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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20:10:19| 人氣68| 回應0 | 下一篇

救卡奴?還是坑殺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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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法修正提案,任何地下錢莊的利息不得高於信用卡的循環利息費用,且討債時不得砍人手腳。
缺錢的人會去借錢,有父母的會跟父母無息貸款還可能可以不用還。有親朋好友的可能跟親朋好友借,利息可能就一頓飯解決。沒親朋好友的(親朋好友有錢不借也不算親朋好友了,哼!),只好找銀行,銀行也不借的只好找地下錢莊,地下錢莊都不願意借給你的話,不是偷就是搶,再不然就賣笑賣身了,真的缺錢的人,怎麼樣都會想辦法籌到錢,不是嗎?
銀行為什麼會把放款利率定得那麼高?因為有人不還錢!所以銀行要把收不回來的錢,平均攤到其他願意也有能力還錢的人身上,但利率提高後,原來還的起的人可能會變成還不起,所以利率必須再提高然後再攤到其他人身上,一直到恐怖平衡為止,也就是在某一高點利率上,所有能還的起錢的人至少能夠cover那些銀行收不回來的錢。別以為這樣子很可怕,因為跟地下錢莊借錢的人跑路的更多,所以地下錢莊的利率更高,但利率也一定在恐怖平衡點,因為地下錢莊也是要做口碑的,利率太高暴利太多會讓「客戶」轉去其他地下錢莊借錢。至於銀行也好,地下錢莊也好,利率都是買賣雙方接受的平衡點,恐怖歸恐怖,依舊是個平衡點。
當政策規定銀行的放款利率必須比平衡點低的時候,銀行自然會算出這個利率下,所超收的利息無法彌補所需補平的呆帳金額,所以很自然的會想辦法同步降低可能呆帳的金額,也就是不再借款給可能無法還款的人。這時候有沒有還款能力,將所有借款人切割成了兩個族群,一是有還款能力的會得到降低利率所獲得利益,也就是所需支付利息的減少,而較無還款能力的人,將會被迫離開銀行體系,轉而向地下錢莊籌措資金,但相對而言,這群原來是銀行的顧客,必須面對比原利率高的地下錢莊利率,因為地下錢莊還有更多信用更差的顧客,所以利息必然比原銀行的利率來的高。
以銀行、政府、政客的角度而言,是的,銀行的顧客還款能力增加了(利率降低使背負利息壓力降低,以及將可能還不出來的卡奴踢出銀行體系),銀行雖然放款業務的獲利減少,但呆帳降低了,政府也解救了銀行登記有案的卡奴,政客光榮地就了卡奴,而還在銀行體系的卡奴壓力減輕了,皆大歡喜了,不是嗎?但被銀行踢出的顧客,轉入地下錢莊後,怎麼辦?原來這些顧客就是卡奴中的弱勢(地下錢莊應該沒發信用卡,沒卡奴),需要的是協商機制以及破產法,因為他們真的是銀行的呆帳。當然,破產法不可被濫用,但破產法絕對是社會救濟中重要的一環,當政府、政客、銀行(雖不太樂意但也不見得很反對)聯手介入利率的制訂時,是將這些弱勢卡奴推向地下錢莊的虎口。
要救卡奴,絕對不會是一招就可以搞定,要有多種配套措施,就了有還款能力的卡奴,那較沒還款能力的呢?如果不同步訂立破產法,那民法增修一定要將地下錢莊的管理也納入,不然這些弱勢卡奴就等著被砍手腳了。耶?既然是地下錢莊了,又怎麼管的到呢?是啊,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如果有這種智商,每天新聞就好看多了,社會也祥和多了,不是嗎?

台長: 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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