清祥為主的左派傾中共反帝,與以李光耀為主的留英派展開鬥爭,李派勝,並於10月14日通過安全法(其實就是緊急法令的翻版)可不經法院審判逮捕共黨嫌疑犯(三三五p31),1963年以有效的秘警(參見三四二)逮捕前之戰友同志今之左派政敵133名,並成立總工會對付左派工會(三三五p37)。
  李氏為脫離英國統治,1962年公民投票加入馬來西馬聯邦,1965年8月9日又脫離聯邦而獨立(三三七p328-9)。這種前後不一,是李氏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常有之事(對此李在其回憶錄中有角我辯駁一二七O。李登輝大概很心儀其同宗,不然不會問他與李光耀誰比較獨裁)。
  為達到有效的威權統治,李氏:
1 反對西方的民主制度。他的理由是民主對多種族的新加坡會造成分裂,而秩序應先於民主,且人民行動黨代表全新加坡的大公無私之政黨,故不需其他黨派來制衡(三三五p31-2)。李氏的教育過程和從政經驗深知英式民主政治的運作,但其深層仍夾帶著中國傳統的聖王觀念,尤其了解中國人民需要的是一個能有效地替百姓做的政府,而非紛亂腐化無能的民主政治(三四一p64-5)。
2 以安全法鎮壓左派分子,不但未經審判,有些甚至不知下落。在釋放政治政治犯時,強迫這些人必須在公開場合表示悔改(三三五p32-3)。
3 控制傳播媒體。國內公私的平面及電子媒體均受政府管制,國外媒體尤其平面媒體不准批評新加圾的外交和種族,批評政府其他措施也一定要有真實證據,否則罰以吊銷執照、罰款、或減量發行(三三五p33-5)。李光耀本人如自認他遭不公正的批評,則習以打官司,且大多勝訴,當然也鼓勵其他官員打官司。
4 禁止政黨之外的其他社團進行政治活動,否則解散之(三三五p34-5)。
5 學術自由局限於學院內的研究及討論,不得以此自由干涉政治或在課堂上傳授政治。外籍老師禁止參與新加坡政治。學生入學前必須通過政治及社會調查(三四一p112)。
6 雖有龐大的公營事業且效率奇佳(三四一p138,412,三三五p37)。但在其他私人企業,政府除提供優越的水電、交通、資訊、土地、廠房、辦公大樓等硬體設備外,在人力、資金、貨物、原料、零件、稅賦等皆可比美香港的自由貿易,而且政府的行政效率極高、法令制度完備(三四三p103-4)。
7 廢除陪審團,理由是法官比陪審員優秀且有效(三四一p97)。在刑罰上,死刑採絞刑、又行鞭刑(p391)。由此可知只要有效,李光耀是不管什麼法系的法律皆採用。
8 以嚴刑峻罰逼使欠守法傳統的新加坡人,凡事依法行事。處罰能有效,得力於規劃周詳、立法嚴格、執行徹底。處罰項目從交通到市容,巨細無遺(三四三p42-50)。
  新加坡施政以績效為原則,所以會出現社會主義成分的土地房屋政策。為了抑制土地投機和增加使用效率,1960年通過「土地徵用法」規定土地以國有民用為原則,以低價強征住宅、辦公、及廠房所需之私人用地,私人土地只占全國土地的1/3。在住宅上,公地及私地,配合「中央公基金」將人民薪水1/3以上強制儲蓄,施以有效的「組屋」及新市鎮建設,如此即將土地、資金及計劃結合成全世界最優越的住宅和都市建設,結果使新加坡人80%住在國宅,也造就了整齊美觀乾淨的公園城市(三三五p37,三四一p591,619-626)。如此也可知欠這些條件的台灣在國宅、新市鎮及城市建設上學習新加坡,為何「不行」之因了。
  相對房地產的社會主義成分,在薪資方面則是徹底的資本主義和精英至上(三四三p33),如此只因績效使然,其實為了績效他什麼都做得出來(李登輝則為了掌權,什麼與民進黨、地方派系、金權、黑道等結合,透過黨內獨裁、抹黑異己、食言……等手段,來達到打擊政敵、對抗中共之目的)。比如為控制言論自由,他立法廢除國會議員言論免責權(三三五p36)。又唯恐人民行動黨議員欠鞭策磨練的機會,1984年又立法從落選的反對黨候選人中提拔得票最高的一名,使之進入議會擔任享有發言權但無投票權的議員(p39)。
  又比如李氏早期為對付左派分子,而壓抑中華文化及華文教育、強調英文,1980年甚至將南洋大學合併入新加坡大學。矯枉過正,當李氏發現知識分子以英語為媒介學得西方民主政治、解放耶學、新馬克思主義等來批評政府;發現傳統的家庭倫理規範逐漸消失時,李氏又反過來力倡華文教育,開放宗教尤其儒家課程(三四五,三三九,三四0)。
  又比如為增加精英後代及避免人口過多,李氏以不公平方式鼓勵高學歷的母親多生子女,並限制中低學歷及收入的母親少生(三三五p38)。
  又比如1991年8月31日國會議員選舉,人民行動黨以62%得票率77/81席獲勝,新總理吳作棟(李光耀採垂簾聽政)竟然說,政府對失掉席次的選區要採差別待遇。1996年的選舉也仍以不公平的選舉制度(如大選區贏者全拿)和政治恐嚇(如恐嚇敗選選區的組屋不予修繕)而獲至得票率遠超過席次的大勝(台灣的李登輝政權除了擅長政治恐嚇、及濫用黨政經軍媒體資源之外,也正垂涎此種不公平的選舉制度)。
  又比如為防止富裕後的新生代政治人物好大喜功、將財富濫花在社會福利等討好選民上,故設計出全世界獨特的以監督國會預算為主要功能的總統直選制,並於1993年8月選出首任總統王鼎昌(四七三p28,35)。

 四、香港之析判

  香港包括鴉片戰爭後在南京條約中國永久割讓給英國的香港島、八國聯軍後在北京條約中國永久割讓給英國的九龍半島、及1898年中國租給英國99年的新界,1997期滿,在中共強求下,三個地方1997一齊交還中國,中共並於1990年通過香港基本法規範香港未來五十年的政經社體制。
  香港現今的繁榮、法治和自由並非戰後即有,相反,在50、60年代因受大陸政局不穩影響、大量的難民加上親中共與親台灣的多股力量激盪,在1956年發生能否懸掛中華民國國旗的暴動死59人,在1967年工會發動支持文化大革命的工潮死51人(三四七p7)。這些動亂雖有外力因素,但根本還是香港內部結構有問題。港府的因應不是開放參政讓港人進入決策中心,也拒絕成立一強大的市議會(三四六p44)。而是以「廉政官署」整頓中下層充斥著貪污、無能、且與黑道掛勾的警察等官僚體系。提拔上層工商精英,頒以象徵性的爵士等榮譽(p39,41)。製訂各種維護秩序及市容的罰責罰款。投入大量經費建「公屋」、學校、醫院、及交通電訊等經濟發展所需的基礎建設(三五一p21)。
  在以上措施下,大量廉價的勞工,便利的港口及陸上交通,自由流通的人力、資金及貨物,不超過20%的企業稅,完善的工商法律、有效清廉的官僚機構及結合了東西方文化的谔式資本主義(一二四三p.1-20)等就奠定了香港70年代開始起飛的經濟。
  港府的上述做為並不合古典資本主義自由放任下政府只管治安、防衛、工商秩序等,以1985年港府支出為例,教育占17.5%、醫療8.7%、住宅12.8%、公共服務(交通、水電、公共工程)23.7%,這些均非自由放任不干預政策(三四六p37)下該做的。再由港府歷年來引導市場’干預企業發展方向,恊助企業的職訓和科技転移、主尊房市股市等來看(一一四六p.275),喬港和日韓台新馬等一樣,均非純粹的自由市場經濟,而是政府干預下的發展模式(一一九七)。其實西方又何曾過?連英国也不曾依亞當斯密的主張行事吧!難怪在1998年的股災中,港府会跌破自由派眼鏡,直接下場大戰股滙市抄家。
  因港府不必花巨資於國防和社會福利,故工商稅賦可低,加上進口的民生商品及生產所需的原物料均比其他地方便宜,故有利於加工出口的發展模式(三四八p83)。
  雖然港人如同其他地方華人一樣較不重視政治參與,而偏重上述的住宅、教育、醫療、就業、交通等(三四六p46)。但70年代經濟發展累積出來資本家渴望有更多的政治影響力、少數有知識分子使命傳統的精英、及英國為其利益,三者面對九七大限,而展開了香港政治的民主化及本土化(三四七p25)。但在香港經濟結構及民生用品更形依賴大陸,生產基地也大多移往內地(三四八p84-6),尤其中共強大的軍政壓力。雖然1989年百萬港人曾示威抗議六四屠殺,並使得1991年3月議會選舉民主派大勝,可是港人對政治的無力和疏離卻與日俱增,這反映在移出人數由1987年的3萬增至1991年的6萬(三四九p1),之後因香港經政穩定發展、移民地經濟不景氣,而減少移出且不斷回流香港。其實此乃結構使然,長期來欠民主經驗及文化自主性的港人(三四六p46),不可能以政治騙術中常見的民主理想來自我蒙蔽(三五一p14),更不可能在犬儒式嬉笑怒罵的文化工業中(三五二p44),來改變香港的未來與大陸改革開放的成敗為一體之命運﹝當然這不是說香港沒自己文化,而是說香港文化不是一般国家強調的民族自主性文化,尤其在庸俗的商業文化之外大カ推动文化運动(一一五八、一二四四),而是融合了資本主義、殖民主義、中國文化及世界各地文化而成的。正因如此,面對九七,許多試圖製造香港自主性者,類似台灣的本土化運动一樣,展開了後殖民掄述,尤其對中国之批評,只是此舉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大香港、香港中心、北進中原等的現象,也更突顯了香港文化的雜交化(一二二O)﹞。此種無奈,連民主派大將李柱銘也說香港要民主,但不能在爭民主時搗亂了經濟(三五一p112)。長期研究香港社會政治並強調民主政治參與文化重要性的城市大學院長鄭宇碩也認為「維持本港的言論自由與法治在現階段可能比政制改革更為重要」(九九0p63,125)。
  港府大權一直在英國會派任的港督,財政、布政及律政三司是港督的官僚體系,至於類似上下議院的行政局立法局只不過是諮詢而已。
  於是80年代的民主化,便從放寬選民資格、擴大立法局的民選及職權、推動官員的本土化等來著手。1981年的新選舉法規定選民由1979年在學歷、財產及職業等資格下的44萬人,增至1982年只要在港居住滿七年且廿一歲以上的港人之200萬人。規定1985年立法局57席中的24席間接由,40名地方議員和2480名民間社團代表,分別各選出12人(三四七p13)。上層官員港人由1970年的19%增至1980年的39.2%、中層由36%增至49%、下層由73.4%增至93.7%
(三四六p42)。但實際上到1992年司法、警察、和工程等高級官員英人仍占多數(三四九p9-10)。
  香港民主化的最關鍵因素是基本法,因它規定:
1 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間接選出,如要改為直接選舉必經立法會2/3通過(三四七p19)。
2 立法會從1995年的20/60席直選,到2003年才30/60席直選,其餘由功能團體間選。但有關政治體制的提案議員不能提出,有關政治預算的提案在提出前須經長官同意。表決時分直選、間選議員皆過半才算(p20)。
3 雖維持香港的經濟、司法、自由、及國際條約,但「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等的行為;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p21)。
  基本法通過後,親中共的候選人在1991年3月的區議會選舉中以六二席小勝(五四七p23),但在9月的立法局選舉中大敗,民主黨派的21位候選人以58.2%得票率(但投票率只約四成)攻下16/18席(三五三p42)。選後中共為拉攏並安排未來功能團體的可能人選,在1992年3月成立「香港事務顧問」,44名顧問工商占56%、專業占25%、工會僅2人,其中親中共或中間偏左者占32名(三四七p24)。到1995年九七前夕的立法局選舉,民主黨派又以31/60席打敗親中共派,但投票率只有約三成五,故不能如自由派所認為的,選舉結果可看成是對中共的反對,相反表示了港人對中共統治權的默認。雷競璇在分析1991年香港選舉投票率為何偏低時認為:「如果香港選民對於香港前景的惶恐之情未能根本扭轉,以及選舉制度未有重大改變(主要是普選能否迅速擴大)的話,則香港的低投票率是不會消失的。」(九九0p260)。結果1995年香港局勢基本已漸趨穩定,選民數量和直選議員也大幅增加,但是投票率反降低。其實真正檢証港人政治民意的是1998年「港人治港」下的立法局選舉結果。﹝結果双方各有所獲,民主派贏得60席中直選14席間選4席,其餘大多由親中的民建聯及工商团体贏得,由此可知港人平衝了民主與發展間的期望,也合乎香港式城市民主(一二三五p.14)。﹞
  愈接近九七,中共、英國、工商派、民主派、及左派間的鬥爭就愈激烈,雖然彼此仍接受或不敢明反基本法。但中共認為港府在九七前,不斷增加機場及其他建設(經幾番折衝,中英才達成協議)、並將醫院等公家機關民營化,會削弱九七後中共權力增加中共財政負擔,當然有利於英方權益;港府增加立法局直選議員名額,並提高議員權力以各委員會主席名義行內閣制「半部長」之實(彭在各方壓力下未實施),違反基本法。英國對中共的不滿不但不改善,反派港督彭定康更進一加強建設預算和民主化,結果當然是中英嚴重的對立(三四七p8-12)。彭氏泡製之前增加選民數量及直選議員的技倆,中共則以違反基本法為由,以中國民族主義對彭氏個人展開一波波的抨擊(五四二p57-65)。彭氏在民主口號、港人民意支持(先盛後衰)、英美等反華力量為後盾下,當然強行通過改革方案,中共則悍然宣佈這些方案九七後無效(其實中共對任何未經他同意但又跨九七的事皆如此,比如1995年港台航空協議至1996中共才點頭同意)。不只如此,歐盟尤其美國更與英國相互唱和,美眾院於1997年3月通過法案試圖以經濟制裁方式,對抗中共在香港設立臨時立法會以取代原立法局和取消港府新訂的人權法案。但英美等反華勢力對香港的種種做為,由中共順利接收香港,及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後在經濟發展、社會及政治穩定等整體的良好表現來看,中共和香港已聯手打敗了反華勢力(之前幾乎所有反中評論比如一一五二均以各种似是而非的理由唱衰香港,其中香港一度因東南亞金融危机而房股滙市接連重挫,其实房股市的大起大落是香港的常態一一四六p.295,319,374,380,只是這回在回歸及金融危机下更形嚴重罷了。)。
  石之瑜在上文曾提醒台灣要注意中共會對台如法泡製。果不其然,中共1995年6月之後便對李登輝展開文批武嚇。台灣表面上看來在民主及軍事尤其地緣上比香港更有本錢對抗中共,但正因如此,在民族主義及主權的對立下,台灣的處境其實是比香港危險,因香港與中共並沒民族及主權之爭,爭的只是技術性的問題。雖經中共「文批武嚇」的教訓,但台獨意識及鬥拼本性極強(美名為「台灣魂」)的李政權和民進黨,不但不知收斂,還趁7月1日香港回歸之際,緊跟在西方反華勢力之後,變本加厲地--限期在7月1日前完成具有「廢省」等條文的修憲(後因島內及黨內反對力量所阻而延至18號才完成),以示台灣主權獨立之義;在6月下旬進行大規模的軍事演習並在媒體大肆渲染,還自欺欺人地說什麼不是針對中共而是年度例行性演習,反之,如果中共為之,則與反華勢力唱和中共的侵略性;更在國、民兩黨操控的電視上,以新聞專題和香港專輯的方式,將香港九七比做台灣228,批評臨立會和特首的產生違背民主及基本法(其實正合基本法甚至比港督的產生更民主,因港督是英王所派,而特首則是由港人組成的籌委會所選),批評臨立會修改「公安修例」「社團條例」壓制了港人自由(其實臨立會只不過是以港府的新修內容違反了基本法的「一個中國」原則,來恢復英國殖民時期的相關規定,比如限制針對中國的示威遊行、禁止政黨接受外國援助等。2004年大選前港府錯估形勢想要立法,搞的港人五十万遊行反對,還好中央出面停止立法,才平息,加上誘之以經貿,親中派在大選中反而獲勝)。甚至對表現地比台灣優越的香港經濟也不時地質疑,認為九七後會變壞。當鏡頭出現一般港人面對九七的平靜及期待時,則解釋成中國人傳統順民之無奈及冷漠。經由這些媒體的胡批,台灣人不要說了解香港及中國的被殖民史,連現狀都被歪曲了。當然台灣朝野不如此就有違其本性了,所以台灣不會趁此機會反思自己經一、二十年的反對運動和民主改革,相對於香港的法治、自由及廉能,新加坡的法治、廉能及民主,台灣竟然搞出個沒有法治且紊亂的民粹威權式民主。相反,反而沾沾自喜,與西方反華勢力相互唱和台灣民主之優越,批評香港、新加坡及中共之缺失。問題是鑑之歷史,當時西方所讚美的菲律賓式民主、蘇東波式政經改革,如今全失敗;而所批評的南韓、國府及新加坡,如今卻成功了。同理,吾人似乎可預測,在兩岸三地競賽中,台灣可能才是殿後者(從二千年後的發展,証实了本書的預測)。
上述各种對香港的謬批,根源於反華的偏見,由事後回視便可知其謬,尤其香港經濟在與大陸內地發展出數似自由貿易區的「緊密關係」後強力回升,使得親中派在2004年選舉贏了民主派,舒緩了特首董建華連任之壓力(一三七O)。雖然如此,董在次年也被中共領袖胡錦濤換下,此舉顯示胡之高明政治手腕,見好就收,就好比連宋訪中時,胡不但不談一國兩制連緊密關係都改成兩岸共同市場,相對於中共靈活的攻勢,台當局已陷於僵硬的守勢。


