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統計學上很有趣的例子:就是警察多的地方反而罪犯較多,
這是為什麼呢?有兩個可能性:
1. 因為該地區犯罪率較高,所以政府雇用較多警察
2. 警察多的地方比較可以抓到罪犯,所以罪犯較多
這是很單純的相關性不等於因果關係的例子
套用到醫學領域,我們會發現,誤診較多不見得是壞事
就好像某個地區抓到比較多犯人,不一定治安較差,而是當地警察比較厲害
事後有發現不對勁而改變診斷的才會被定義是誤診
如果醫生跟病人都沒頭沒腦的讓疾病過去了,是沒有誤診的
因此,以時間順序來說,一個人被告知誤診了,我們反而應該恭喜他
因為他至少得到了一個正確診斷的機會,而不是誤診沒有被發現
一間醫院或醫生要是從來不誤診,不是醫院太神,就是醫院根本零分
但是我們應該追求誤診嗎?
當然不是,要不然醫生都故意先給個錯誤診斷就好了
只不過,我們也不能要求醫生跟醫院都不可以誤診
以這樣的角度,只會造成大家粉飾太平,上下交相賊
正確的作法:我們應該要接受合理的誤診量
其病人的損失應該由全部的人一起吸收,就像藥害救濟
(如果由誤診的醫師負責賠償,那又會變成粉飾太平的結果)
當然,有人會認為誤診的醫師不用負責嗎(賠償或坐牢)?
放過他們的制度違背了我們從小所受的教育,很多人一定會覺得不愉快
但只要有一個人說謊隱瞞誤診的事實,
就會變成說實話的受到處罰,說謊的反而沒事,
這樣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就是誠實的醫師都在坐牢
所以,從人性本惡的角度出發,為了牟取全體最大的利益,我們也只好認了
這樣的步驟應該是接納「醫生也會犯錯」這樣觀念的第一步
PS. 我承認標題是故意用比較誇張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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