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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0 22:01:03| 人氣4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北市舉辨櫻花小旅行攝影比賽愛攝者歡迎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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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0三一月二十日 星期一 發行總號第三五九三號共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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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舉辨櫻花小旅行攝影比賽愛攝者歡迎參加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2014新北櫻花季舉辨櫻花小旅行攝影比賽,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報名參加。

初春,是櫻花盛開的季節,從一月到三月,山櫻花、八重櫻、吉野櫻,依時序競相綻放,櫻紅粉雪襯映著山景文物,勾勒出新北市的自然活力與人文風貌。今年,我們邀請所有的攝影愛好者,用鏡頭補捉櫻花與新北市人文的連結,為今年櫻花的春之旅留下最美麗的見證。

活動辦法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報名參加。

投稿日期:2014/1/1~2014/3/31止(郵戳為憑,逾期及親自送達均不受理)

得獎公布:2014410(星期四)於活動官網公佈

攝影主題:以新北市櫻花與人文的關係為拍攝主題。

作品規格:
1.
限定活動期內拍攝之作品,不限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數位相片畫質需八百萬畫素以上)。作品一律沖印或輸出5X7英吋彩色照片參賽。輸出相紙不限廠牌。

2.每人參賽張數不限,同一人得獎超過一次,以最高名次為主。連作不收,投遞作品須完全未參加公開比賽及媒體曝光過,如經查證非首度報名,取消報名資格。

3.每件作品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以正楷填寫,浮貼於作品背面,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限時掛號郵件交寄;若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之作品損害,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4.參賽作品不得冒充、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與電腦合成。

報名方法:請至活動網站www.cherry-blossoms-ntpc.com下載報名表格。

收件方式:請將沖洗好的攝影作品連同報名表郵寄至234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98樓「2014新北市櫻花季  花組長收」,信封封面請註明 2014年新北市櫻花季-櫻花小旅行攝影比賽報名」。

作品評選:

邀請攝影專業人士/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評審日期另行公布於活動網站。

評分標準:

攝影主題15%、照片故事40%、攝影技巧20%、創意與構思25%

評選公布:得獎名單預計2014410(星期四)公告於活動網站www.cherry-blossoms-ntpc.com,並發E-mail及簡訊通知得獎人及領獎需知,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

獎勵辦法:

第一名 獎狀乙紙,獎金5000

第二名 獎狀乙紙,獎金3000

第三名 獎狀乙紙,獎金2000

佳作 10名,獎狀乙紙,獎金1000

洽詢電話:02-29230887 花組長

比賽注意事項

1.參加作品除應符合比賽規定,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同時所送交之攝影作品皆不得冒充、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2. 參加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得獎作品底片(數位作品須繳交原始檔光碟案,若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始底片)必須依公佈期限繳交主辦單位。無法繳交底片、檔案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並取消獲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已交付原稿底片或檔案者,不得於公告得獎後放棄得獎;未獲獎作品,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4.得獎作品、原作品底片或數位檔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規定),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如宣傳、發表、出版、展覽、刊登報刊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之權利,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

5.得獎人未滿18歲,須另附合法監護人之簽章與身份證影本,方可領取獎項。

6.依所得稅法規定,獎品(含獎金)需列表申報,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台灣地區居留未滿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價值,需自行給付稅額20%始得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7.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獎勵名額可視參賽水準予以從缺。

8.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9.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並公佈於活動網站。

10.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10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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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Zh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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