《台灣共犯體之析判--主體篇》

第六章 近代中國與台灣

 一、中國的經濟與文化

 (一)中國金融

   1、中西傳統金融的比較

   (1)西方傳統金融的演化

  古希臘雅典的政府及商人便已開始向私人銀行借貸,為確保信用,政府以工程為擔保品。另外還立法成立法庭專審財務官司。在會計方面已有日記簿記載每日交易款項,分類帳每日記載每戶的交易(三五四p81-2)。
  羅馬帝國雖不像雅典以商貿立國,但為財貨及勞務的流暢,也建立了與金融相關的幣制和羅馬法(三p33-4)。帝國瓦解,中世金融商人只能以高利息和擔保品來確保貸款(三p66-7)。因各地幣值紊亂及長途攜帶硬幣之不便且危險,故出現了兌換商或銀行業者,在各重要交易地點從事貨幣的鑑定及票據的交換(三八p198-200,四九p3)。
  封建瓦解之後,各政府所設銀行才試圖統一貨幣,並以準備金發行貨幣,如1609年的阿姆斯特丹銀行。到十七世紀瑞典首先發行紙幣,接著義大利的那不勒斯、熱那亞之銀行也發行貨幣。但那時貨幣一開始皆有票據性質,需要背書,而非現今的紙幣(三五四p83-6)。
以上如比較下述,將可知中國傳統的金融貨幣並不遜於西方甚或過之。

   (2)中國傳統金融的發展

  中國早在西周即有銅貝金屬貨幣(三五五p23)。春秋時商業逐漸興起,如齊桓公以商賈出身的管仲為相,鄭國君與商人盟約以保護商人,但此時商人地位不高,交易仍以貨易貨為主。到戰國時,各國君為籌戰費,使商人地位提高,如范蠡棄官行商,各國以經營鐵、鹽、牧畜而致富者亦不少,公私所鑄貨幣也增加(p30-2)。
  到秦始皇統一天下後,發行全國統一的「半兩錢」,禁止私造(p55-6)。漢初貨幣紊亂且錢輕,導致通膨脹,到武帝造「五銖錢」統一貨幣之後全國通貨才安定,從此中國經濟活動已不能離開貨幣。東漢後私錢漸多,惡幣逐良幣導致一度廢貨幣而行穀帛交易(p65-7)。魏晉南北朝時各國官私競相造幣以牟利,導致貨幣紊亂(p98)。隋初文帝以嚴刑峻法力求貨幣統一,但煬帝時開支過度、加上私幣橫行,故貨幣又陷紊亂(p109)。
  到唐時中國金融幣制進入歷史高潮,其中開元通寶信用最好,一枚一錢重量宜用,而成為後代典範(p125)。又因經濟活動興盛,各種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典當、存款、匯兌等因應而生。唐憲宗時官立匯錢法,匯票稱「飛錢」(p116)。
  宋代經濟更盛,加上宋初銅錢荒,故四川始用鐵錢,但因笨重故鈔幣萌生(p156),四川十六家商戶在北宋真宗時發行「交子」作為交易媒介。因私人交子獄訟增加,仁宗於1023年置益州交子務,以36萬緡(每緡千文)為準備金發行官方交子,之後河東、陜西等也發行。但宋代的紙幣(交子之後又有「錢引」「關子」「會子」)皆因準備金不足而信用大壞(p164)。宋代官方又發行「鹽鈔」(由「鹽引」--商人用以做為兩地金錢或貨物交易的憑證,演化而來),但最後也因信用敗壞而廢棄(p163-5)。
  元強制人民交易必須用「鈔」,元世祖1260年發行「中統元寶鈔」,因準備金十足,任人持鈔換銀,官方又以鈔為繳稅工具,加上發行額固定、嚴禁偽造、物價又穩定,故成功。但行之二十年又漸眨值,到1287年已貶五倍,至世祖末鈔已不能兌銀(p186)。
  明太祖因銅荒而強行「大明寶鈔」,但無準備金且發行無度,故形成廢紙,民間用銀如故(中國自宋後漸習用銀,終於導至銀本位)(p226)。
  清代銅錢依用,中期發行紙幣也失敗,但清代已大量用銀。清初發行銀元寶,中期之後因茶、瓷、絲出口賺入大量外國銀幣,故中期以外銀為主,到清末各地才自己鑄銀幣(p270-2)。清代錢莊經營匯兌、存放款,但當官方業務被政府收回,加上外國銀行競爭,在本身信用不佳、經幾次大的倒閉事件後,中國的錢莊步入衰亡(p275-6)。

   2、民初金融

  清末民初政治紊亂,各地銀元質量不一(三五四p54-6),民十六年發行新銀幣,行銀本位。1930之後歐洲各國紛紛放棄金本位並貶值貨幣,中國銀元相對升值,而不利於大豆、絲、茶的出口,加上1934年9月美國宣佈白銀國有政策,導致國際銀價高漲,中國白銀外流。至民24年10月國府不得不發行「法幣」取代銀幣,民26年七七事變後,為因應軍需大增(對日及國共內戰),不外增稅、發行公債及法幣(三五四p62-4)。中央稅收主要來自關稅、鹽稅、貨物稅(三五七p76,三五八p301),但東三省及沿海相繼淪陷、和城鄉經濟幾近瓦解,舊有稅源逐漸枯竭(三五七p145)。新的「所得稅」在徵稅人員素質不佳,有所得者又透過關係逃稅,故稅收最後仍依「包稅」解決(p172)。包稅不但實收不足,還造成貪污腐化,造成地主、資本家對農、工更大的剝削。
  民21年國府發行8千萬元的國庫券,年息8%、期短、且交由上海證券交易所以打折方式售予各銀行,銀行獲利至巨(p79)。但從北洋軍政府便開始發行所累積的公債,根本就已超過國府償債的能力,故孔祥熙上台後便積極地整理國內外公債,在民25年推出統一公債,此時銀行不再購買,故只能在交易所公開拍賣。持有者因公債償還不斷延期,故紛紛拋售以買外匯(p147)。
  稅收、關稅、公債皆山窮水盡,故國府只能濫發法幣了,由民28年的19億(19/28)一路增至72/30、192/31、410/32、1140/33、8424/34、37261/35、331880/36、2625353/37。物價指數由民28年的300,一路升至787/29、2147/30、6416/31、24927/32、77348/33、
256495/34。到37年8月不得不廢法幣另行「金元券」,以十足準備金發行20億,舊法幣每300萬元折合金圓1元。從8月22日至10月30日雖收得值1.467億美元的黃金、白銀、銀元、美鈔、港幣等,但金元券之失敗早已命定(p64-8)。
民初的上述經驗深深地影响雨岸三地的政府及企業家的金融政策傾向於保守、謹慎及重商主義,正因如此,使得他們能度過金融危机,而南韓、印尼、泰国、日本則因較缺如此經驗而重劊,另外中華伝統儒家文化的勤儉及慎獨也約束了官商的好大喜功及肓动。

   3、台灣的金融貨幣政策

  台灣光復初期,因日據後期損失慘重,戰後工商重建及代中央墊付軍政等費用大增,舊台幣發行額由民35年的53億,增至171/36、1420/37、5270/38,到38年6月15日被迫以十足準備金發行2億新台幣(其中有從大陸偷盜而來的黃金,但李登輝下台後,為了台獨,他竟然說任內曾徹查沒這些黃金,不過李是个說謊成性的政客,事實也証明如此。),舊台幣4萬元兌換新台幣1元,但2億元到年底即用完,之後又以各種名目超額發行新台幣(三五四p69-71)。
  為抑制通貨膨脹(35至38年物價上漲千倍,38至41年上張8.3倍,三六三p49)進而發展經濟,國府除控制貨幣發行外,還直接管制物價,包含軍公教實物配給、民生必需品定價定量配售、重要民生品限價、政府掌握及拋售重要物資及糧食(三六三p50)。
  除此之外還運用複式匯率,發展省產原料加工出口和代替進口之工業,控制公私進口所需的外匯數量,對重要物資及民生必需品的進口以優惠關稅及優惠匯率(即高估新台幣與美元的比為38.6:1,以便購得更多進口物資),對能爭取外匯的出口產品則低估新台幣(47.4:1)以利對外競爭和出口。如此即變相地課出口稅補貼進口(三五九p32,三六0p130-1,三六三p64),亦即是種對外輸血。
  但此種人為操縱的複匯率導致錯誤的外匯分配、行政腐化、權力濫用、進口商暴利、出口萎縮等(三六0p131)。故當通貨膨脹控制後,進口替代發展到某一瓶頸,需大力推動出口替代時,必須廢複匯率改行固定匯率,經多次改革到48年固定比為40:1(三六0p133)。依美國赫德森研究所研究,此低估現象如能改善,中美貿易順差將縮小35~63億美元(三六四p227)。
  低估的新台幣給台灣帶來巨大外匯存底(從民60年之後,除63、64石油危機入超外,年年大幅增加出超,三六四p159,至民84已破千億美元)。外匯出超在民66年達15.6億美元,造成新台幣發行增加460億。蔣碩傑首先注意到此現象,他主張應實施浮動匯率使匯率自由化(三六一p26)。
  蔣氏依以下論證認為自由市場的實質高利率和減少貨幣供給(應控制在經濟實質成長率的1.5倍內),能有效地壓抑通貨膨脹。民39年3月,公告月利率上升至7%接近當時的物價水準,這使通貨膨脹由每月10.3%跌至4%。但政府唯恐緊縮過度又在7月將月息降為3.5%,而造成物價再度迅速上升(p161-2)。到40年3月不得不將年利率由36%升至64%,這使41年3月的儲蓄存款增加2.71億,物價回穩。民61、62年貨幣供給額年增38%、49%,石油由民62年每桶2.59美元升至63年1月的11.65美元,消費者物價由63年的8.1%升至64年的47.5%。政府除正確地反映石油成本外,還透過高利率(63年1月年利率15%),使儲蓄率由62年的21.5%升至63年的37.6%,這使物價到64年穩定為5.2%(p163)。但第二次石油危機時,民67年出超23.35億美元,貨幣供給額增加34%,石油由67年的12.7美元升至69年的40美元,但中油並未充分反映成本,加上利率仍維持在68年8月的13.5%,故造成69年19%的通貨膨脹(p180)。
  蔣氏依上述分析,批評王作榮等民間經濟學家(民間某某家因欠嚴格的自我學理或實證要求,常常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再加上為迎合閱讀對象之心理,尤其常陷於某種自以為是的時潮中,這些均可在美國專欄作家,台灣民間學者、評論家或研究者看到,不幸的是這些意見領袖往往能左右輿論)、報紙、及大企業家們所主張的降低利率、貶值新台幣,是種製造造貨幣的「竊盜行為」,是種「五鬼搬運法」(p124-5)。這點連中共也知,中共煀抑制90年代初的高通膨,也採取了宏觀調控,控制人民幣供給、壓縮政府支出、大幅提高利息,到1997年成功將通膨由二位數減主个位數,但經濟成長仍違百分之十,外匯存底居世界第二。中共趁勝出擊由朱鎔基任總理負責進行金融及国企改革,如果成功,將能再次面對東亞金融危机和加入WTO後的衝擊(結果大体成功,使得中共第四代領導胡溫体制更有經政軍的实力來面對內外挑戰。)
  王作榮展開反擊,他認為利率對控制通貨膨脹無效(三六二p23)。認為民40年前後控制通貨膨脹的方法主要在增加物資供應及提高生產力,而非控制貨幣供給額(p25)。認為兩次石油危機時的通貨膨脹是各種進口物資成本增加所推動(p27)。認為台灣的利率和匯率根本就受政府操控,故其整調應以有利於企業發展為優先(p57,24)。
  王氏反擊並無堅實的學理及實證基礎,是將次要的相關因素看成主因。蔣氏觀點如除去貨幣學派學理之爭及長期來利率有利於國府外,更可從多國比較(台灣第一石油危機處理如前述分析故通貨膨脹比美日韓低,但第二次則相反,三一六p99-107,三六一p35-42)、及台灣民70年代後期的金融貨幣危機得證。
  其實王作榮並無一貫的立論,而是在每一時期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比如早在民50年代就認為為了國家富強,台灣應由政府學南韓的不均衡發展,而批評蔣氏的均衡性自由經濟(三六二p58),但由後述析判可知王氏謬;到60年代又為企業發展的目的不擇手段,這由企業不會如其所願回饋社會,反在70年代後期大肆從事金錢投機及政商勾結,可知其謬;到民80年代為了李登輝掌權的目的,王氏更不斷地對李之對手展開污蔑及抹黑並盲目地支持李,報酬是先後分到考選部長和監察院長。王上台後唱和李的「掃白」,但王卻不敢掃「李」本人之「白」(參見一0一0),反而在86年「國發會」之後,因會中減削了監院權力,王終遭李棄,之後王便不時批李,由此可知王之投机性。
  本來如果利率和匯率能自由化的話(當然這只是經濟學上的空想,連資本主義始祖老大英美都不斷操弄双率,只不過台灣更甚,在自由化後仍有二种地上的高利息,–是軍公教的优惠利息,一是銀行的循環利息,在活期存利近零的台灣,存在此種二位數的利息,與地下錢莊的高利貸有何別?銀行同樣会透過討債公司討債,若非為討好選票和金主,怎会如此?業者還辯稱,不会比英美日等先進高,問題是人家是依信用而有不同的利息,但台灣則一律高),就能避免雙元利率(政府利率偏低,民間利率偏高,造成財富的不公平分配),和雙元匯率(新台弊低估,外匯存底不斷增加),所導致的貨幣供給額過大和通貨膨脹(三六五p171)。無奈台灣經濟賴以發展的利率和匯率之管制,常受限於政治目的、少數政商勾結的特權分子和大多的中小企業。到民70年後期持續的外匯及貨幣供給之巨增,產生國內大量游資及國外熱錢湧入,在解嚴後激烈的政社變動環境中,造成了股市狂飆(至78年突破萬點)、房地產投機(75至80年平均約漲四、五倍)、地下投資公司橫行、大家樂六和彩賭風(開獎之日全台電話占線、工人不上工)等「貪婪之島」症候群。
  接著而來的當然是一連串的危機--股市狂跌(至81年跌至三千多點)、房地產跌至谷底(至84年全台空屋超過八十萬戶,預售屋銷售率不到三成,而政府又以台糖土地大力興建住宅與民爭利,加上將至的立委和總統選舉,中共對李又文批武嚇,李政權被迫召開全國建築會議圖謀對策)、投資公司倒閉、社會動盪不安、國民黨78、81年立委選舉相繼失利(社會上盛傳84年底立委及85年初總統將與北市議員市長一樣,三黨不過半。若非在台灣民主族主義下尚需李登輝情結來對抗外省集團及中共,李政權在如此的弊政下,斷然沒理由能再執政。同理,二千年後不但繼續前任爛經濟政策,且在反核四台獨二大神祖牌下、變本加厲的陳政杈,在經濟負成長和高失業率下,也沒理由可以連任,但卻──,這只能用結構使然來替民府合理化嗎?(一三七一)。以美國為例,布希憑著波灣戰績,仍因經濟未見起色而下台)、金融弊案(導因於金融安全檢查因官商勾結而流於形式,使得銀行內部人員才得以盜取近一百三十億投資股市失利後,才爆發的彰化四信案及國票案)。
  李政權的解決之道仍不走正途(正途是要以經濟手段,以法制來健全股匯市、銀行、及房地產),而是以政治力量強制央行及郵局釋出數千億台幣、進場操作匯市以免新台幣貶值、大幅放寬重貼率,又強制合作金庫等公營銀行承受四信及國票等,集合黨政商資金組成「股市穩定基金」進場操作股票(使得股市與整體經濟表現成反向,一路上揚,至86年8月突破萬點,但台幣卻貶至近29比1美元,其間股市在李政權、黨營投資公司及財團種種利多利空的抄作下,使得股市大起大落,而這一切皆只為三者謀利,絲毫不顧股市的公平及法制)、放寬外人投資股市限制、放寬營建業及購屋信貸限制,以上皆讓政商勾結的特權分子得以對人民的納稅錢及國家財產再「五鬼搬運」一番。此种倒行逆施當然会嗜苦果,於是股市從十月開始一路下挫,到八七年六月跌至近七千點,滙率則貶至三五比一美元。荒謬的是台股怎麼大起大落,倒霉的總是散户大眾,政商怎麼操作股市都沒事,名嘴呢?當替罪羊。到陳水扁政權時,不但圖利金控公司,連他老婆也下場玩內線,立監委都奈何不了她,即使迫於大選壓力,查了下,贏後便秋後算帳,不提名參加調查的續任監委,至今已民九四年六月了,名簞還僵在府院間,陳還想以癱瘓監院的方式來要脅立院通過那份爛名單。
  但當人民要求李政權主其事的政務官應負政治責任時,李政權則回以不要泛政治化,甚至說動輒要求負政治責任是台灣獨特的政治文化,而只對事務官員處以申誡記過等不痛不癢的處分。由此可知「只要聽話,一切由主子作主」的李政權之官僚,已無恥到連二蔣時代都不如了(蔣經國時的十信案財經部長曾下台負責,但後來又獲李政權重用,其實李用人之道皆如此,只問忠心不論才德,凡願為李衝鋒先陣者皆可獲重用,即使因弊政而下台,亦可明降暗升,或假以時日而高升;相反,如有違李者,即使權重位高且深獲民意支持,亦遭廢棄,如省長宋楚瑜。而這一切,不論用廢,全是權術,皆無善終),更遑論民主政治基本要求的責任政治。
  李雖以上述財政金融性賄選贏得總統寶座,這不但付出了一百多億美元外匯流失的代價,使台灣的外匯存底排名大陸之後,由原來的世界第二掉至世界第五,當局還自欺欺人說什麼以個人計算,台灣的外匯仍是世界第一,殊不知香港等的平均個人外匯還多於台灣。至於失業率和經濟成長雙雙惡化成九年來最高和最低,亦屬當然之事。更使台灣的競爭力在瑞士洛桑學院的1996年《全球競爭力報告》中大幅下跌至第十八。為此,背信違憲由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長的連戰,繼十二項建設、亞太營運中心等之後,又提出至2000年提升台灣競爭力到第五的政治口號(一0二一)。只是屆時李連政權又不知會搬出什麼阿里不達的評估標準,說已達到,或以一貫的謊言來粉飾。果不其然,搞了一年的提升台灣競爭力,結果卻被1997年的《全球競爭力報告》狠狠地打了一耳光,排名由18掉至23,大陸則升至27,台灣的競爭力可能會像外匯一樣,很快又會被大陸超過。對此,連戰等官員當然是忙著找些托詞來替自己開脫,說什麼競爭力下降是因省府效率不佳(廢省藉口之一),其實競爭力下降的根本原因是李政權的黑金政治及台獨走向,造成了行政效率低落、政治社會失序、兩岸關係緊張,連帶地也使得亞太營運中心幻滅。病因人人皆知,問題是李政權得以掌權之因正是病因所在(這好比本書多處析判的各文化、各帝國、各王朝、各國家等的興衰之「共因」一樣),故吾人無法理性地認為台灣這些問題將獲解決。似乎都要成為在野才能理性面對,問題是此時的連戰蘇起等又以何立場來談呢?難怪陳政權会批之逢扁必反,當然反之亦然‧畢竟自己在朝在野時也是與李共犯的,只是善忘的台灣人和媒体好騙易操弄而已。

