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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31 19:40:07| 人氣45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北市勞工局對宏達電裁員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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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星期一 發行總號第五二七二號共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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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勞工局對宏達電裁員的說明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新北市勞工局對宏達電裁員的說明

1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31日下午表示,上週五接獲宏達電通報大量解僱計畫書,該公司新店廠目前僱用員工 2,912 人,因業務虧損及緊縮,預計於 104 年 10 月 31 日裁減 200 人,故於 60 日前主動通報,宏達電並將協助轉介被解僱員工至其他公司就業,目前尚未收到部門及人員名單。

2 、勞工局除立即要求宏達電應於 10 日內與勞工進行協商外,並將於 9 月 2 日下午會同經發局、勞工局勞動條件科、就服中心及中央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就服中心人員,前往該公司新店廠了解公司的勞資協商及資遣費給付狀況,並輔導被資遣員工的後續就業媒合,以保障勞工權益。

3 、先前勞工局已於 8 月 14 日由勞資關係科賴彥亨科長帶隊,會同勞動條件科、就服中心同仁聯合前往宏達電新店廠查訪,當時該公司表示「裁員以國外為主」,也尚無國內資遣方案。

4 、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 2 條規定,所稱大量解僱勞工,指事業單位有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 500 以上者,於 60 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五分之一或單日逾 80 人。另第 4 條及第 5 條規定,解僱勞工 60 日前應將解僱計畫書陳報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及人員並公告揭示,且應即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

此外,勞工局亦於 8 月 24 日接獲威睿電通公司(現負責人為王雪紅)通報大量解僱,並於 8 月 28 日上午會同經發局、勞工局勞動條件科、就服中心入廠關懷。該公司目前僱用 74 人,預計 10 月 18 日資遣 65 人,該公司將安排被資遣勞工至威盛集團或同性質的手機晶片設計公司工作。 /1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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