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沒白吃的午餐?那可不!台灣就有白吃的午餐。
那是拜台灣人好唱哭調之賜。
難怪政治悲情牌常有效。
母忘繳費 業者空便當放字條辱學生【聯合報07.11.15游文寶、
桃園縣蘆竹鄉徐姓國二生,因母親照顧兩度中風的祖母,忘了繳交兩千多元午餐費;四天前的中午,他收到業者送來午餐,便當盒裡沒有飯菜,只有一張寫著「想吃嗎?先繳錢」的羞辱性紙條。
徐姓學生身心受創,他說「當時我只想逃出教室!」返家後,他告訴母親,再也不要看到這個曾經羞辱他的便當盒。劉母轉述,孩子現在極度排斥看到鐵製便當盒;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醫師陳正生說,徐姓學生可能有「畏懼症」傾向,應就醫診斷。
「奇怪!今天的便當怎麼這麼輕。」徐姓學生回憶十二日中午前往領取學校外包午餐的情況說,他和三名同學一起領到便當餐盒,拿到便當時就覺得怪怪的。打開餐盒,發現是空的,裡面放了張字條,上面寫著「想吃嗎?先繳錢,不想吃也要快還錢」。
徐姓學生表示,第一時間反應是「快要氣炸了」,簡短的兩句話,讓他有受辱感覺,「我趕緊把紙放進褲袋,兩眼瞪著空便當發呆」。
「你的便當怎麼是空的、那張字條寫些什麼?」徐姓學生說,同學看到他的空便當訝異又好奇,他掏出紙條給同學看,同學說要把便當分給他吃,「但我只想趕快逃出教室」。
徐姓學生表示,跑出教室後,立即發簡訊向母親訴苦,回家後告訴母親,「我再也不要吃這家公司的便當了」。還說:「老闆說是引用青少年時下語調,但同學和我都認為,根本就是挑釁」。
徐姓學生是運動好手,原本個性開朗,事情發生後,極度排斥看到鐵製便當盒。醫師陳正生說,徐姓學生顯然是自尊心受辱的情緒反應,其實他真正在乎的不是便當盒,而是便當盒裡的字條。這種感受未必會隨著時間沖淡,甚至可能一看到便當,就產生連結。
陳正生表示,曾診治過一名女子,看到毛絨絨的東西就緊張,原來女子小時候曾遭暴力攻擊,施暴工具就是毛茸茸的兔子玩具。高雄義大醫院精神科醫師李育峻也說,徐姓學生有可能是創傷反應,應提供心理輔導。
便當業者:不懂這句話有何不對(後來應大眾要求,業者在鏡頭前與徐生演了場道歉和解秀)
在便當放字條的桃園縣安心池上便當大竹店長彭玉龍說,他不認為「想吃嗎先繳錢,不想吃也要快還錢」的字條是羞辱對方,「如果家長、孩子有受辱感覺,我願意道歉」。
安心池上便當為連鎖店,承包桃園多所學校外包的學生午餐。彭玉龍說,不曾用過這種方式催款,這是第一次,「沒有任何惡意」。因為對象是國中生,紙條上的兩句話,是引用時下青少年談話的語氣,「我不懂這句話有何不對?」
他表示,徐姓學生八月起就未繳款,他多次在便當上附上留言紙條,提醒學生轉告家人繳款,沒想到對方置之不理,「家長也太超過了,那有一直白吃下去」,他才會在空便當裡放字條。
學校的學務主任昨天和彭玉龍電話溝通,校長認為字條內容是有不妥,對孩子會有某種程度的傷害;業者應向家長和孩子道歉。
徐生的父親在汽車公司任職,家中有二男一女,家境還過得去。徐母說:「千錯萬錯,是我的錯。但業者為何用這種方式羞辱我的孩子!」「這種作法比不送餐還令人心痛」。
她說,十二日中午,她接到兒子電話,問她「我中午吃什麼?」她才想起,忘了替兒子繳午餐費,立刻買了一個便當到學校,請導師代轉,正要離開教室時,兒子追上來說:「媽,這字條給你」,她低頭一看,字條上寫著「想吃嗎?先繳錢」。
放紙條催便當費 教局:不恰當【聯合報╱記者鄭國樑
桃園縣教育局長張明文昨天得知便當業者在空便當裡放紙條、向學生催討便當費的做法,表示「相當訝異」。
張明文強調業者這種做法非常不恰當,會傷害學生的自尊心。
他認為,業者應該連絡家長或學校,了解欠費原因之後,再尋求解決之道,而不是把對家長未繳錢的不滿,發洩在學生身上;學校方面如果知道學生繳不出午餐費,一定會伸援手幫忙。
他表示:「我們絕不能讓學生餓肚子求學。」學校針對繳不起午餐費的學庭,會詳細了解原因,只要家長不是惡意不繳,學校一定會通報教育局,動用預算補助這些孩子。
以前發生過家長故意拖延,甚至耍賴的情形,學校除了持續溝通,還是讓學生吃飽,不可能讓孩子在學校餓肚子。
他說,桃園縣今年有約1萬3000名國中小學生,必須由縣政府編9000萬元支付午餐費,占學生總人數的百分之五。
學校的午餐費,國中、小學一個月在600至800元之間,自助式的比較便宜,便當則以一個40元計算,也有學生家長自行送便當,只要符合衛生、營養等規定,教育局和學校不會過當干涉。
天下沒白吃的午餐>中國時報07.11.17陳廷鼎/北市(學生家長)
日前發生「想吃嗎?先繳錢」的便當事件,媒體灑狗血式的報導,讓背著原罪的生意人,因此無奈地被迫需在媒體審判的「類道德」指責下,要向對方道歉。這種只看地位,不問是非的媒體生態,筆者深不以為然。
據報導,該生家長以「照顧中風的奶奶,才會從八月份開始就忘了繳錢。」為理由其實牽強,三個月,不是三天,也不是三個禮拜莫非我們的社會福利已進步到家中有中風的長輩,孩子吃飯就可以不繳錢嗎?拖欠飯錢時間超過三個月,叫做「無心之過」嗎?他們不是低收入戶,對小孩造成傷害的是家長,而不該讓便當業者代為受過。生意人收應支付每日例行,業者催收帳款是理所當然的,何況業者也讓學生吃未付錢的飯超過三個月,換成我們是家長,早已羞愧得無臉見人了,竟然還讓事件上了媒體。
而那位覺得很受傷的徐同學,第一時間傳簡訊給媽媽,然後媽媽就馬上送便當來。試問,三個月未繳便當費,徐同學有沒有告訴媽媽?無論有或沒有,徐同學都該負責。
最後,該檢討的是媒體,雖然業者催款用詞過當,但總該有個社會正義,因天下本來就沒有白吃的午餐,但媒體多導向「業者的用詞過失,造成小孩的傷害」,造成吃霸王飯的沒有錯,催帳的卻必須承擔社會壓力的負面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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