 (二)中國土地

   1、傳統土地的特質

  由於法、俄、中、拉美等革命之發生均導因於土改受制於地主剝削而失敗,故馬列主義沒收地主土地的反剝削論成為解決方法的最大典範,但此方法革命破壞性強,積極的建設則不足。比如法國大革命之後土地使用效率不如英國,蘇中共對農民的剝削更遠甚於地主。相反,戰前德日剝削農民卻足以建設國家之現代化。
  以下換個面向分析中國傳統的土地問題。趙岡以經濟學均衡的概念,認為:「人類的濟濟活動是在各種制約下,作最合適的選擇,以求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一八九p2)。依此,他認中國從西周之後土地私有以來,重要的經濟財貨就已分別由為數眾多的個人及家庭所占有,他們形成眾多的小生產單位,這些單位透過市場交易形成了市場經濟,雖然此種市場經濟不像現代市場經濟有現代化的金融體系、會計制度、機器、交通、及電腦之幫助,但它已非中古封建經濟,故馬列主義不適用於分析中國傳統經濟(p1-3)。
  趙岡充分地掌控了中國十二世紀自宋之後人口與土地的比率不斷惡化,只能透過精耕細作來養活大量的人口(二三0p23-5)。但大量的人口又制約出以下特質--地主將土地交佃農比雇農有利。自耕農及佃農需另靠手工副業才足維生。因農民副業不計工資成本,故除少數無法勝任的絲織、陶磁、礦冶、造船、運輸、長途及城市貿易等之外,其他綿紡、生活器具、市集貿易等,工場手工業均不敵農民手工業,但此種完全競爭並非最有效率的(一八九p6-15,
282-9)。此種「副業文化」(如攤販、個體戶、地下工廠)對台、港、大陸經濟現代化亦起了正反兼具的功能。
  中國傳統雖有重農輕商、週期性動亂及官僚等因素干擾工商發展、但由長期的人口、士地、及工資的比較(參見「歷代戶口數簡表」二二一p19-21,「歷代工資比較表」一八九p18-21)可知唐之後人口便不斷增加,但土地增加有限,而導致工資下跌。加上中國的農民、工商業不像西方中古受制於莊園、行會,故中國的農工商幾乎是放任的。即使魏晉南北朝的莊園、隋唐的均田及市坊、宋元明的匠戶等,也不足以對農工商構成太大的限制。
  在土地私有以追求效率和養活大量人口之目的下,中國自宋之後就逐漸形成小農經濟、精耕細作、兼做副業、及土地兼併等之綜合體,而造成了中國結構的循環性(人口增加、土地不足,導致結構瓦解、人口減少。改朝換代之後人口又增加……之循環)和遲滯性(無法突破傳統結構以進入現代)(二二四p177-180一二四九p.31)。當然這不是說中国明清兩代之初中期人口壓力巳多至不足以支持其最低生存水準(一二O三p.31-7)或不再發展,而是說此種養活大量人口的小農經濟有使中国陷於循環性及遲滯性的危机,這就是為何明清之际曾產生所謂農業革命、資本主義萌芽,但終究無法突破伝統結構之因。
  以均衡為觀點,在人口眾多及土地不足的先決條件下,地主購買奴隸比雇農耕種不利,雇農又比佃農不利(一八九p126),故中國不存在羅馬帝國及美國式的奴隸制(p316-8)。到清代除少數經濟作物利潤較高、或認為雇農(尤其短工)仍有利可圖外,雇農已非常少見,這由民初各省縣雇農占總戶大多不到一成可知(p134-5)。宋元明清各朝初期自耕農居多,之後佃農不斷增加,到末期則自耕農及佃農均陷於糊口(p220)。至於地主、自耕農及佃農之比例欠實際調查資料,但由魚鱗冊及丈量清冊可知,明初(清代大致也如此)地主約14萬戶占耕地20%、自耕農650萬戶占耕地80%、佃農355萬戶,但中期之後自耕農占地不及一半(p163-4)。

   2、大陸時代土改的失敗

  民初有關農戶與土地的比例,因政治立場而有不同看法,左派著實高估了土地剝削的嚴重性,現在吾人可清楚了解其宣傳及煽動性,但當時卻為大多激進分子尤其精英所接受,其因是農村受外國列強,及國內地主、軍閥、商人、官僚等多重剝削下,幾乎已陷於絕境,不然中共也無法利用農民運動來奪權。
  孫中山早期民生主義因個人成長、教育及革命對象,故對土地之關心著重於都市地價及其投機,而非農村土地之兼併及剝削。但隨著革命之失利,加上俄國革命成功的啟發,使他正視農民問題。這反映在死前國共合作時特別強調農工問題,並創辦「農民運動講習所」,但所培訓幹部皆為中共所用(三六七p3)。原因是中共經多次工運和城市暴動失敗後,以毛澤東為主的農民派洞見到中國幾千年來革命的主力一直是農民。
  民15年1月中國國民黨二全大會通過實施「二五減租」(即後來的三七五減租,農民占生產所得的62.5%、地主只占37.5%)和成立農民協會(三六七p4-5)。
  同時譚平山(中共中央委員兼任國民黨農民部長、國民政府農政部長)提出中國土地分配報告,譚氏報告和民20年中共的報告一樣是誇大剝削的,這可從與國府、金陵大學Buck教授、及日本人等三者不相統屬的報告,對比得知(參見三六八p32-3,35-6,一八九p165-7)。
  中共農民運動成功和國府土改失敗之因,在於中共善用誇大的報告及激進的行動,來爭取民心;國府則徒有土改政策,卻受制於支撐其政權的地主,這可由當時曾主其事的蕭諍之反省清楚地了解(三七一p270-3)。國府當局有心土改,但欠日本由上而下的行政能力(三七二p146-8),更無中共由下而上的條件。至於其他民間性的改革,如梁漱冥的鄉村建設、晏陽初的平民教育、及其他有關農村的建設,均被中共及其同路人批評為舊官僚舊地主、帝國主義之幫兇(三七0p7,10,18,27)。其實這些較溫和的土改或鄉村建設,如有日德等由上而下的改革能力,是能創造出農業甚至整個國家社會的現代化。即便在與大陸有類似農經結構的台灣,在農民兼受日帝及地主剝削下,日本也由上而下地完成農業現代化(三七三p61-3)。

   3、台灣的土地改革

  台灣民40年代土改成功的關鍵在於,大陸淪陷的教訓使國府警覺,土改不成台灣將不保。加上統治層與地主並無依賴關係,原地主在228事件中遭壓抑,殘存者即使不願,中央(尤其陳誠放話)稍施壓力也不得不服從(當然這也造成台獨精英的經濟性之根源)。而且國府肯將從日本接收來的公地放領,之後又徹底實施三七五減租,配合農復會有計劃的農村建設,所以成功了。這些其實是國府在大陸也想做的,所以成敗不在主觀意願,而是客觀條件不同。

   (1)一次土改的成功及其後遺症

  依蕭錚回憶,陳誠38年任省主席時已決定推動三七五減租,但繼任者吳國楨反對,經蕭力爭吳勉行之,之後在陳誠任行政院長大力支持下,開始推動土改(三六九p325-6)。42年1月20日立院通過「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其主要內容與蕭氏37年在大陸的「農地改革法案」同(三六九p311-5,329-338)。
  依省地政局統計,38年全台耕地的41%是佃耕,66%即44萬戶是佃農、雇農或自耕農,佃租50~70%,尤其租期不定,佃主可隨時撤租或加租(三七四p237)。
  38年先實施三七五減租。40年將全省18萬餘甲公有耕地中的10萬餘甲放領給農民。42年通過「耕者有其田條例」,政府以有償方式(公營事業股票占三成,土地債券占七成)征收超過法令範圍(以水田三甲為基準)的耕地,放領給農民,農民於10年內分20期繳清。實施結果全省自耕農比例由57%升至86%,自耕地由57%升至90%,50年的農民收益較37年增加168%,糙米增產一倍多(三七四p238-241)。
  以上是農地部分,至於都市土改,依蕭氏回憶,蔣中正於40年1目30日即手諭陳誠依平均地權原則籌備,陳誠當時主張暫不行平均地權,最後才同意在都市計劃範圍內實施平均地權(三六九p342)。直到65年經多次土地投機後才全面實施平均地權,但已太遲了(更遑論相關的仲介、估價、建築、或代書等制度之建立或建全)。由此可知,國府的土改不是不實際(孫中山時的平均地權)就是太實際(太陸淪陷的教訓導致只重耕者有其田,而忽視了平均地權)。

