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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4 05:51:35| 人氣50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明天你是否依然愛我--勿忘我們相遇 暖暖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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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擁擠的人潮慢慢步出地鐵,外面冷透了;漫天飛舞的雪花鑽進我的高領毛衣和長靴,一開始僅是微微的顫抖、到後來變成針扎似的痛,凍得我全身毛孔豎立,但儘管如此,我還是不想那麼早回家。回家,我會找理由逃家。

呵著寒氣轉呀轉地,來到紐約的心臟地區Times Square,這裡,白天大型廣告看板爭奇鬥豔,到了晚上霓虹眩目奪人;除了有全世界最豪華的麥當勞、還有精采的百老匯舞台劇。雖然,我並不那麼喜歡熱鬧,更遑論在這個世界超級大城市,擁擠的人群,並沒有讓我感受到一絲絲溫度,人來人往,高分貝的喧嘩聲浪中,我唯一的憑靠,僅有緊捏在凍僵的手指間,那張電話卡。一個多禮拜沒有打電話回台灣了。

知道紐約已是深秋,爸媽還千里迢迢,幫我寄了一箱衣服來。拆箱後,把折疊整齊的衣物,一件件攤開掛進衣櫥,聞著熟悉的柔軟精的香味,想像它們洗淨後,曾曬滿家鄉溫暖的陽光,那一夜,長期失眠的我,總算稍稍得以安歇。忙碌的丈夫總是不在身邊,一個月總有廿天以上的時間,必須在美國各大州之間當空中飛人,常常摟著抱枕無奈的、徹夜在沙發上守候到天亮,或是打開電腦,對著冰冷的螢幕敲打鍵盤,給爸和同學友人寫信。

為了保護自己,我在不知不覺中,慢慢轉變成一隻,會適時變色的,冷靜的枯葉蝶。
儘管我十分清楚,自己的黃色臉孔,在此絕對不是保護的顏色,小心翼翼的我,還是無可迴避的、常在地鐵遇見朝我咧嘴訕笑的流浪漢,幾次輕薄的想朝我身上欺近,忍無可忍的我,只得在口袋中放進一把小刀自保,如果能有一把槍應該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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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能力的嬌貴天鵝,被迫離開清澈乾淨的河面,就得脫盡漂亮羽毛、漸憑一己之力存活。覆滿蔓澤蘭的婚姻,卻讓我麻木。當我親愛的丈夫開心時,可以撩起我的長髮又親又摟,狂怒時卻把它當作利器,扯到我眼淚直流、頭皮出血,我在後院栽滿一整片美麗的繁星花,他卻冷笑道:「妳以為這是在那裡啊?還在妳的娃娃國嗎?告訴妳,New York現實的世界大都會。妳該到華爾街的世界金融中心看看,就會知道妳該種的,不是這種小孩玩辦家家酒似的花,而是沙漠玫瑰,至少比這種軟弱的花,看起來有骨氣多了。」

「而且,」本已走出後院的他又探回頭。這次的聲音寒冷到,簡直會讓人全身血液凍結。「妳也真該到集世界寵愛於一身的SoHo去逛逛走走,瞧瞧那裡的年輕、激情、高貴、時尚、魅力,而不是像妳這樣,每天只有一件破牛仔褲。」每天?他幾時每天在家啊?不過,他真正在家的時間,才真正叫我受罪,他規定,我只能用英語和他交談、只能讀《紐約時報》,我自台灣帶來的書,全被他掃進垃圾桶。

「如果妳想要快點溶入美國的生活,就要徹底忘記台灣和過去。」這是什麼道理?台灣,不也是他的根嗎?他卻可以,對孕育自己長大的故土如此不屑。來到美國之後的第一場雪還沒下,我的心已經提前下雪。蘋果接觸空氣久了,就會開始氧化,生出褐色令人不悅的斑點。就似我,我的近視還不算重,到紐約後除了開車之外、慢慢,我連普通眼鏡都不想再戴了。霧裡看花,也好。

我對地鐵裡那些流浪漢,愈來愈憎恨,有一回,一個滿身髒臭污黑的流浪漢,僅僅是朝我伸出手要錢,我在上衣口袋內緊握住的刀,竟激動得割傷自己,流了不少血。對這些流浪漢,不要說悲憫;恐怕連不屑都稱不上;我的黃色臉孔,就是優越高貴。啊!怎麼會這樣?以前的我,是個連螞蟻都捨不得捏死的人呀。我只是想要保護自己,像冷靜的枯葉蝶,或更像兇猛的老虎獅豹,像很多動物的本能,有錯嗎?別怪我。在人性弱肉強食的世界,本就存在著鯨吞蠶食……這不是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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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我怎麼會變成這樣?晚上,我對著浴室裡的鏡子卸妝,看到一個從不曾認識的自己;冷冷吞吐著寒氣。給我再斑斕的外表,卻失去被別人寬心擁抱的快樂,有用嗎?紐約在我生命裡,第一個飄滿落葉的秋天,我孤單的在Central Park吹著泡泡,許多雙頰紅撲撲、天使般可愛的小孩,在那些美麗的泡泡裡,尖叫著跑來跑去……是因為有愛,所以才有貪求?還是因為有貪求?所以才會有愛?

我的白天,永遠是他的黑夜;而我的黑夜,才會是他的白天。就像我錶上台灣和美國的越洋時差。不能橫跨的何止是太平洋和國際換日線?人我之間,最遠的,竟是心與心之間的距離……愛是兩極。他愛我的方式,只是隨著流行不斷更新的,塞滿三個櫥櫃的名牌衣物、皮包,飾品。我的皮包裡永遠有用不完的美鈔,只要他回家,一定會塞進一把;就算他不回家,他為我開設的銀行帳戶裡,還是會飛進大筆的匯款。

在物慾橫流的紐約,我從不怕缺錢花用,心靈上卻貧脊到乾裂;連一顆種子都不能播種。我愈來愈想念台灣,雖然,它並不完美,但至少它沒有爭戰、沒有顛沛流離……
我想安靜落地棲息,風卻不肯停息……到美國後,離台灣最近的一次距離,是在春天的北海道。

近距離的想念,卻像它十分短暫的春天,只出現在冬天融雪及流冰從陸地,向大海退去的一段短時間。很快了無痕跡。我是還不習慣美國冬天的寒冷嗎?在四月的北海道,還是冷得全身打顫。

札幌、小樽、網走、旭川,富良野……美麗的北海道整整九天。留下的是四個字的回憶──無以為繼。在函館的高級酒店裡,他親暱的摟著我說:「乖!這次出國玩,我的同事都說,妳好漂亮,不過,如果妳把頭髮燙起來,會更漂亮更出色更有氣質……You are my nice girl.」

第一次離家這麼近,我卻想逃;連電話都沒撥回台灣。回美國後行李都還沒整理好,我就去把一頭長髮燙得又蓬又捲。等頭髮燙好他又開始狂飆:「靠謊言過活的女人」
君為女蘿草,妾為菟絲花。他希望我成為依附他的影子,卻又瘋狂嫉妒!百廢待舉的挫敗,我第一次想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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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的垃圾愈積愈多,但製造垃圾的,或許不是人人走避的流浪漢?而是外表自以為高貴的大都會人呢?夜裡總是抱著枕頭,一遍遍溫習著台灣帶來的DVD──勿忘我。
一個老人和小孩永生最難忘的神秘接觸,暖暖的,真醇樸實。我在練習著反芻愛人的姿態嗎?

勿忘我,也勿忘我們彼此錯肩而過、暖暖的溫度、是那麼毫不造做的美麗自如.....

台長: 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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