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11-14 15:50:07 | 人氣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事實真相如何呢?不懂的人請不要胡亂泛政治化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事實真相如何呢?不懂的人請不要胡亂泛政治化


羈押不等於有罪、絕食無影響

更新日期:2008/11/14 15:04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被羈押禁見,綠營群起指控特偵組「押人取供」不當、違反人權;曾代表法國馬特拉公司打贏台北市政府的知名律師張冀明在「醒報現場」分析,羈押只是防止被告串供及逃脫的「法律程序」而已,並非認定被告有罪,特偵組未對扁另眼相看。而雲林縣長蘇治芬嘉義縣長陳明文及陳水扁都陸續絕食或禁食,張冀明也說,這些都無法影響法律進行。

張 冀明接受醒報現場主持人江昭青專訪,針對陳水扁被收押一事,引起的諸多法律探討,進行深入分析。他表示,我國依循的是大陸法系,制度上,賦了檢方在偵辦案 件過程中,有聲押的權利,主因是檢方認定被告有串供、逃亡之虞。而在早期,檢方可以直接羈押,但台灣民主化之後,為確保人權,目前已改成檢方只能聲押,但 須由法院、即公正單位裁定是否同意羈押。 張冀明說,法院同意羈押,也只代表認同檢方所指,被告可能有串供及逃亡的可能性,絕不代表已認為陳水扁有罪。他強調,所謂「押人取供」說法不正確,因為那 都是「法律程序」而已,與事實認定無關。 張冀明表示,陳水扁被羈押後,特偵組要利用羈押期的兩個月內,趕緊提出具體證據,才能起訴他。綠營人士批評,為何不趕快起訴陳水扁?那也不對,因為在還沒 有足夠事證之前,特偵組總不能亂起訴。 若證據還不夠,為何就要收押扁?張冀明重申,符合現行法律程序規定,但是否符合人權?是憲法層次,是另一個問題。 至於陳水扁等人陸續絕食抗議,張冀明說,這只能使外界有些人情考量,但以看守所而言,仍須關注其健康、給被告吃飯,或者送醫治療;但在法律上,所有程序仍 須依法進行。陳水扁,仍須面對接下來的法律程序,包括起訴、法院審理。


台長: schyi
人氣(2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