   (2)二次土改的創起、變質及挫敗

  一次土改有其結構性弊病,由於對土地租佃者的保護過於土地所有者(三七五p120),加上未將田產均分將造成小農經濟無效率現象納入考量,而實施當時各國已普遍採行的自耕農保護措施(如規定一子繼承、禁止分割、耕地最小面積……等,參見三七一ch.9。到69年「農業發展條例」第31條才以免征遺產稅贈與稅、免征田賦十年,來鼓勵一子繼承,三七六p212),所以造成耕地愈分愈小愈散,農民又不願將土地交由代耕。於是中國傳統的小農經濟的兼業情形又大量出現,到64年,0.5公頃以下的農戶占54.1%,0.5~1占29.3%,1~2占13.7%,2~占2.9%,專業農戶只剩17.9%。為解決這些問題,包括李登輝在內的學者早在58年即有二次土改的創議,其目的在使耕地由小變大,農業之企業化機械化(三七五p10-1)。政府除47年實施農地重劃外(三七四p242),在61年9月27日由行政院長蔣經國提出加強農村建設方案之前,幾乎無所做為。
  該方案包括:一、廢除肥料換穀制度,此制早期可使農民、政府得價廉且穩定來源的肥料、穀物(三七六p174)。一般以米價從41年到54年只上漲5%,而農業生產成本及其他物價上漲遠超此,來批評它是剝削農民。但就肥料價格而言,比國際低且只上漲21%,比5%加不了多少(三七五p111)。二、取消田賦及教育捐。三、放寬農貸條件。四、改善農業產銷制度。五、加強農村公共投資。六、加速水稻綜合技術裁培。七、創設農業生產專業區……等九項。到66年共投入65億(三七六p183)。
  之後國府及李政權又隨主政者需要,相繼弄出共同經營、委託經營、聯合農場、農業機械化、農業專業戶、八萬農業大軍、糧食平準基金、取消水利費、稻米轉作、精緻農業、農民保險、老農年金、農地釋放為住宅工商用地且在土地和金錢的回饋上一再放寬、農地不限自耕農皆可自由買賣、農業保險等對結構性弊病無多大作用的方案。有些甚至是用納稅人的錢來買農民選票(如黃俊傑所願,李政權最終還是學日本買農民選票,三七七p23)、或鼓勵農民更大地從事土地投機(此一心態早在50年代即存在,三七五p121)。更荒謬的是李常常與反對黨比嫻,比如農保、年金全是民進黨為賄選而先提出,李先批之,後加碼,反之亦然,結果當然是敗坏了台灣的健保和年金制度。
  由此可知李政權面對加入GATT及之後的WTO對台灣農業即將造成的衝擊,並非以建全農業產銷之現代化及自由化為主要著眼,而是反其道的更加保護、補貼及抄作(到民八七年又提出六年內要補貼六百億以因應加入WTO)。混亂的農業政策不但無助於農業發展,反而在86年3月帶來了「口蹄疫」風爆,無能的防疫系統加上隱瞞疫情,一夕之間使得占台灣農業四分之一的養豬業損失高達二千億,失業人口達十萬,官員則忙於推卸責任,說是大陸豬肉走私所導致(果真如此,那金、馬應更早就得到「口蹄疫」了,事實相反,金、馬不但未得到「口蹄疫」反而禁止台灣本島豬肉進入);養殖業造成全台地層下陷、國土流失、水資源破壞、及不斷地各種水產病;水稻耗費大量水源源及巨額補貼,所用化肥農藥又污染了水土(李陳政權了非但未懲罰他們,反而以土地開發其它用途來以毒易毒);檳榔、高山蔬果加上山坡地濫墾濫建造成水土破壞,85年賀伯颱風全台損失千億,86年溫妮颱風造成汐止「林肯大郡」山崩,死29、傷無數、屋毀損數百戶(更不論921大地震之後全台中北南東到處的土石流)。以上根本是人禍而非天災,是黑金政治下的自然產物。
  由於平均地權實施之初只限於都市,投機土地者便趁機不斷抄作市郊土地,農民受此誘惑,於是什麼共同經營、委託經營、擴大農場皆不敵保有土地,以恃機賺取暴利。財團、各級議員、地主等更紛紛以抄作土地為獲取暴利及政權的捷徑。於是在假農民、人頭、利益輸送、及官商勾結下,土地投機者逐漸結合各地大小地主,形成一正常使用(善)與土地投機(惡)混同的共犯體。這些共犯體便利用兩次石油危機尤其民70年代後半期,一次比一次壯大。
  為對付這些共犯體,到81年內政部本與財政部達成協議,將實施以房地產交易實價征增值稅,民間稱為二次土改。但財政部長王建瑄因堅持原案,而被一股由李登輝情結領銜,夾雜著財團、媒體、地主、民意代表、及台灣民族主義等之勢力鬥下台。王氏下台引發一連串由趙少康開始辭環保署長並參選立委,趙王二人奪得全國第一、二高票當選,之後便以此基礎建立新黨,並使得台灣政黨政治更形對立。
  由此也可知李登輝如何利用民族主義、派系、金權、媒體等來對付政敵,這就是為何法務部的查察賄選、公務員腐化、工程弊案及陽光法案等,治不了派系及金權政治之所在。部長馬英九反在85年6月的政院改組中被李撤下,當不管部的政務委員,由此可知馬的政治擔當不如王,雖然可能會因此而更有政治前途(比如獲黨中央支持競選87年台北市長,但因李未給予競選所需的戰馬及大刀,加上5月爆發反李示威風潮,故馬順勢「下馬」棄選並辭去政務委員以示負對人民要求治安之責,同時又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另圖他日東山再起。事实証明果真如此,至八七年五月底馬終於效法李貫有的說謊習性,食了說了上百次不選台北市長之言,宣佈參選,可悲的是台灣選民又再次被民粹愚弄,馬單憑形像便贏了陳水扁,從此即便他的施政能力不佳,但民意支持度總高,看來國民黨黨主席和2008總統非他莫屬,或許台灣人已可憐到沒多少選擇了,只要形像好就不能再奢求什麼能力、誠信了,比起枱面上的李陳連宋王謝蘇等的,「馬」禹虎虎算了)。
  李另用廖正豪當法務部長,從九月開始大力「掃黑」「掃白」,試圖瓦解黑白不分、政商勾結的「黑金政治」,但由「桃園市長被槍殺案」「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遭姦殺案」尤其「白曉燕遭姦殺撕票案」等大案遲遲未能破案、及各地農會選舉金錢及黑道更形惡化等來看,李政權試圖在利用地方派系、黑金政治之後「過河拆橋」,是要也應付出代價的,更何況李政權中央本身便已「不清不白」,要如何掃他人之「黑」之「白」?更遭的是,李政權以掃黑來解決黑金政治,不但模糊了問題的焦點--用治安方式來解決李政權本身所造成的黑金政治,其實解決之道是要從李政權本身下手--並且造成了嚴重的後遺症,被逼上死角的黑道開始反撲,於是造成上述三案(更不用說後來什麼白案、黑案的)。
  所幸人民對李政權的黑金政治已所有覺醒,只是86年5、6月的反李風潮並不足瓦解之,其因是李政權的「黑金政治」之「惡」是與當前民粹所繫的「台灣情結」之「善」共犯的,於是當人民對黑金政治有所不滿時,李便可發動台灣情結來化解之(比如將黨產用於金錢外交,在電視上宣傳台灣意識、激化兩岸危機、甚至將關注「白案」者抹黑成中了中共統戰,用治安方式來解決黑金政治,用廢省及鄉鎮來宣示主權及解決地方派系……)。
  以上,其實朱雲漢早在八一年的〈台灣政權轉型期政商關係的再結盟〉便已斷言:「由於經選舉產生的政治精英在國民黨權力結構中地位的上昇,國民權的政權本質已逐漸改變,它不再是一個由主導的外省精英與從屬本土政客間的政治聯盟,而迅速轉成一個在社會經濟問題上十分保守的國家行政菁英、地方派與企業集團三者的結合體,在更具競爭性的政治環境中重整其權力基礎。為了維持統治地位,國民權高層除了更加依賴地方派系和加強與企業菁英的合作外已別無選擇。」(九八四p73)。只是朱氏未能洞析此種結合另有更深層的李氏奪權鬥爭之台灣情結,所以才會造成比朱氏斷言的更嚴重的黑金政治,且無法根除。這些黑金政治並順著李之廢省由議員転戰立委,使得李政權得於民八七年十二月以過半席次贏得立委大選,但又如何?李下台後所組台联、留在國民黨的泛藍立委、還有不少民進黨的立委,有多少是這種料,搞嫻了國会,再用民粹騙什麼只要立委席次減半便能解決,現在是九四年五月三十一日、這些未代国大又在陽明山搞修憲,台灣人民真的那麼好騙?台灣到底有那种法律会比憲法容易修?而憲法可是國之根本大法,不!應說是弄權的遮羞布。

 (三)中國的城市、手工業、市場與行會

  中國的城市等以唐宋為分界,前後有極大差異(一二O九p.209-274)。之前的中國城市,從西周以來即以有規劃的建設擔任中央及地方的軍事、行政、教育及宗教等功能(二二四p318-323,一八九p421)。城市內的經濟、手工業及市場,並不像西方城市以工商為主體具有軍政自主性,與莊園或農村成為敵對體。西方城市敵對體性質限制了其發展,但也確保了其自主性而不致興衰無常(p305-6,333-4,p419-420)。故城市是西方民主、資本主義、及其他文明的搖籃。而中國的大城市如長安極盛時800年有80萬人、開封1100年有44.2萬人,但隨中央勢力的移轉也迅速衰落(p316,p427)。
  宋之前城市雖以政軍教為主要功能,但隨著城市消費需要,在城市內也設置了定時定點營業的商店及手工業店,如唐朝長安的市坊,故古代中國城市並非純消費性純剝削鄉村的,而是城鄉共生的(二二四p331-4)。而且城市規模的大小決定於鄉村所能提供剩餘糧食的多寡,故宋之後經濟生產量增加,但人口亦增(一八九p416),導致中國傳統城市人口無法超越800年長安的80萬,如杭州1300年43.2萬、南京1400年47.3萬、北京1450年60萬1600年70.6萬(二二四p316)。三國時代的孫吳建都建業更以經濟為最大考量(九九三p26)。
  唐代控制性的市坊及手工業,因人口增加及糧食增產,到宋代放棄了管制(一八九p395,
407)。有人認為晚唐,甚或「玄宗時代以後的唐代政治、社會、經濟方面有許多勢力相互激盪,因而不再適合於隋代唐初規劃城坊制下的社會控制與商業控制」,亦即不能將市坊的崩解歸因為經濟的單因(九九三p470-1)。家庭手工副業逐漸奪去需納稅及其他固定成本的工場手工業及市場,城市流動攤販奪去了商人生意(一八九p446-450)。城外的市集,尤其各式專業的城市如棉紡、絲織、茶葉、瓷器、漆器……等之工商性功能,取代了古代大城的政軍之功能(p428-430)。
  在手工業方面,官手工業雖憑著精細的分工能製造出高品質產品、並提供民間所需的專業人才(p480,483-6)。但官僚之文官性而非專業性、家族主義、及腐化無能,使官手工業普遍無效(p120-4)。私手工業則從事家庭手工業所不能勝任的。但家庭手工業有以下缺點:無法從事研發,祖傳技術不願外授,也無法吸收外來技術、人才及資金。(這可比較兩岸的國營事業、中小家族企業、個體戶)。
  雖然宋之後尤其明清商人興起,但其意識形態及社政經均被士大夫或政權所制約,故商人透過經商及放高利貸所得,仍投入於土地及科舉上(p450),而非生產事業,故常惡化農村的經濟(p552-5)。(這可比較台灣的房地產投機者及升學文憑主義)。
  中國唐之前城市的工商皆由政府管理(這是指相對於宋之後,但唐之「行」組織也有管理本行業的功能存在,一二O八p.250),不像西方城市基爾特乃因同類工商業者,為追求共同的經濟政治利益,組合而成(p556-7)。宋之後,因市坊制破壞,政府乃責成民間行會自行管理(p561)。清之後各省商人在京城或重要大城成立會館,其目的是對自己商人和應考子弟提供食宿等服務,而非基爾特對產品之價格、規格、生產及服務之規定、約束及排除外人加人(p562-4)。(這可比較台灣的各同業公會如仲介、代書、計程車……除了想多賺錢外,還做了什麼)。
  至於宋之後各類手工業之進步及規模之大分工之細,由李約瑟等人研究可知,遠勝於產業革命之前的西方。

 (四)中國傳統商人意識與儒家關係

   1、儒家的經世思想與商人觀

  儒家從先秦以來即注重內聖外王、利用厚生、經世致用等,一般認為此乃入世或淑世精神之表現。以此精神,孔孟批評道家避世;宋明理學批評佛教出世;明末清初儒者批評理學忽視了治生及人欲。
  牟宗三認為只有儒家的德性主體所開創的存有論才能既存有又活動、有創生義。其他。西方存有論是有執的,不承認人有無限智心可做為人的既內在又超越之主體。佛道則無創生義,不像德性主體能自主地成就內聖並透過自我坎陷開出外王。
  張灝認為儒家的經世致用有三層意義:一、入世的價值取向,異於耶教的天職觀和印度的出世修行。二、宋明理學的「治體」或「治道」,即外王所依的內聖。三、晚清所強調的外王之典章制度,理學稱之「治法」。
  以上諸見皆有問題。張氏的入出世乃以儒家為判準,如以西方理性、民主、科學為判準,儒家亦可算出世;如以印度眾生平等來看,儒家的人獸之分是種「戡世」。牟氏開出論之謬前述已論及。理學雖強調天理人欲之分,但理學如同孔孟並非如一般所誤解的以公私分義利(如三七九p101),而是主張只要不違義則私、利皆有正當性。故朱子會說:「欲富貴而惡貧賤,人之常情,君子小人未嚐不同」(論語或問卷四)。「有個天理,便有個人欲。蓋像這個天理,須有個安頓處。才安頓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來」(語類卷十)。「人欲中自有天理」(語類卷十三)。「天理人欲,同行異情」(語類卷一0一)。
  余英時以宋之後隨著經濟發展程度,四民之分有不一的鬆動。宋代士商階級仍分,明中葉後則不易分(三八三p89,107)。朱子雖承認商人職業的合法性,但仍不承認商人可成聖成賢,到陽明時則承認商人亦可成聖成賢,因四民皆可致良知(p88,92),亦即商人已取得意識之正當合法性(p162)。只是商人及工商在專制官僚控制下,加上欠自主性的工商城市,故無法突破傳統的限制(p164-5)。
  余氏上論之依據如下。朱子說:「止經營衣食亦無甚害,陸(象山)家亦作鋪買賣」(語類卷一一三,三八三p88)。陽明則說:「但言學者治生上,儘有工夫則可。若以治生為首務,使學者汲汲營利,斷不可也。果能於此體調停得心體無累,雖終日作買賣,不害其為聖為緊」(傳習錄拾遺第十四條,p92)。又說:「古者四民異業而同道,其盡心焉,一也……自王道熄而學術乖,人失其心,交鶩於利,以相驅軼,於是始有歆士而卑農,榮宦遊而恥工賈……吾觀方翁(方節菴,此人始為士後從商)士商從事之喻,隱然有當於古四民之義」(節菴方公墓表,p104)。
  余氏之論謬。因朱王皆肯定四民皆可成聖成賢,皆認為私利只要合天理德性之義則亦可為(一二六八p.210-1)。其實不只朱熹,南宋的陳亮、葉適也有類似的看法,這反映了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九九二p16)。另外如以西方古典資本主義(其他民主科學亦然)來論,商人意識之正當合法性是指,經濟理性追求依自然法下天賦人權而來的權利之正當合法性,並以此權利追求政社經及意識之自主性,而非視經濟理性為工具、視商業為義下之利。依此,中國傳統的商人意識並不具正當性、合法性、尤其自主性。而是充滿了軟弱性,妥協性及局限性(一二六八p.140-2,240-1)
  不只如此,高壽仙在《徽州文化》透過對徽州社會及文化尤其宗族結構的研究,不同意一些人以西方的「市民階級的興起」或資本主義來解釋「新安商人」,他認為:「盡管徽州擁有最傑出的商人和最雄厚的商業資本,其社會結構和文化傳統卻毫無改變的跡象。」(一00五p231)。而且徽州商人和山西商人的興衰均與政治息息相關,所以當朝廷的鹽、糧及金融等特權不再給予,或改朝換代時,便對那些商人造成致命的打擊(一00五p74,一00六p169-180,一二O八p.251-266)。

   2、商人的職業倫理與自我意識

  相對於余英時,陳其南認為明清四民之分雖已鬆動,但整個政治、社會及意識之正當性仍以儒家為判準。無論重農或重商其實只是現實生活所需,其目的仍是為擠上儒者階層,所以形成「耕讀循環」「儒賈循環」。其因於宋之後,科舉愈形制度化,科舉已非單獨一個小家庭可為,而須有強大經濟力為後盾。想要通過科舉又沒錢,只好棄儒從商。或學儒不成才轉而從賈(三八二p74-6)。山西商人雖有所謂:「山右積習,重利之念甚於重名。子孫俊秀者多入貿易一途,其次寧為胥吏。至中材以下方使讀書應試,以故士風卑靡」(雍正朱批論旨卷四七,引自三八二p76)。新安商人亦云:「古者右儒而左賈,吾郡或右賈而左儒。蓋拙者力不及於賈,去而為儒;贏者才不足於儒,則反而歸賈」(太函集卷五四,p76)。但陳氏引證認為山商等商人大多仍以儒為尊,學儒不成才轉而從賈(p76-7)。在當時價值觀下,「賈為厚利,儒為名高」,儒不但是職業治生且含有社政地位及倫理價值,而賈則只是生計營利(p77)。

 (五)韋伯論儒教社會與資本主義

  韋伯在《儒教與道教》以資本主義的合理計算及新教倫理的入世禁欲為判準(參見《緣現論》),批評中國的社政經文化在那些方面不利於理性化。

   1、金融

  韋伯認為因採礦技術原始,幣值成分及重量不統一,故中國貨幣不足以成為明確可通行的交易基準(三八六p68)。認為因私幣利潤高,貨幣貶值,金屬供給不穩,銅弊過重,故貨幣制度及經濟無法發展(p70-1)。認為中國的紙幣及票據印刷不良,常被偽造,信用不佳(p73
)。認為中國明之後增加的白銀,反加強了投資於土地的傳統主義;增加的人口,也與經濟停滯相結合(p76)。認為中國人有大量的營利欲望,但精神生活仍保持完全靜止狀態(p118)。
  韋伯的批評如以資本主義為判準當然通,但如此的研究會變得無意義,因除了近代西方資本主義及成功的學習者,其他文明之金融皆或多或少地有上述弊病。而且由前述對中國傳統金融之分析可知,韋伯的批評並未能充分地表現中國傳統金融的整個面貌。

