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 應科目時與人書 [天行健新聞台900926]
唐代分科取士,有[進士][明經][秀才]等種種名目叫做科目。本文是貞元九年﹝西元七九三年﹞韓愈第一次參加博學弘詞考試時寫給韋舍人以求引薦的信。
看到這一篇就感覺到其實考試時有什麼不公平的話,問題就在別人的小動作太多,舉個例子來說;賣東西,正常的程序不外乎研發、量產,廣告、行銷...,可是就有人製造誹聞、爭議、話題...,來創造綜效或其他的附加價值。
把這種行銷的手段表現在考試上,先製造聲譽,在考試後可以在評審團裡爭取見光度,而這又好像是當時普遍的手法。韓愈一直沒有受到賞識,只能說當時的競爭者眾,要想脫穎而出還非得一番努力才行呢!
=================================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