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號碼用到現在,堂堂邁入五個年頭,說我是忠實的「台灣大哥大」客戶也不盡然,有時候,只是嫌換號碼麻煩罷了!尤其人際網絡愈廣闊,換個新號碼簡直是件折騰人的事情!換隻新手機也是,多達幾十筆紀錄的電話號碼,重新輸入新手機真令人不耐!
不過,第一隻台哥大號碼是我爸幫我申請的。用的是別人的名字。因此當我在南投唸書時,無法隨著人身遷移而更改通訊地址;當大家滿兩年高高興興想說可以換隻新款手機時,路西卻僅能借用朋友的人頭,換成一隻我朝思暮想的「NOkia 8250」。
昨兒,我終於受不了這種窘境了,打電話到台哥大客服部,原本小姐很客氣回答說可以轉移(雖然早就找不到當初申請人,遑論跟他要身分證影本),但得知我用自己的名字申請另外一組號碼給我爸使用時,隨即改口說要加「2900元的轉移費」。
挖咧~我當下「冷」起我的語氣,小姐,要收這筆錢,我乾脆把號碼停用,重新辦別家業者的好了。 她馬上請我等一下。電話傳來音樂聲,待音樂聲停止,她說已請示過主管,可以免收這筆金額。
雖然路西獲得「最終的勝利」。但是許多業者把消費者當凱子也是事實。現在已經是電信百家爭鳴的狀態了。拿啥喬多收忠實老客戶的錢......?(疑問)
同事曾經多次跟我說,應付中國信託、台灣大哥大這些企業體,有時候「對他們兇一點」就對了!他曾經罵中國信託說你們不是「WE are family」,可是我的信用卡遺失,你們居然直接要跟我收掛失費一千元......可能客服部感到他「真實的怒氣」,於是先讓他延緩時間掛失,幸好最後找到了。
先前不是很認同這種理論。「拉下臉」路西做不來,我已經太習慣萬事以和為貴。但經過這次「門號轉移」事件,我了解到,偶爾當個「奧客」唄!社會、企業就是這麼現實呢!怕壞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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