   2、城市與行會

  韋伯一直認為全世界只有西方才有政經皆獨立自主的城市,這些城市是「財政理性化,貨幣經濟,以及政治取向的資本主義的帶動者」(p76)。中國欠此種城市之因是:一、城市居民與氏族、祖產、祖廟等未能斷絕往來。二、政經未能獨立(p78-9)。中國城市只是封建貴族向農村收租稅之所,城市的興衰只靠中央的政治力量,城市的行會對成員能絕對地控制(p80-1)。
  韋伯之論如參見前述有關城市行會之分析,可知顯然是偏見,未能正視中國城市非敵對體之特質,且現代意義下的城市未必要與氏族等斷絕往來,相反,往來的話如日本的京都,更能兼具現代與傳統更合人性。他過於偏重西方城市的理性與獨立,而忽略了它對鄉村及下層市民的剝削。如從剝削面來看,此種源自韋伯的伝統與現代二分的現代化理論,其实是西方種族主義偏見,在此偏見下代表小伝統的鄉民文化被判為封閉、保守及有限幸福觀,這其实只看到了其靜止和片面的弊端,而忽略了這些正是西方城市文明体系長期來剝削的結果(一一三Op.668-695)。

   3、天子與神祗

  韋伯誤以為中國因治水需要故造就了中央集權(p84)。他認為中國的至上神不是具人格性的創造神,而是非人格性的天。萬事萬物皆在天的規範下有秩序的運作,故天(之)子要替天災人禍負責。此時天子的Charisma便遭疑,子天需自悔甚至退位(p91-5)。人民也以此種半迷信的憲章、以上天之名對抗官僚的濫權(p89)。
  韋伯偏重於絕對超越且具人格性的創造神與入世禁欲及除咒之關聯性,而忽略了中國宗教的人文化過程,更忘了去除創造神之咒。

   4、封建國家

  韋伯雖正確地了解中國封建不像西方是與莊園結合、並非透過契約性地投靠及授命(p98-9)。但他忽略了西周封建是透過貴族武裝殖民而來,故未能分區分西周封建與封建瓦解後春秋戰國,二者諸侯國間征戰之異(p104-5)。當然也就會將氏族與家族、將西周貴族與漢之後士族、宋之後士大夫等混為一談。未能區分中國經濟演變的實相,而輕率地視中國史只是改朝換代的靜止停滯。這與其說他自認的可供參考文獻之不足(p321-4),不如說他先有了框框來套中國,才會失真。

   5、官僚體制

  韋伯以前述法制型官僚來判中國的官僚乃傳統支配型,故缺乏:一、依法行政之原則。二、依理性原則建立層級組織。三、依自由契約的規律化任用制度,及有秩序的升遷。四、專業性培訓及任用。五、固定的貨幣薪水(一一二p50)。而是公私不分(p120),道德性培訓及任用(p186),依實質理性的道德行政(p166)。
  至於韋伯批評中國官僚的貪污情形,這並非中國獨特,連十七、八世紀的英國,及十八、九世紀的美國,官僚都還充斥著貪污之事,更遑論法國大革命前的「買來之官」。

   6、教育與考試

  韋伯誤以為漢代科舉選才標準在才能功績,且未能區分歷代科舉選才方式的演變(p181-2)。以西方語文及哲學之偏見,批評中國文字的圖像性質,使得中國思想「停滯於相當具象且描述性的狀態。邏輯定義與推理的力量,尚未為中國人所接受」(p190-1)。中國哲學只關心實際問題及家產制官僚的階級利益,欠西方的理性邏輯、思辯哲學、及形式法律(p192-3)。
  韋伯認為儒教「沒有其他任何的彼世論或者救贖的教義,或者任何對超越的價值及命運的渴望」(p200)。孔子不對神祈禱(p211)。儒教缺欠西方的自然法,而是巫術性的實質倫理法律(p213-4)。儒教的實踐理性主義,欠西方理性的科學、藝術、神學、法學、醫學(p216)。儒教認為宇宙人生的本質乃和諧及善的,欠西方的根本惡(p218)。儒教要求對禮的恭順、自制及內省,而排斥救贖、熱情及狂放(p221-2)。儒教的合乎禮教、重面子、自制的理性生活,不像清教是由內在、而是外部的制約,在此制約下不信任家族之外的他人(p311)。
儒教「期望著此世的福、祿、壽、及死後的聲名不朽,來作為美德的報償……他們沒有超越塵世寄託的倫理,沒有介於超俗神所托使命與塵世肉體間的緊張性,沒有追求死後天堂的取向,也沒有惡根性的觀念。凡能遵從誡命者--這是一般人能力所能及的--就能免於罪惡」(p295)。儒教視「這個世界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一個;人的本性被賦予倫理性的善」(p294)。但「對世界採無條件肯定與適應的倫理,註定了純粹巫術性宗教之完全且持續存在的基礎」(p296)。
  韋伯認為中國商人有強烈的營利心,但受限於氏族社會的私人及親屬關係所制約,未能像「清教將一切都客觀化,並將之轉化為理性的經營;將一切都消融為純粹的事業關係,並以理性的法律與協定來取代傳統」(p309)。
  由此可知韋伯完全以西方思辯理性下的,亞式二值邏輯、形式主義數學、言語中心主義、機械觀科學、主客對立宇宙論、絕對超越的神及自然法、原罪、契約性共同體等,並將之統攝於合理計算的資本主義精神及清教倫理的入世禁欲、除咒、張力,來做為比較中西的判準。
  面對儒家充滿理想性的德性主體、既內在又超越、天理與人欲、孝道的形上及義務論特質、道德倫理性的律法,皆貶為天真的樂觀、欠張力、無條件地順從、外部制約、重面子欠誠信。同樣的也貶抑中國關聯性思惟、天人合一有機宇宙觀、文字中心主義,並忽視了中國豐富的哲學、數學及科學的成就。
  韋伯的判準及對中國的批評,在現代化理論風行的五、六0年代盛極一時,但隨著東亞崛起及批評理論等後現代觀點對韋伯的批判,韋伯的判準及批評已不能成立。

 (六)儒家思想與東亞現代化

   1、余英時

   (1)余英時對韋伯的誤解

  余氏認為韋伯的理念型是採用「觀其大略」「識其大體」的途徑,並認為韋伯的結論是建立在經驗知識上,所以當「經驗知識擴大了、進步了,舊的觀點自然不能不受到修正,甚至完全拋棄」,所以「現代學人對韋伯的駁正並不違背韋伯的基本精神」。並以為「如果韋伯活在今天,他自己也必然會根據新的經驗知識來重新調整他的理論的」(三八三p168)。
  余氏認為:「就喀爾文教義和現代資本主義興起而言,韋伯所研究的歷史是特殊的,但是就宗教信仰與經濟行為之間的關係而言,則他所提出的問題又具有普遍性。由於『理想型』中的普遍性永遠離不開特殊的歷史經驗,史家在研究過程中便不得不根據特殊的經驗對象而不斷地創造新的『理想型』;同時,一切已建構的『理想型』也不能不隨著新的研究成果的出現而不斷地受到修正」(自序p63)。
  余氏上述了解對韋伯而言是失真的,韋伯的理念型是指研究者以其特有的價值關聯為切入點,依「理解」方式找出文化價值與歷史經驗事實間的因果關係。此種因果關係不同於自然科學的普遍律則,但仍有其普遍性,且同樣要以歷史經驗事實來檢證之。所以理念型只是事實的一種分析概念而已,並不等於描述事實,也不等於自然法則般的歷史之唯一客觀法則,而是研究者均可依其理解切入點的不同,而有不同觀點的理念型。對韋伯而言,西方存在著資本主義、科學、音樂、繪畫、官僚制……等已理性化的歷史事實,對此一歷史進行的分析,如資本主義的合理之法律、行政、市民階級、簿記……等便統稱為資本主義之理念型。此一理念型又有其精神,稱為資本主義精神如誠實、勤勞、合理地營利……等。與資本主義精神產生親和性的宗教倫理之理念型稱為新教倫理。
  由於韋伯認為西方所有已理性化的文化現象之本質是形式理性的合理計算,而新教倫理的入世禁欲及除咒則解除任何有礙合理計算的咒術、氏族傳統、封建遺習。
  故韋伯理念型的立論基礎不在泛泛的歷史事實,而是合理計算下的歷史事實,也非後來異化後的資本主義、或傳播到世界各地以後的資本主義之經驗事實。故這些經驗事實不足以否證、檢證甚或修正韋伯的理論。一般人甚至韋伯夫人在《韋伯傳》也誤以為:「必須一再創立新的理念型和更正既有的理念型。」(一000p314)。即使要創立新的理念型也要先弄清韋伯立論,進而批判其主張(如《緣現論》Ch5、3所為),而非「更正」。
  余氏會誤解韋伯之因在,不了解韋伯對形式理性的合理計算之強調,是與新教倫理的入世禁欲及除咒,成配套的。另外余氏一方面認同資本主義形式理性下的種種特質(p159,自序p71),一方面又將這些特質比附於中國內在超越實踐理性下的價值。而不去反思中國的實踐理性如何能發揮西方形式理性的合理計算。
  類似的,余氏認同韋伯的入世禁欲說,但又認為中國的宗教倫理也符合入世苦行,他的理由是二者有張力、勤儉、誠信、敬業、肯定工商勞動等之共通性(自序p68-9)。由此可知余氏根本不知韋伯的入世禁欲及張力為何物。難怪他會誤以為新儒家競競於修身,這類似於路德派的不斷修養以長保恩寵。而喀爾文派相信恩寵一得即不再失,反會因此不必兢兢於修養(p73-4)。對韋伯而言,正因喀爾文派的預定論才迫使信徒必須以合理性的工作倫理來證明自己的恩寵(即榮耀神的天職觀),而路德派的因信稱義使信徒相信自己已得救而不必在工作倫理上證明自己的恩寵。同樣的,新儒家的天人合一內在超越亦然。

   (2)中國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

  余氏誤以為印度佛教和慧能之前的中國佛教均是出世,慧能的「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與新教的入世禁欲一致(p19-21)。百丈懷海所立「百丈清規」中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及禪宗的勞動不離見道,與新教倫理的天職觀相通(p23-6)。余氏又認為全真教也有類似的入世特質(p28-32)。
  余氏不知在家修行及世間出世不能二分早就是印度大乘佛教的特色,Berger也認為東亞佛教的入世化,已蘊含在印度大乘佛教(三九六p128)。余氏更不懂前述所提新教的入世禁欲及天職觀,而在濫比附。
  余氏又誤比新儒家的天理及人欲間的緊張性,與新教的此世與彼世間的張力相同(p57)。而不知韋伯早就區分新教的張力與其他宗教張力之不同。
  韋伯之後種種比附新教之外的其他宗教也具有資本主義精神甚至反批新教不利於資本主義精神等之論層出不窮,早在1976年,Giddens替Pasons英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二版作序時就已整理出西方對韋伯批判的五種觀點,其中主要就是依史實和教義來反駁新教利於、舊教不利於資本主義精神之產生(一00一p11-2),這些批評其實均不了解韋伯的方法論和論旨。

   2、杭之的批評

  杭之認為韋伯的理念型是:「不是真實的描述,不是觀察所有實際存在之經驗現象以後所得之平均,所以它不能僅僅描述為一普遍化的概念;理念型是在價值關聯的光照下,對社會文化現象之某些獨特之要素加以特別強調所建構起來的,有內在一致性的純粹思維圖像」(三九二p396-7)。而余英時則將之誤解成:「理想型似乎是指歷史事象及其相互關係等經驗現象的平均,或是就特殊之歷史經驗現象『觀其大略』『識其大體』而建構的共相」(p396)。
  余氏對韋伯理念型的誤解雖偏歷史經驗,但杭之也忽略了理念型的普遍性規律、驗證性、及歷史經驗事實之絕對客觀等之內容。其實早在西方功能派的Parsons即偏重韋伯的價值中立及經驗驗證層,強調過頭後,解釋論及批評理論則反過來強調價值關聯、特殊性、個別性、及非因果性。黃進興也認為韋伯所用的方法不是一般人所謂的「因果分析」(三九四p35),但又說:「『新教倫理』充其量只是產生『資本主義』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p43),殊不知必要條件即是一種因果關係了。

   3、金耀基的批評

  金氏在民5、60年是個現代化論者(參見其著《從傳統到現代》,一六四)。但到70年代,順著東亞興起的事實及西方學者對「儒家傳統有礙現代化」的質疑。金氏認為儒家不欠韋伯所說的緊張性(三九五p262),儒家倫理中對「財富、榮譽、健康擁有強烈的動機,對家庭及祖先有能力表達虔敬,這些毫無疑問是決定性的文化因素,足以開出一種生猛的經濟行動」(p268)。
  金氏認為東亞興起不能單歸因於制度,儒家文化傳統足以否定韋伯的「儒家倫理開不出資本主義」之論斷(p274),不管這種倫理是否真如Berger所謂的「庸俗化儒家思想」--為了家庭,個人必須努力工作和儲蓄,以及一種紀律和勤勞的規範(p270-1,三九六p129)。

   4、精英儒家與世俗儒家

  金氏雖質疑精英與世俗儒家二分說(三九五p271),但一般社會、心理及人類學者有此態度,其因是為化解認知失調的困境--依現代化理論儒家傳統背離現代性,但事實上儒教文化圈卻快速地現代化--於是弄出精英儒家不利,世俗儒家則有利於現代化的怪論。這表現於《中國論壇》民73年9月4日的有關儒家思想與現代化之研討會(三九七),會中Berger等中外學者認為世俗儒家中的工作倫理本身並無自主力,只能在西方理性制度下才能發揮作用,即便如此,當現代化發展到某一程度時,不合西方理性主義個人主體的東方集體主義之行為,將不利於進一步發展。其實儒家不但不能二分(人類學者莊孔詔甚至說︰「如若對中国有關此種上下二層文化的整體性關聯的歷史哲學知之甚少,只運用非關聯性的功能與行為的分析,不直覺式地熟悉中國文化思惟的展示方式,指望只花十天半个月就得到深入的問題答案是很困難的。」一三一Op.472,490),如要細分的話也應分成三個面向--士林儒家、官方儒家及世俗儒家--三者並非三分,而是有以下關係:「士林儒教的理論發為官方儒教與世俗儒教奠定了理論基礎,確定了基本的價值準則,而官方儒教和世俗儒教則促使這些價值準則內化於各階層人們的心中並在行為中顯現出來。」(一0七一p56)在此過程中士林儒教難免受到官方儒教與世俗儒教的僵化、腐化及俗化,但這並非如新儒家所辯駁地,認為是後二者之過,其實僵化、腐化及俗化的根源還在士林儒家學說本身。

   5、包遵信

  與海外學者相反,大陸不少學者延續著五四以來反儒家的傳統,認為儒家思想與東亞現代化不相干或不利,其中又以包遵信為代表。即使在深入研究後,發現儒家思想與束亞現代化有關,但在反伝統的背景下,也存在著矛盾的情感,比如馬家驊在研究日本史時發現日本及西方學者對儒家不像大陸學者那樣深惡惠絕。王氏開始時懷疑是那些學者的陰謀︰「專事贊頌中國文明,以使中国這头睡獅永不覺醒」,但深入研究後了解並非如此。相反,日本的現代化與儒家思想是大有關係。可是王氏在研究過東亞現代化與儒家思想的正反意見後,對正面並來予肯定,也未反批反面觀點(一一四一p.1-3,410-427)。這反映了理性上雖認知到了,但感性上無法去除長期來塑造的反伝統情結。
  包氏認為傳統儒家:「不單純是一種學說,一種知識系統,它還體現在政治、經濟、法律、教育、以及社會生活的各方面」(三九八p71),故精英與庸俗之分不能成立(p73)。傳統儒家的兩個價值核心--貴義賤利和重道輕器,與現代化所需的重商營利及科學觀念相背離(p75)。至於被認為有利於現代化的「尊重上下之別,嚴格的工作紀律,勤儉作風,也不能一股腦兒算作儒家傳統」,在「很多民族傳統中都能找到」(p74)。
  包氏批評「文化論」而提出「制度論」之解釋,他認為東亞現代化奠基於被殖民期之建設,地緣適合發展,出口導向政策,外資及美援之投入,尤其1950~70年代太平洋國際情勢有利於東亞國家發展經濟(p76-7)。
  東亞現代化雖不能單因於文化,但由東南亞及拉美一些國家,有與東亞類似的國際有利環境、殖民時建設、甚至更多的外援、更好的地緣,也同樣實施威權統或更被看好的民主政治,在發展初期有些甚至超過NICs,但發展結果卻是東亞領先。故包氏之論謬。

