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史匹柏(Steven Spielberg)加上湯姆克魯斯(Tom Cruise),這兩塊亮閃閃的招牌合在一處,《關鍵報告》在今夏的賣座是無庸置疑了。可是亮麗票房下,這部片子的藝術表現卻十分有限,不禁讓人對這對黃金組合有些失望。
《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上映後,立即在網路上引起熱列辯論,火力大致上集中在電影內容中的不合理處。對於融合時間元素和科技元素的電影來說,這樣的挑剔是很常見的,前陣子上映的《時光機器》(Time Machine)也曾遇到類似的情況。為什麼要如此挑剔呢?畢竟,處理的題材既是與未來和高科技有關,那電影的背景自然是奠基在理性和科學之上。也因此,觀眾必定會對細節的合理性和理論的邏輯性有較高的要求,因為這將直接影響此類電影在情節上的說服力。基於上述理由,我將從《關》片情節合理性上的瑕疵談起。
本劇最難自圓其說的地方在於:為什麼John Anderton(Tom飾演)殺死Crow可以算是預謀?他之所以會殺Crow完全是因為無意間看到他兒子的照片,以為Crow是殺他兒子的兇手,這很顯然是臨時起意而非預謀。網路上有許多聲援者強為解釋,說本案件是Lamar(John的頂頭上司)設下的圈套;從這個角度來看它的確是一件預謀犯罪,所以會被犯罪預測系統(pre-crime system)提早預知到。而實際殺人者是John,所以系統只會預視到John是嫌犯,而不會預視到Lamar。這種說法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若真是如此,則所有借刀殺人的案件都不會抓到主嫌。因為只有犯罪的執行者會被逮捕,又兼以沒有審判機制(此乃另一不合理之處,詳後述),故執行者在沒有說出主使者的機會前就會先被監禁。如此一來,主使者永遠可以逍遙法外,只要他不親自執行殺人行為就好。所謂的“預謀”,當然要是專指執行殺人行為者的預謀,才有意義。否則很有可能會抓到一些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殺人的人(例如:先生叫菲傭在太太的牛奶裡加巴拉松,騙菲傭說那是豐年果糖。菲傭照做,結果她會被抓。但她根本沒有想殺太太,更不知道她的行為會殺死太太)。
只能說想出這種解釋的觀眾實在是太熱心了,而且,本片編劇顯然不領這個情。
編劇就此點(為何John之殺人算是預謀)所提出的解套方法其實相當清楚,在影片中他透過John之口說了出來。因為John長久以來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讓他逮到殺害他兒子的兇手,他會怎麼做?他說,「我會殺了那兇手。所以沒錯,這一切不是臨時起意,而是預謀。」筆者不禁要問:這又算是哪門子“預謀”?如果這樣概括性(連犯罪對象都尚未確定)的犯意(姑且稱之為犯意)都能算是預謀,那要陷人於罪也實在太簡單了!理論上,在犯罪對象未確定前,殺人的意圖根本都還沒形成,何來預謀之有?試想一極端之例,雖然John口說要殺死兇手,但如果他發現兇手是他最愛的太太呢?他應該會遲疑吧!可能會重新評估到底要不要下手吧?也就是說,只要在兇手出現前,他的犯意都還是處在不確定狀態,是很有可能隨時發生變化的。因此,把這種概括犯意解釋成預謀,只能說本片編劇太缺乏法律素養。
另外,啟人疑竇的一點是──審判機制的不存在。審判機制為什麼重要?就說最基本的,犯罪行為光是事先預謀和臨時起意,在法律評價上就有很大的不同。臨時起意的人,很可能是因為一時氣憤,或受強烈刺激而導致心神喪失。因此在有罪/無罪或是刑責多寡的判斷上,都會有所不同。但本片中因為沒有審判機制,所以都是“一視同仁”地做單一處理,法律思維之粗糙令人咋舌。雖然說本案背景是一有犯罪預視系統的社會,但此系統施行才六年,而且還在測試階段。施行了千年的司法系統有可能這樣就完全廢除嗎?有無司法審判體系或許跟整體情節關係不大,但編劇至少可用一筆帶過,簡單交代。否則,在一齣探討科技與法律的電影裡,如此薄弱的法學素養對比於片中炫目的科技特效,予人明顯的失衡之感。
大略談了情節上的瑕疵,回到本片編劇上關於主題的經營。很顯然的,本片意欲藉由科技/法律(人權)兩者間的辯證關係來探討人性。即便科技進展到可以無誤地預測犯罪,我們究竟能否以尚未發生的犯罪行為來定他人之罪?或是如女科學家所言,這系統應該是用來幫助嫌犯及時回頭?如果我們相信,人類對於自己的行為掌有最終的決定權,那就算在真正犯罪的前一刻,未來也都還是存在有多種可能的。就像女先知所言:「You can choose」!未來既然可被預知,當然就能夠被改變;有改變的可能,表示人類還是有選擇的機會。於是,你可以選擇和John一樣懸崖勒馬,這是系統功能的積極正面發揮。但同樣一套系統,卻也可以被Lamar利用來遂行犯罪。由此可知,系統本身並沒有善惡可言,重點是人們如何去使用操作它。
主題的大致輪廓是有了,但經營得如何呢?不甚成功。主要原因有兩個。第一,科技/法律的討論份量傾斜失衡。對比於片中炫技式的科幻呈現,法律價值的思辨少得可憐。因此,科技/法律的對話空間根本無從建立。從結局觀之,系統廢置,人犯釋放,似乎法律所欲保障的價值(人權)打敗科技。但若縱觀全片法律論證過程的粗糙,就會相對地顯出結局的莫名其妙(讓人覺得系統的設置或廢止都十分輕率,影片中缺乏具有說服力的舖陳)。第二,人性挖掘得不夠深刻。過於簡化的善惡二元對立,純粹讓人覺得是在塑造Tom Cruise的英雄色彩。影片從頭至尾幾乎都站在John的觀點,對反派人物(Lamar)的內心世界幾乎沒有觀照。於是除了John外,片中其他角色基本上都很扁平,我們看不到他們的心理層次、心境轉折。就Lamar而言,如果能夠賦予他更多的心理動機,那麼他最後的自戕便可以釋出更懾人的能量,讓人省思。
本片當然還是有他的長處。種種關於未來世界的想像,透過畫面的完善呈現,令人折服於好萊塢電影工業的發達。導演在這部份著力甚深;視覺處理向來是Steven的強項,這次也沒讓人失望。冷冽晦暗的風格色調與乾淨精準的畫面切換,十分具有未來感和壓迫性,頗符合劇情基調。一場身著飛行器追捕嫌犯的戲,拍得驚心動魄又不失趣味性,聲光效果十足,看來十分過癮。整體說來,導演畫面和節奏掌握得宜,使得本片維持住不惡的娛樂效果。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視覺科幻特效處理得越好越多,就越顯出法律思維向度的薄弱,反而不利本片的主題刻劃。故單就娛樂效果而言,導演毋寧是成功的;就整體的主題經營來說,Steven這次的表現並不出色。
若要對這部片子做一個綜合評價,可以承認的是,它是部頗具娛樂效果的影片。但如果你期待從片中看見什麼完整深刻的思考,那麼你必然會失望。要是你喜歡精彩的特效和視覺刺激,並且對劇情邏輯也不太挑剔,那或許可以考慮這部片子,順便去看看Tom Cruise那已經完全落入個人窠臼的演技表現。
Jul.16.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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