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2-08 02:20:30| 人氣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贈與農地是否課徵贈與稅?

答覆: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繼承人者,可以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但是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就要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則不須追繳贈與稅。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

台長: 昇徽會計師事務所
人氣(53)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好康報報 |
此分類下一篇:中壢委託代辦代理成立工作室企業社設立申請登記
此分類上一篇:桃園工廠委託代辦代理登記申請工廠設立工廠成立工廠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