   6、黃光國的《儒家思想與東亞現代化》

  黃氏認為單憑儒家思想內部不可能開出現代社會,在外來文化刺激下才可能發揮現代化作用(四0二自序p2),其因是儒家的「實踐理性」(道)蘊涵了一種旺盛的成就動機,在西方形式理性架構下,才能促使人才追求理論理性、科學知識、資本主義、民主政治(自序p2、
p285-7,306-8)。他並以自設的台灣三種企業(法治式家族企業、人治式家族企業、公營企業)的實證研究,得到「唯有在高度形式理性的現代化組識中,儒家所強調的德性如忠、勤、誠、和等等,才能夠充分的發揮出來」(p317)。因為在法治式家族企業中的人有一種「心理區隔」,於公用公平法則處事,於私用人情法則交往(p315)。
  黃氏之論是種合理化甚至褒貶化。他未反思中國如無主體自主性如何能現代化?未反思形式理性難道不是人或文化整體之一部分?未反思西方在吸收外來文化時,是否可說成西方的德性或情性需要東方刺激下才可能?相反!黃氏等現代化論者反認為中國無自律也無依愛。更未反思台灣果真存在或有多少所謂能公私分明的法治式家族企業?
  黃氏批評韋伯弄混了儒家思想與儒家社會,其實他更弄混了仁道的道德理想(即儒家思想)與「儒家本質是一種規範人與人交往的規範和價值體系」(即儒家社會的倫理條目)(p19
)。會弄混之因是他誤解了韋伯、康德、牟宗三等人相關的論點。
  黃氏誤解韋伯的新教倫理為:「勤奮工作、禁欲自律、改造俗世的清教徒倫理,是文藝復興時期歐洲文明的各個領域中促成理性主義勃然而興的主要精神因素……是西方工業資本主義興起的精神起動力」(p35)。誤解韋伯的合理營利為:「精打細算地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將神聖的禁忌、特殊群體的特權、或者對兄弟尊長的義務』一律排除在外,不予考慮」(p28)。
  韋伯是探討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間的親和性,而非資本主興起的主要精神因素或起動力。韋伯著重的是合理計算、入世禁欲、及除咒,而非自利、勤奮等工作倫理。
  由黃氏所認為的:「『以智識心』所理解的『心』,是屬自然層次之『識心』,它能以『理論理性』在感觸界中建構知識體系,也能以『實踐理性』在『智思界』中創造『道德王國』。『以仁識心』所理解到的『心』,是超越層次之『仁心』,也可以說是本體界成形而上之心;它是儒家諸子以『實踐理性』在『智思界』中啟示出來的道德本體,能夠影響『識心』,也能夠規約個人在經驗中之行為」(p69),及以下的析判,可知黃氏誤解了康德及儒家哲學。
  康德知識論可簡介如下(康德哲學之申論見《緣現論》)。吾人的認知首先是感性以直覺方式接受,感官受對象激動所產生的表象;而後悟性再將這些表象產生概念,並依範疇原理來分離結合這些概念;理性則依邏輯原理保持悟性的統一。人無智的直覺,故不可能了解或觸及智思界的物自身。但因人同屬二界,故人可依實踐理性來實踐智思界無上律令的要求。
  如果感性、悟性及理性可統稱為理性,即純粹理性、理論理性、識心、認知心、知性主體等,那識心的對象將是現象界而非智思界,也非黃氏所言統括二界。更不會如黃氏所言:「物自身存在於感觸界,它是產生現象的本體或原因,也是理論理性認識的對象」(p66)。
  牟宗三的「仁心」是指道德主體,「識心」是指知性主體(含道家的智的直覺),但這是民42年的看法(四0三p225,1)。之後,牟氏將智的直覺視為道德主體,即廣義的仁心。謝仲明引用牟氏看法,並以道德創生之有無來區分儒家狹義的「仁心」及道家的「道心」、佛家的「自性清淨心」(四0四p15,41,69)。
  黃氏表面上接受新儒家的仁為「絕對的道德主體」,是本心之全德,其他各道德綱目均應以仁為基礎(p72)。但他又認為這些「仁義」由於是「用以規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交往」(p86),因此是種「實質性」「他律性」的道德,不同於康德的「形式性」「自律性」的道德(p137-8)。
  黃氏之論不但曲解了儒家的「仁義」,也誤解了康德的道德哲學。康德的自律是指「為義務而義務」,而非沾上道德條目或規約人的交往即是他律。故康德會說「不可殺人」「仁慈別人」「不可說謊」「保存自己的幸福」等,只要是為義務本身而非為了榮譽、功利、身份……等,均是自律。至於現實世界未必如此,比如「白色謊言」等,皆無損於道德之自律。
  黃氏會曲解儒家之因是,他和現代化論者一樣有以下偏見--中國傳統性格為他律恥感,西方則是自律罪感。

 二、經濟發展的諸典範

 (一)台灣經濟發展之分析

   1、國家與經濟

   (1)國家的本質

  實存的國家雖存在於自古以來的東西方,但現今具有土地、人民、主權、政府、民族、及文化等內含的國家,並非普遍地存在,而是西方中古封建瓦解之後之產物。
  國家在西方歷史發展中有不同的特質:一、洛克以天賦人權及契約論,認為國家只不過是人民為結束無秩序狀態,彼此以契約方式組成國家,國家主權在人民,其存在之目的在保護人民的生命、自由及財產。二、到功利主義時代,國家成為執行「最大多數人最大幸福」的工具。三、馬克思則主張廢除前二者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國家,政權應由無產階級取得。四、在此同時民族國家順著資本主義殖民帝國化,而演變成種族主義或國家主義,代表者如黑格爾、納粹、法西斯。五、韋伯在上述國家的手段或目的之外,認為近代國家的特質在法制型官僚體制,亦即國家有其本身的自主性及權力的取向。六、順著英美資本主義民主國家的勝利,以實證論、政治行為論及政治體系等為核心的學界,將國家淡化虛化為與其他社團無質差,國家只不過是維持自由、公平及正義的公共論述空間之中介者。七、對此,產生二種反批,依賴理論及世界體系認為資本主義國家(中心)透過不平等的發展,使第三世界國家成為中心之邊陲。八、新興的國家分析,則批評這低估了國家的積極性角色(二五九p49-55,四一四p73-80)。
  國家的功能及目的不斷增加,從最基本的保衛國家安全、維持國內秩序、保障人民權利,到國民福利、社會正義、教育,甚至世界大同(四四五p18)。非西方的新興民族國家(戰前後進的德日即已如此)為完成複雜的國家功能及目的,往往以某一民族、政黨、意識形態、甚至氏族家族,自稱能代表國家所有成員行使主權。此種國家觀異於西方資本主義下先以某一階級為了本身的「天賦人權」,以主權在民向統治者爭權,之後擴及中產階級、農民、勞工……等,最後形成了有共同利害關係的共同體,於是所爭大多不再是主權。但新興民族國則不然,社政經利益、意識形態、文化、種族……等的衝突,最後往往會集於決裂的革命線上。由於所爭是主權,故自由、民主、正義等神聖口號,總是夾著利害關係、民族文化、意識形態等,被主權歸屬之爭,結構成共犯體。以上以台灣的民進黨、李政權、自由派等為例,可充分看出。

   (2)政治與經濟

  蕭全政認為:「為了自身的存在與發展,任何行為者必會以自己的稟賦為基礎而有自利性的政治或經濟行為,以求在整體社會的再生與發展過程中汲取更多的資源」(四一四p45-6)。國家為了達成其功能及目的,必須從社會中汲取政經利益,汲取能力的強弱即象徵了該國家支配正當性的強弱(p87)及自主性的強弱(p89)。但這些汲取性的政治利益太大時,將奪取過多資源、造成了錯誤的經濟發展策略、及腐化無能,而無法達成生產性的經濟利益,如蘇東及大多拉亞非第三世界國家。

   2、台灣經濟發展的先決條件

1 首先源自中國傳統的深層之文化價值,這與大陸基本共同,或許加些功利及移民性。一般經濟著作不是不處理文化價值與經濟之關係,便視傳統不利於經濟之現代化。但隨著東亞興起,有些已開始論及,如吳元黎《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經濟發展策略之研究》ch.7〈經濟發展的行為適應--文化根源的探討〉(三六六)。
2 從荷據、明鄭、清代、日據長期形成的移民殖民式雙元經濟--輸出農工原料及初級品而輪入手工及工業產品,但台灣因未陷於大多第三世界國家常見的大地主以雇工佃農大量生產出口性原料,故有利於後來往進出口替代轉型。
3 國府在大陸失敗之教訓,使其在台實施「節制私人資本,發達國家資本」「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權」。雖然實施結果利弊互見。國府撤台時所帶入之黃金、人才。
4 國際兩極政治體系透過韓戰給了台灣發展的契機,世界資本主義體系也趁機進入台灣,而台灣也順勢以較第三世界更有生產競爭力,成功地在資本主義國際垂直分工中,取得半自主也半邊陲的地位。

   3、台灣的雙元經濟

  雙元經濟是:「初級產品出口,從商業化農業部門流動國外部門。這導致非農業部門,輸入工業產品。國內市場購買力的來源是由初級產品之輸出而產生」(三五九p2)。
  由於雙元經濟是移民殖民母國為達成:「透過初級產品之生產和輸出以獲取實質的利益」(p2)而形成的,此種交換將使殖民地的資金、生產技術設備、及市場依賴母國。故脫離後的發展之初,一方面要利用豐富的農工原料及勞動力,出口產品以賺取發展所需資金。一方面減少輸入民生及農工所需。但這存在以下陷阱:一、使產業陷於以出口農工初級原料為主,而成為資本主義體系的邊陲。二、在進口替代上,因農工群眾受剝削而欠購買力,故替代產業不是民生必需,而是富人的奢侈品。三、在進口替代產品在國內市場飽和後,未能迅速地發展出口替代,即以技術性及附加價值較高的產品,替代之前的農工原料之出口。NICs尤其台灣能避過此陷阱,但第三世界則陷入。
  當吾人以批判取向探討上述發展時,切莫忽略了其正面之成績。即便持台獨批判取向的劉義慶在其《中日會診台灣--轉型的經濟》,批評國府為「獨裁開發」「政治最專制的社會」,也不得不承認國府「在沒有通貨膨脹壓力下,經濟穩定成長、幾達完全就業、所得分配平均,使台灣成為開發中國家內,貧富差距最小的地區」(四一0p5),此種評價如對比於台獨(民進黨)或獨台(李政權)盛起並號稱民主自由的民80年代之投機經濟、政商勾結、所得不均,真令人啼笑皆非。劉氏並將此成就推前至:「在滿朝末期1860年代到80年代,台灣即已有過社會經濟高度成長……日本統治時期的1910到30年代……1960年代以後……這三個時期均具備引進外資,促進社會發展,以及輸出為主的快速成長的基本模式」(p5-6)。並云:「日本為其資本主義的伸張,在台灣強制發展出來的物質經濟基礎,尤其近代農業的發展,以及1930年代迅速發展的軍需工業化,和初級教育的基礎,若持客觀看法,大致都成為戰後經濟發展的基石……日據時代優越的農業發展也是承襲清末所建立的農業基礎」(p6)。
  以下簡述從荷據開始的台灣雙元經濟。
  荷據時代福建、廣東的河洛、客家人不堪明末經濟敗壞、政治腐敗、社會紊亂,冒著生命危險,渡海來台,尋找生機(整個華僑移民南洋之事亦然,四六一p31-42、四四七p24)。漢人來台之前島上已是西方殖民者及早住民之天下,經長期鬥爭,形成殖民者在上、漢人居中、早住民於下的三層階級。
  漢人憑著母國龐大人口,在海禁下仍大量地移民台灣及南洋各地,台灣漢人因有明鄭而戰勝了荷蘭人及早住民,但在菲律賓的漢人從十七世紀開始便遭西班牙殖民帝國大屠殺而挫敗(三三七p379-380),即便二次大戰之後,在南島語族自認是南洋的「原」住民(四五一p12-3
)、及不滿漢人擁有經濟實權下(四五0p80,四五五p60),反華聲浪及行動一波波至今仍未止(四六0p6-7,四五九p263-6)。漢人在台灣及南洋之移民,如對比於西方列強的或追求政經宗新世界如英殖民北美、或由母國動員對外殖民如西荷葡法,可算是逃難而已。其因是這些移民不但得不到祖國支援,發生受迫害時滿清政府還以化外之民對此不聞不問。至於華僑的反抗,不論中華會館式的復古運動(四四九p5-8)、烏托邦式的建國(1777至1886年,客家人羅芳伯在西婆羅州所建p11-2)、或戰後馬來華人的爭自主爭民權的政治運動(p10)均失敗,其因除現實政治處境的不利(從殖民主義時期到獨立時期,不論西方殖民者或早住民統治者均剝削宰制華人,即使到廿世紀末華人處境随著東亞華人經濟圈及儒家商業文明的兴起而有所改善(一一六七p.192-223)。但當東南亞金融危机爆發,華人尤其印尼華人仍被當作替罪羊而任人宰割,其实只要天災人禍發生,皆然,連2004年的南亞海嘯也不能幸免。),這些華人的精神結構、組織型態或政治文化均源自於不利於追求民權的中國傳統(四六一ch.7)。
  荷蘭人在台的主要目的在掠奪經濟資源,故大量招募漢人至南台灣生產米糖,並掠奪早住民的羽毛齒革。其掠奪方法如下:以各種苛稅(如王田租、社餉、人頭稅、狩獵稅、貨物稅)剝削漢人及早住民的所得,並壟斷獨占台灣的對外貿易,將台灣弄成荷蘭與大陛、日本、南洋貿易中心。從台輸出米糖到大陸及日本,再由大陸輸入生絲、陶瓷、布帛再轉口至日本,同時從荷蘭本國及南洋進口香料、藥材、鋅鉛轉口日本,估計荷蘭在台進出口貿易每年獲利達三、四十萬盾。占有北台灣的西班牙亦經由壟斷貿易而獲利(四一六p23-5)。
  明鄭漢人政權造成早住民在台勢力不斷被剝弱,且明鄭也延續荷西的外貿壟斷,趁滿清海禁,使台灣成為外人購買中國貨物的中心之一,並從日本南洋進口軍民所需(p32-3)。
荷据及日据上述以轉口貿易為主的双元經濟(一一六二p.61-9,一一六四p.115-153),在明末清初實施海禁的時代裡,發揮了類似香港在二戰後成為中国與世界貿另的中介角色,而奠定了台灣良性雙元經濟之基礎。當大陸社政經陷於不利於轉口貿易時,統治者便加強島內的生產建設,在剝削之餘也發揮了亚面作用。
  清初雖嚴管兩岸商旅及貿易(p55),但在台漢人仍延續著明鄭時代的大力開墾及發展經濟作物,到清末出現了三種掠奪性經濟現象:一、漢人透過武力強占、詐騙、入贅繼承、及合作等方式,占有了早住民大部分平地甚至山地土地(四二一p27),迫使北京政府基於同是少數民族的心理,推出一連串保護早住民的措施(四一五ch.3)。二、在台地主,對上或以隱田避稅、或以包稅包租私吞政府稅收,對下以租佃剝削佃農收入(p116-7),到1886年劉銘傳為籌湊在台建設支出,著手「量田清賦」,結果耕地面積由7萬餘甲增至29萬餘甲,稅收由18.3
萬兩增至54.6萬兩(p117-9)。三、清末列強以不平等條約獨占台灣對外貿易,從台輸出茶、糖、樟腦謀利,卻輸入鴉片殘害台人。1860年開港之初入超,1872年後因國外需求大增及島內大力殖產興販,開始出超。1868~1947台灣貿易平均每年成長7.99%(四一六p60,四二一p18)。
  日據在台發展經濟之目的在利用豐富的人力、土地、森林、水電等資源,提供日本所需的米、糖、木材、及工業產品。日本採取:一、土地調查,以取得統治所需的統計資料、增收田賦(1917比1897調查前,田賦由83.5萬餘圓增至519萬餘圓)、消滅大地主、沒收無主地及未獲准登記之地,到1939年日人在台人口占全台5.5%,但占地13.3%(四一五p182-7)。二、林野調查。結果將全台93.8%的林野收歸殖民政府,並以無償或極低價出售給日本地主資本家(p187-9)。三、透過水利工程、農業組合、及農業實驗中心等農業現代化,大力提高米的產量,從1900起,除後期因戰爭外,米的單位及總產量均不斷上升(p199)。但生產所得卻不斷增加輸出至日本,台人米消費量則不斷減少、而甘藷消費量則增(p202)。四、以土地林野調查方式強占蔗田,並以極低工資強迫蔗農淪為奴工(p208-9)。糖的單位及總產量不斷增加,但在台糖價卻比日本貴(p210)。並利用製糖之副產品生產酒精,及發展製糖用機械,在1931年之前與糖相關的食品、化學及機械等工業占了全台工業之大部分,其餘是製茶及鳳梨罐頭,或在日生產不利的紡織、陶瓷、造紙(p213-5)。五、從1931年九一八事件後,日本為製造侵略中國大陸及南洋之軍需,配合日月潭等電廠多餘電力,大力發展鉛、鐵、農化等工業,從1931至1941偷襲珍珠港之前,十年間各工業成長約二、三倍(p218,220)。但1941年後,因戰爭加劇,故工業及農業均劇衰,物價指數則由1941年的151升至160/1942、257/1943、431/1944、
2212/1945(四一六p139)。

