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則新聞是,大陸的某位「街頭殘障人士」,被攝影機拍到在上路行乞前,將兩隻健全的腳盤起來藏進麻布袋裡的畫面。新聞結語說,不曉得被他騙取愛心的人看見,心中做何感想。
這種故事十幾年前倒是看過林清玄給過一個滿動人的答案,他說,即使知道那些殘障行乞多數是騙人的,他還是情願鼓勵子女對這些人佈施,因為他認為,培養子女的同情心,遠比擔心被騙更重要。所以即使很可能上當,他也不希望養成視而不見的人格。
林大師的說法正好突顯了我的個人性格冷漠之處,我從小就從不對這些人佈施。一方面小的時候我媽便說那些都是騙人的,習慣把我帶開﹔長大後我自己也覺得看著這樣的狀況不免心頭怪怪,面對他們,無論是施與不施,都覺尷尬,所以我多半遠遠見了便繞路而行。因為施捨便有尊卑之分,那種分野頗令我不自在。所以我這輩子遇到丐幫總是一招逃字訣。
這個觀念在我見過紐約丐幫之後有了一點小小調整。紐約地下鐵裡的流浪漢,甚少表現出一副多可憐的樣子糾纏路人,多數拎著一個紙杯,發表一場不亢不卑的演講,講完後巡迴車廂一圈,接受自由捐獻。遇見不掏錢的,也不會刻意停留做哀憐乞求狀,仍然依著他本來的速度,像是為你的不掏錢留顏面似的,一視同仁,繼續往前。
紐約流浪漢的態度居然讓我覺得受到某種小小的尊重。並且,深深佩服這個國家對口頭表現的教化之普及,即使沒有工作能力的街友,都能大大方方的站在人群前講出一篇話來。這對從小在那種被老師點到名一定扭扭捏捏聲音比蚊子還小的環境裡長大的我來說,真是開了眼界。從此我發現,對紐約街友而言,地鐵募款算是一種‘表演活動’──他演出,你打賞,沒有什麼誰欠誰的問題。
有了這種體會之後,回頭再看本國的「街頭藝術」,就覺得比較泰然了。台灣與大陸的街頭表演藝術,比較喜歡悲劇,和特技,不像洋人只喜歡站在肥皂箱上發表自己看法的脫口實境劇。亞洲的表演者在出場之前也許需要化點裝,以示敬業,如此而已。是演出而不是騙人,中國話劇史上的街頭行動劇也就是這麼回事兒呢。
今日丐幫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28/8/1gun2.html
另則丐幫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11/17/1ft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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