   4、台灣經濟發展的特質

   (1)接收與重建

  以陳儀為首的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依以三民主義為指導原則的國家社會主義,試圖以整套的國家機構建設台灣,但因欠現代化的效率,對比於日據之總督府,台灣人民普遍感到新政府腐化無能。在此先天不利,及後天接收重建又失調下,產生了民生必需品不足又還要支援祖國大陸、通貨膨脹(1946至1949達千倍),加上接收重建人員腐化無能、本省外省人間溝通不良甚至對立、及其他因素,而造成民36年的228事件。
  公署將日本人留下的公私房地產及企業收歸公有,接收所得單就企業即達110億圓(四一0p12-3),這些接收即成為土改及公營事業的基礎。雖然接收重建過程充斥著腐化無能,但這不能否定公有政策之正確,若不如此則更可能被本外省的特權分子奪去,而不可能歸人民所有。
  公署以下列措施重建:一、廢除日據時鴉片、酒精、汽油之專賣,並以專賣而負責鹽、菸、酒、火柴、及度量衡之專賣。二、廢除日據時十五種苛捐雜稅,降低所得稅及貨物稅,並將田賦改徵實物。三、成立貿易局負責兩岸進出口貿易。四、依以下順序重建。產品為兩岸所迫切急需者如煤、糖、肥料、水泥、及液體燃料。用以輔助復興其他工業者如交通、電力、造船、機械。可以吸收失業者如糖廠、紡識、茶、食品。用以充裕財政者如專賣的菸、酒、鹽(四一六p143-5)。
  接收之初因米糖過多地輸往大陸,大陸輸入的民生日用品供不應求且價格不斷上漲(四一0p17),加上大陸內戰消耗了大量台灣物資(p21),故導致千倍以上的通貨膨脹(p146),但在重建順序下,到1949年米、糖、漁、豬、電、肥料、水泥、鋼筋等已接近日據時最高產量,棉紗、布更是增加了2、10倍(四一一p9)。

   (2)脫離雙元經濟之道

  台灣能脫離雙元經濟,首在成功的土改,一方面增加了農民購買進口替代產品之能力,一方面增產了出品產品以賺得發展所需資金。在此同時限制奢侈品進口,如此一來富人的所得及消費均遭抑制。進口替代在民50年左右達到極限,出口替代接著而來,如此不但能擺脫雙元經濟出口初級農工產品的束縛,且剛好利用農村現代化之後的剩餘勞力,使勞力密集的出口導向產業快迅成長,而擺脫了效率不佳的公營企業之獨大。
  第三世界因傳統的殖民經濟及地主勢力之阻礙,而未能進行土改,即使有也是局部的。這些局部釋放出的農民及土地,很快地又在地主優勢下,重回佃農或雇工行列(四一九p132)。缺乏成功的土改,不但造成貧富不均,也使進口替代遭扭曲。進口替代本應生產滿足一般人的必需品,但因農民無購買力,故政府的各項金融、關稅、財稅、及優惠措施,便不當地導向奢侈品的生產。這不但無助於就業及農村現代化,反耗損了辛苦賺來的外匯以進口生產奢侈品所需之原物料,加上這些產業並無對外競爭力(一六七p235-8)。如此就迫使經濟發展更形依賴傳統的農工初級品之生產及出口,甚至導致糧食不足而需消耗外匯進口穀物。
  以上的惡性循環,就是為何巴西、墨西哥、菲律賓等早期將出口農工初級產品及外債所得之資金,投資於資本密集產業及城市富人所需的教育、醫院、交通、建築……等等,短期看來產業及GNP似乎成就非凡,但隨著國際農工原料價格下跌、國內產品的價格品質之對外競爭力不足、龐大外債負擔及國內政治腐化無能,而導致更嚴重的農村破產、貧富懸殊、大量失業、都市解體。

   (3)黨國與農業

  全世界各國現代化的初期均發生剝削農業以發展工業,所差只是剝削者角色及程度之別,但卻只有少數能將剝削用於工業之現代化,並再從工業剝削回來補助農業。
  即使以農民革命起家的中共,在80年代改革之前也形成了剝削農業來發展工業、補貼城市的「城鄉二元結構」。改革開放之初所形成的鄉村農業生產力,很快地又被優先發展沿海城市所形成的「新城鄉二元結構」所吞噬(一0三三,一0三四,一0三五),故至90年代初一再發生農民不滿的騷動(這些騷動如提前發生於89年的「六四」時,在學生、工人及農民運動的互動下,「六四」革命的下場可能就不同了)。為因應城鄉和東中西部的不平衡發展,中共的「九五計劃」才會提出往中西部傾斜的發展策略,及一整套加速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措施。
  一般批評國府的肥料換穀及低糧價政策是種剝削,此種批評存在以下問題:糧價與肥料價格的計算標準在那?依自由競爭?還是參考相近國家價格?其實全世界農作物價格從古至今均受操縱而未曾完全自由競爭。即便自由競爭,以小農經濟稻米收獲期集中、米價彈性低、收藏不易、及議價能力不足,最後獲利者將是糧商(四一四p98,111)。
  劉義慶批評國府的「分糖制」和「肥料換穀」是大規模的「搜括體制」(四一0p42-3)。蕭全政認為在「加速農村建設方案」之前,台灣的農業政策是汲取性的(四一四p125-6)。汲取方法是透過肥料換穀、田賦徵實、隨賦徵購、市場操作等措施,壓低稻米與其他農工產品的交易條件,以汲取並移轉農業部門資源,促成經濟體系的穩定與發展(p120)。蕭氏並引李登輝的論文《台灣農工部門間之資本流通》為證(p121)。但李氏在另篇論文也認為肥料換穀可使農民免於高利貸且得到穩定的肥料(三七六p174)。
  台灣農業部門為何比工業部門發展不利?其因除政府保有年平均約55%的低價稻米,並大量進口低價糧食外(四一四p128,14),根本原因還在稻米生產力相對比其他產業低。既然稻米不可能自由競爭(不然當時更可自泰國進口便宜的米),在發展之初從農業汲取資金以發展工業就已唯恐不及,怎可能再以高米價剝削軍公教勞工來嘉惠農民,更何況農民剛享有土改剝削自公有土地、地主及公有四大公司之好處(四四四p157)。
  就國際比較而言,第一次石油危機時,63年米價比62年上漲205%(四一四p138),但化肥只上漲約七成(三六三p119),即使如此台灣化肥價格仍低於日韓(三六三p120)。雖然日本因所得較高,且現代化已成功,有能力補貼農業,故米價比台灣高。南韓則因通貨膨脹嚴重,農民收入太低(台灣農民另有副業收入),故政府施以補貼,故米價約台灣的二倍(三一六p206)。
  就國際農業自由化的趨勢來者,日韓台工業現代化成功之後,為選票或回饋農業的大量保護及補貼,進入二十世紀末的今天已經不起美國的壓力,但三者的產官學界似乎還不肯正視農業和其他產業一樣(即使學界亦然),生產力和競爭力才是根本,而非保護。

   (4)國府與公營事業

  公營事業對國府而來是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理想的工具,但對反對者而言,則視公營事業為國府政權的支柱,是種獨裁剝削。
  民進黨美麗島系理論擔綱者張俊宏在《到執政之路》批評國民黨透過劫收,「厚顏無恥地將公有資源轉為一黨私有,經由國家行政特權的保護,不斷擴張黨營事業和國營事業的獨占暴利,形成少數外來統治集團確保資源搾取的分贓地盤。更有甚者,國民黨公然縱容自己所豢養坐大的部分外圍組織,享有等同於國家機器的特權,如救國團和華航,不僅從未納營業所得稅,每年且公開接受國家補助,但其成員都清一色為國民黨員」(四0八p17)。
  一般反國民黨的學者在分析公營事業問題時,則將瓦解國府的政治鬥爭隱藏在因公營事業無效率而要求民營化自由化之下。蕭全政批評民營化自由化者試圖「將權威轉型視為民間社會對政府的『奪權鬥爭』,其理想是使政府變成民間勢力的仲裁者,或執行民間意志的『工具』」(四二八p39-40)。其實這是不可能的,比如國府瓦解了,但李政權反更將黨營國營事業用於對付政敵及中共,又收編民間社會成為生命共同體及社區發展,這使得民進黨及自由派在反中國反外省反中共之現實、及台灣至上的迷思下,喪失了攻擊的要害。故什麼自由、正義、民主全是民族主義的幌子。
  陳師孟等自由派的《解構黨國資本主義》則進一步赤裸裸地表現瓦解國府之意圖。他們認為「市場的自由化乃是最理想的民營化方式」(四0九p167),但民營化之前需將黨營事業收歸公有並禁止政黨經營生產事業,理由是「國民黨黨產來源極有問題」「國庫通黨庫」(p204-5)。由於他們的目的在瓦解國府,所以不會說林榮三財產乃土地投機所得,故連帶其宣傳機器《自由時報》也要一併收歸公有。相反,還大力支持以對抗國府及聯合報。
  結果林榮三的報業集團成為李政權的官報黨報,不只如此,國府雖已垮,但李政權在台灣情結及民進黨的護盤下,繼續掌有「黨國資本主義」。就像電視台一樣,李政權一面讓民進黨成立「民間全民」無線電視,一面在三台宣傳台灣情意識以編造台灣情結,結果宣傳機器照樣掌控在李政權手中;黨營事業亦然,李一面用它去搞什麼金錢外交,一面又於86年5月在立院修改選罷法、將每張選票的政黨補助提升至50元,以舒困民進黨高達三億元的黨債,事後李還決定國民黨不收選票的政黨補助,以漂白其黨產之「黑臭」,並讓民進黨內鬥外批。
  面對這一切,當初合撰《解構黨國資本主義》的自由派又如何?陳師孟早已成為官學界多棲的台北市副市長,張清溪則代表民進黨參加85年底由國、民兩黨相互勾結召開的「國發會」,會中決議黨營事業要退出公共工程、國營事業和壟斷性事業,但會後李政權以政黨投資比率不過半不算黨營事業來規避、以提升政黨補助來收買民進黨、尤其勾結民進黨推動憲政以圖永久執政等,來永享黨國資本主義的特權。即使張在「民間監督修憲聯盟」上大力批判之,又奈何?這一切皆導因於當初自由派首重「反國府」,而忘了取而代之的李政權及民進黨將為害更甚。知識份子的無知,不但使自己自食惡果,更遺害後世。(這是當時之論,由後來陳政杈之爛經濟政策(一三七一)及民營化之謬(一三七二),可証实我之預測,尤具這些所謂自由派經濟學者之無知及無恥。)
  代表長榮集團且極親李政權的《國家政策》季刊,則認為「不管什麼黨,就如同私人一樣,可以發展自己的企業體,所以執政黨也可以發展自己的企業」,但因若干黨營事實乃獨占或寡占,故角色要慎重(四四三pp50-1)。其實長榮海運及航空本身即寡占,且從李政權得到不少特權。
  從社會主義切入的汪立峽,則認為民營化自由化如不以「均富」「財富的社會化」為目的,而只局限於生產效率的提高,到頭來會加劇貧富的兩極化(四三九p19)。
  此外吳若予則批評自由化者忽略了公營事業「經常不因利潤動機或經濟目的而存在的事實」(四四0p23)。並批評想藉私有化瓦解國民黨政權者「未經深思熟慮的私有化程序,可能只是將威權的公有經濟與專政政治帶向金權掛帥的資本財閥政治,這樣不但不能達到民主的目的,更將是民主的反動!」(p24)。
  不幸的,李政權正是如此。而且還因公營事業員工普遍反對民營化、公營事業股票上市因股市下挫而不順、李政權和財團企圖掌控公營事業等因素下,依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台灣公營企業的改革成效竟然不如大陸國有企業的改革(此種失控的比較論斷,是中華經濟研究院尚未被李政權鬥垮收編前之論,收編後的中華經濟研究院和台灣經濟研究院一樣,皆成為李政權的財經宣傳機器,不時地發佈對台有利的經濟消息)(兩岸公營事業改革可詳见一一六O)。至1997中共「十五大」之後,大陸在國有企業效率不佳、不斷虧損之下,為因應市場經濟尤其加入WTO後的競爭,終於決定讓以堅定執行宏觀調控並獲成功而著稱的朱鎔基當總理,加大以股份制為主的改革力度,以展示中共改革國有企業的決心。而台灣則在提升國家競爭力和凍省廢省的口號下,順著股市復甦,也展開了另一波以股票上市為主的民營化。但台灣的民營化充斥名為民營實則仍由李政權及財團壟斷的假象,比如由電信局民營化後的中華電信公司,不但仍由黨國控制,更可惡的是「欺善怕惡」。面對已開放的業務比如大哥大等無線電話,就大幅降價,以壓制對手;但對仍獨占的市區有線電話則大幅漲價,以敲榨毫無選擇的百姓。此種民營化根本是自欺欺人,甚至比未民營化還更惡劣。

   (5)金融管制與地下經濟

  張炳耀認為「由於我國金融管制相當嚴格,尤其金融機構多為公營事業……許多對金融服務的需求無法自金融機構獲得滿足,促使地下金融活動乘機發展」(四三八p134)。
  國府的金融管制--公營銀行競爭性低,獲利高,授信謹慎,擔保品估價低,偏好服務大企業。存款利益偏低。嚴格管制外匯的數量及匯率--導致部分民間資金流向風險高獲利也高的地下錢莊、地下投資公司、民間標會、同業間私下借貸、企業吸收員工存款、及外匯黃金的黑市買賣(四三八p142-4)。地下金融在免賦稅、免查帳、及有暴利下,約占台灣整個金融活動總額的一半以上(p138-141)。
  地下金融構成了地下經濟的主體,繞著此一主體,由於逃稅、無合法工商執照、民族性(如家庭企業、流動攤販)、逃避土地房屋環保勞保生產成本……等因素,所形成的地下經濟約占整體經濟的二成以上(p136)。
  台灣的地下金融及地下經濟整體而言,雖隨著金融自由化及企業出走而有稍許改善,但另種政商勾結、地方派系、金權政治等性質的地下經濟,卻隨著李政權的台灣化及掌權之需要而更加惡化,民84年的四信案國票案及之後一連串的銀行擠兌、工程弊案等即其爆發。
  馬凱在尚未被李政權收編前的中華經濟研究院的《經濟前瞻》撰文,他從自由經濟的觀點認為,上述黑金政治下的「地下經濟」源自政府的不當管制和無效率,並認為戒嚴時期國府在憂患意識、嚴厲獎懲、情治監督、及司法嚇阻等四管齊下的管制下尚能杜絕的黑金政治,但之後的李政權四者皆失,以致一發不可收抬(一0一七p38-43)。其實李政權在民意壓力下,為圖永久執政,也搞了自己一套的憂患意識、嚴厲獎懲、情治監督、及司法嚇阻,只不過此時所憂患的是台灣意識,所獎懲、監督及嚇阻的是不順從李政權己意的黑白兩道,但對順從者則更加地與之黑金,如此地「掃黑」「掃白」,不但不公也不會見效。


   (6)經援與經濟發展

  由於第三世界普遍欠發展所需資金,所以早期的經援論者便引Rostow,Harrod-Dowmar等的經濟發展理論,認為經援不但能促進經濟發展,且會進一步促進民主政治及社會均富(三二六p47-8)。但1960年中期之後學者開始質疑,理由是受援者除少數如日台韓之外,大多第三世界受援者不但未達成原先所期望的發展,相反,經濟更陷於依賴、政治陷於專制獨裁及軍人干政、社會更不均,隨經援而來的軍援、軍售製造了地區衝突及內戰,龐大的外債又加劇了問題的嚴重,甚至形成國際上的南北對立(p48,54)。這些還只是顯性的,但即使被認為是成功的台灣,美援除了造成對美政經軍的依賴,也加強了國府的威杈統治(一三OOp.8-12),但如從比較來看,正因賴美、台才能從威權走上民主,而大陸的八九民運則無此依賴之力。
  針對以上問題,美國民意也開始反對此種經援,於是1970以後的經援改以:一、加速鄉村生產,實施小農精耕制。二、公平分配農村與都市的開發計劃,平均土地所有權。三、採用先進技術,特別是農技。四、加強窮人的教育與訓練(p48-51)。
  但此時第三世界無論國內社政經或國際環境,均已失去了經濟發展的先機,外債及世界性不景氣更加速了第三世界依賴的悲劇。以此,Krauss以台韓停止美授後經濟快迅成長為例,認為唯有自由競爭,而非福利國家、政府干預補貼,才是發展經濟的正道(四三五p84,88,90)。此論亦謬,因台韓的經濟發皆曾受益於美授,且也非自由競爭,而是有不少干預補貼。
  尹仲容認為美援對台灣有以下三個直接成果:一、穩定經濟以求國內收支之平衡。二、節首外匯之消耗以求國際收支之平衡。三、促進工農生產以奠定經濟復興之基礎(四三六p71)。他認為1946至1949三年間台北的躉售物價上漲千倍(劉義慶則認為1946至1951平均物價上漲9600倍,四一0p146),1950年15000萬美元的美援使該年物價只上漲3倍,1951上漲66%,1952上漲23%(四三六p77)。1950至1960(美授1965才止)每年約一億美元的經援,在初期穩定了物價之後,便配合進口替代所需所資金,不但填補了外貿赤字,也占當時固定資本形成的30%左右(p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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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楨
台灣論:邏輯邪34/66

《台灣論》係啥米碗糕
怎會變台獨的專利品呢
應該學美國民族大熔爐
族群融合擺脫族群幽靈

美國還不是熔成WASP火爐
好比台灣論成福佬沙文主義
對中華民國屎很敏感很史盲
又有獨特的台獨屎觀道德觀
中國反日是盲目的民族主義
台灣親日是皇民的愛國主義
忘了日本殖民台灣屎有多臭

如此屎盲啊,那就來聞香一下,屎上最無情無義的阿楨屍哲,如何依理性專業事實、析判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nationalism,民族國家主義、族國主義),國家主義(nationalism),種族主義(racialism,種族偏見、種族歧視),帝國主義(imperialism),是四種相關但又各具特質的概念。從廣義來看,古希羅、英、法、德、日、美、俄、中等都具四種特質,其實只要能力允許都會兼具,比如台灣民族主義就含有河洛種族主義、台灣國國家主義、和經濟上東南西進的後帝國主義。但就狹義而言,民族主義產生於君主專制之後。國家主義是指國家具無上權威,對內外均可為所欲為。種族主義是指白人優越論,尤其希特勒的滅種運動。而帝國主義是西方族國主義興起之後為爭奪市場和殖民地而產生的。
  後三者人人皆貶之,但民族(愛國)主義則令人愛恨交加,其因是它夾雜著從共同的語言、宗教、血統、習慣、風俗、文化,到求國家統一而強調民族靈魂、文化傳統、國家精神,再到積極地擴張民族國家的對外發展等。以西方民族國家形成來看,均包含了這些,由此可知Arendt認為西方資本主義之前的民族國家因是人民基於真誠,主動組成政府和國家,是其有公共領域政治自由的國家,故不會像資本主義下的種族主義和帝國主義,對外擴張,是謬,台灣民族主義亦然!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8318452
2014-06-18 08:08:24
圖博館
《晚明大變局》:晚明的全球化與國際範兒2015-11-26 晶報

《晚明大變局》 樊樹誌 中華書局
  2015年初,樊樹志先生的《晚明史》修訂再版,在《導論:“全球化”視野下的晚明》中,樊先生從地理大發現後的全球經濟與晚明社會、商品經濟的高度成長與市鎮的蓬勃發展、耶穌會士與早期西學東漸三個角度探討了晚明社會的巨大變化。年中,樊先生又出版的新作《晚明大變局》,更進一步深化了晚明現代化的主題,從“海禁一朝貢”體制的突破、捲入全球化貿易的漩渦等六個角度再次深入探討了晚明的“大變局”。將兩部著作加以對比,就能發現樊先生在原有研究的基礎上,增加了思想解放運動和文人結社兩個新的研究主題。不過,他認為自己這部書最主要的兩個亮點“一個是對外開放,一個是解放思想”。那麼,我們就從這兩個角度入手,來看看樊先生筆下的晚明的“大變局”。
  世界潮流激盪下的對外開放
  15世紀大航海時代以來,歐洲為了追求更新的航道,開始向美洲和非洲不斷地探險,逐漸拉開全球化的帷幕。從此,人類的活動不再局限於某一個洲,而是全球各大洲;人類的視野不再是半個地球,而是整個地球。中國當然不可能置身事外。在世界潮流的激盪下,晚明社會也逐漸出現新的發展與變化。
  伴隨著全球化的開始,國際間的貿易業迅速地開展起來,而這一時期國際貿易最大的贏家無疑是中國,德國學者弗蘭克在《白銀資本》中所說:“外國人,包括歐洲人,為了與中國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國人支付白銀,這也確實表現為商業上的'納貢';'中國貿易'造成的經濟和金融後果是,中國憑藉著在絲綢、瓷器等方面無與匹敵的製造業和出口,與任何國家進行貿易都是順差。因此,正如印度總是短缺白銀,中國則是最重要的白銀淨進口國,用進口美洲白銀來滿足它的通貨需求。美洲白銀或者通過歐洲、西亞、印度、東南亞輸入中國,或者用從阿卡普爾科出發的馬尼拉大帆船直接運往中國。”根據他的研究,16世紀中期至17世紀中期,美洲生產的白銀30000噸,日本生產的白銀8000噸,最終流入中國的白銀達到7000噸至10000噸,約佔世界白銀產量的1/4至1/3。甚至有學者認為,通過貿易渠道,全世界白銀的一半最終流入中國。
2015-11-29 09:55:55
圖博館
中國一方面進行著大規模的國際貿易,另一方面又執行著最嚴格的海禁政策,大明王朝的統治者依然禁止人民私自出海與外國商人貿易。在國際貿易巨額的利潤引誘下,西班牙、葡萄牙商人來了,由於它們不是朝貢國,無法進行朝貢貿易,所以只能走私;民間商人也不能下海,因此也只能走私,明朝中期開始出現大規模的武裝走私活動,其中最為極端的例子則是倭寇。根據研究,樊先生認為,所謂的倭寇其實就是中日之間的武裝走私活動。後來,在地方​​政府和民間社會不斷的呼籲下,終於在1567年,明朝政府正式開放海禁,准許人民進行海外貿易。
  海外貿易的繁榮,必然帶動國內經濟的迅速發展,國際市場上對於中國絲綢、棉布的需求,刺激了中國內地市鎮的手工業生產。太湖流域的絲綢業市鎮,以出產優質生絲而聞名於世,統稱為“湖絲”,在國際市場上享有極高的聲譽,成為各國商人爭購的搶手貨。用這種“湖絲”織成的各色綢緞,也是行銷海內外的名牌產品。僅次於絲貨的棉布,主要產地也在江南,江南的棉佈業市鎮出產的精品棉布,號稱“衣被天下”,不僅行銷全國,還遠銷海外。刊印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的《籌海圖編》就已記載,運往日本的中國商品,第一位是生絲,第二位是絲綿,第三位就是棉布。而這些棉布的產地就是江南的棉佈業市鎮。從上述記載中,我們不難看出國際市場的需求極大地刺激了中國江南市鎮絲織業和棉紡業的發展。
  晚明的思想解放運動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思想也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在樊先生看來,王陽明所領導的新學運動,恰恰代表了中國的思想解放運動。在王陽明和他的弟子的帶動下,衝破思想的桎梏,掙脫名教的牢籠,思想解放的浪潮滾滾而來,思想界流派紛呈,講學之風盛行,互相辯駁詰難。有了這樣的氛圍,使得西方科學文化得以順利地傳播、弘揚,培養出了一大批放眼看世界的先進中國人。
  然後是西學東漸。隨著歐洲商人的步伐,以利瑪竇為代表的耶穌會士來到中國,通過澳門這個渠道,進入中國。他們在傳播天主教的同時,傳播歐洲文藝復興以來的科學文化,不僅使得中國在文化上融入世界,“西學”以前所未見的巨大魅力,深深吸引一大批正在探求新知識的士大夫們,短短幾年,就掀起了西學東漸的高潮。因此,西方學者把利瑪竇稱為“科學家傳教士”,中國士大夫則把他叫作“西儒利氏”。
2015-11-29 09: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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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則是文人結社與言論。更多的士子、文人有了自主意識,文人結社蔚然成風。在經濟文化最為發達的江南,湧現出許多文社,其中以常熟的應社、松江的幾社和活躍於江南的複社最為有名,影響所及,遍於全國。學人們以文會友,以友輔仁,暢所欲言地交流心得,無所顧忌地高談闊論,成為晚明社會一道明麗的亮色。
  以上是樊先生這部書的大體觀點,樊先生已七十八歲,精神矍鑠,看起來對自己這部晚年的代表作也頗為滿意,他尤為在意的是對晚明歷史局勢的大判斷,他說:“晚明有大變局,不是歷史學界的共識,是我的一家之言。”樊先生雖然言之鑿鑿,但仍有一些問題,需要我們注意和思考,那就是:晚明社會在經濟發展過程之中,並沒有發展出工業化革命;在思想上,陽明心學和耶穌會士的東西方文化交流,並沒有產生中國式的啟蒙運動;雖然有文人結社和言論自由,但並沒有產生現代性的政治體制,使中國徹底走出中世紀。
  晚明的全球化與國際範兒 餘佐贊(出版人)
  明史大家樊樹志先生關於晚明的研究著作很多,比較有名的有《晚明史》《權與血:明帝國官場政治》《明代文人的命運》《萬曆傳》《崇禎傳》等,我覺得在他諸多的晚明史專著中,《晚明大變局》一書的格局和氣勢最不尋常,將晚明放在全球化的視野下,用國際化的視角來審視這一段歷史,讀來讓人有很多新的啟示。
  樊樹志在書中提出了晚明經濟是全球經濟的一部分這一觀點。作者認為地理大發現以後貿易就開始了全球化,世界也進入了經濟全球化時代,晚明在打破“海禁—朝貢”體制後,通過海上貿易,捲入了全球化的貿易浪潮。對於晚明的江南,書中著墨較多,認為全球化經濟浪潮刺激了江南絲綢業和紡織業的發展,作者以當時江南從“蘇湖熟,天下足”轉到了“湖廣熟,天下足”來論證江南農業由糧食作物開始轉移到了經濟作物,即蠶桑業和棉紡業的繁盛;同時江南地區也逐漸由農業經濟轉為工業經濟,有數據表明,當時在江南發達地區工業地位和農業地位已經不相上下,甚至超過農業。
  歷史教科書中關於晚明的社會形態一節,一般都說晚明時期中國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但作者認為儘管晚明江南經濟出現了發達的農商經濟,但晚明時期還不能說是資本主義萌芽時期。
2015-11-29 09:56:47
圖博館
正是因為經濟捲入了全球化,所以晚明時期的思想和文化也呈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開明和開放態勢。晚明時期大思想家有陳獻章、王陽明及其弟子還有李贄等人,他們的言論匯成了思想大解放的潮流,提倡“小疑則小進,大疑則大進”的質疑精神;否定了那些迂腐的學說,有了“雖其言之出於孔子,不敢以為是也”的自我覺醒意識。晚明文人結社講學之風大興,文人社團都以“負韜世之才,懷救時之術”為己任,在當時也是一景。晚明思想開放,所以晚明時期西方科學文化也開始在中國得到了傳播,利瑪竇等一大批傳教士來到了中國,也有了一大批中國人開始學習西方的科學文化知識,如瞿汝夔、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和方以智等。如果說經濟上晚明已經捲入了全球化,那麼在思想上,在科學上,因為傳教士的到來,晚明時期的思想文化也有了國際範兒。
  有人認為晚明時期的社會大變局其實是近現代以來中國社會發生顛覆性大變局的潛源,這種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近現代以來中國一直不斷地解放思想、融入世界,晚清時期的洋務運動、維新運動,都是晚明社會大變局後的餘響。還有,晚明時期世風也在漸變,比如經濟高度繁榮帶來了江南的奢侈之風,由儉入奢在傳統農業社會看來是“世風日下”和“人心不古”,但有繁榮經濟支撐的侈靡之風,卻得到了當時人們的追捧,並且還有陸楫等人批判了正統的禁奢觀念,論證奢侈風尚對刺激生產、拉動經濟的意義。想起當下經濟下滑時採取的經濟手段,無非也就是拉動內需、刺激消費。——看到這裡,不覺莞爾。
http://book.sina.com.cn/news/review/w/2015-11-26/1111779013.shtml

另詳參【圖博館】:《中國大歷史》 《亞洲歷史》 《鄭和下西洋》
2015-11-29 09:58:51
圖博館
社會學冏很大:看大師韋伯如何誤導人類思維
作者: 謝宏仁
出版社:五南
出版日期:2015/06/25
內容簡介
  數十年來,學術界在西方建構的知識體系底下看似健康地成長茁壯,社會(科)學也不例外。但讓人難以理解的是,身為古典社會學三大家,且至今仍是全球最具影響力的學者韋伯(Max Weber)對於東方社會的描繪,與經驗事實並不相符,存在著巨大落差。更讓人不解的則是,東方(尤其是中國)知識份子奉韋伯之說法為圭臬,當他們面向西方時,讚嘆著歐洲經濟、科技,與社會思潮的進步,幾乎完全地失去了批判能力;面向東方時,反而極具信心地全盤否定其傳統,並視之為進步的阻礙。
  本書完整地將韋伯重要之著作、概念工具、歷史比較方法,以及對東方(特別是中國)的「理解」逐一詳實論證,期待讀者能從此書中得到些許啟發,進而修正過去被誤導的歷史觀與世界觀。
作者簡介 謝宏仁(Vincent H. Shie)
  看似一位業餘的研究者,目前除了輔仁大學的同仁之外,在全球社會學界幾乎無人知曉,在學術主流中像是卡在河岸邊小小的枯枝殘葉。論其專長,對撰寫本書是否產生助益而言,則不一定很重要。
目錄
導 論 大師韋伯在社會學界開了個大玩笑
第一章 儒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第二章 還原真相:西方知識體系建構下曲解的中國傳統法律
第三章 發展型國家「理論」或「理念型?
第四章 「歷史比較研究」的終結?
第五章 廿一世紀初韋伯繼續誤導人類思維
2017-06-05 11:22:46
壯陽藥
很讚的分享~~!


http://www.yyj.tw/
2020-01-11 20:26:4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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