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0-05-15 00:23:07| 人氣1,359| 回應1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老婆告倒三十位大老婆

推薦 6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小老婆告倒三十位大老婆


不是公親,也變事主

別人的外遇事件
在曾幾何時的故事裡
訴說愛情
在部落受傷的心情

引起
路見不平,氣壞一群閒人
仗義執言,豪氣相挺大老婆

終於八方追尋
十面搜索,抓到別人的狐狸精
眾口鑠金,三十大娘義氣填膺
一起開罵不絕口
開懷又暢快

怎知
法院傳票張張來
不是公親,也會變成事主
沒事惹出官非來

沒想到怎會是自己
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沒事找麻煩

還是謹言慎行
網路虛擬的世界
別人家的事
還是靜觀其變
別亂逞強出頭,別多舌臭罵人
免得惹火燒身


網路上
謹言慎行
明哲保身

 

 

《轉貼新聞 1 》

仗義網路罵狐狸精 30名媽媽挨告
 更新日期:2010/05/10 12:11 
一名女子前年在網路BABYHOME上發文,訴說懷孕時丈夫出軌,第三者跑來割腕吵鬧的過程。引發媽媽網友回應痛罵狐狸精,還發動人肉搜索,將外遇丈夫及第三者的部落格PO上網,批評兩人長得很醜,卻因此遭到男主角控告,涉嫌妨害名譽。近30名挨告的媽媽網友收到傳票後很驚訝,表示自己沒指名道姓,沒想到仗義執言會惹上官司。

「她要死給我看,我竟然毫無感覺」署名小豆仔的麻麻,在BABYHOME寫下,懷胎8月丈夫出軌,第三者還跑來家裡割腕大吵大鬧的過程。

讓許多媽媽網友看了很氣憤,留言痛罵外遇丈夫是爛男人、斥責第三者是狐狸精。更發動人肉搜索,將男子及第三者的部落格PO上網,大罵兩人歪嘴又長得好醜,還敢外遇,隨後就陸續接到法院傳票。

挨告網友曾先生:「那個女的看起來,就好像是特種行業的女人,我沒有說是在罵誰,就莫名其妙收到這份文。」

還有近30名媽媽網友也遭殃,沒想到仗義執言惹來官司,而提告的就是文章中被指控外遇的黃姓男子,不滿網友辱罵又批評他醜,涉及人身攻擊才憤而提告。

BABYHOME公關主任劉志雄:「這在BABYHOME,或是他來自的網路IP,還有網友的個人資料,這在BABYHOME是一定要,是一定要配合(提供檢方)的。」

事實上這名媽媽是在前年8月發文,幾天後就和丈夫簽字離婚,生活恢復平靜。反而是網友惹禍上身,還得道歉和解免得被起訴,只能警惕自己以後在網路上發言,還是得謹慎小心,以免自找麻煩。

 

 

《轉貼新聞 2 》

"小老婆"反擊! 怒告30大老婆
 更新日期:2010/05/10 22:16 

超過30名大老婆,竟然被一名小老婆反擊,原來有一名婦人因為老公外遇,在網路上面抒發心情,意外引起迴響,好多大老婆群起響應,沒想到言論越來越激烈,被罵到體無完膚的第三者,受不了了,和外遇對象一起寫存證信函準備提告,要告公然污辱,而且一次告三十幾個人,讓大老婆們群起激憤。

大老婆的不平從這裡開始,一名懷孕8個月的女子,老公外遇,第三者還跑到家裡鬧,甚至還拿刀桶自己血流了滿身,還嗆聲威脅她,大老婆氣不過,因而在媽咪網站上訴苦,結果百名大老婆義憤填膺,留言幫她罵老公和第三者,塞報了留言版,本來以為只是抒發情緒POPO文而已,沒想到事後竟有30位大老婆,收到法院傳票。

〔babyhome執行長江立群:他們(網友)有時候情緒來的時候,就說出來了,那只是說這個爸爸也或許有可能反應比較激烈一點,因為老實講,像很多人也都在討論這件事情,他沒有指名道姓,也不是在根據這個話題,甚至有些是寫在自己的部落格。〕

怎麼會那麼嚴重,原來是憤憤不平的大老婆,發動人肉搜索,把外遇男女的照片找出來,然後對著照片PO文痛罵,第一個人罵第二個接著罵,越罵越狠,一些主觀批評的字眼,已經涉及公然侮辱,被罵的第三者被罵的不甘心,男主角看了留言也不忍心,兩個人決定針對人身攻擊提告,埃告的網友也覺得無辜,說又沒指名道姓,照片網址已經被移除,本來想要在網路上來個大老婆的反擊,沒想到最後反而被自己的老公咬了一口,義憤填膺的網友,更是倒楣。

 

 

網路問題多,想罵人之前,多三思而後行

雖然罪責不是很重,可能也是易科罰金了事

但常常跑法院被告,也是很傷神

真是勞心又傷財

台長: 無楚
人氣(1,359) | 回應(11)| 推薦 (6)|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

旅人
第一賞

無楚大大寫詩的題材真廣
無材不詩,詩詩入扣盡美矣
2010-05-15 01:25:35
版主回應
旅人為誰
夜不成眠

在月色中
撿拾起灑滿
四方屋的紅豆

一粒思,二粒思
粒粒皆思

遺落在恐怖的夜裡
紅豆
受驚嚇過度

一地的
驚惶失色
臉都綠了

午安旅人
2010-05-15 15:18:59
旅人
/旅人為誰
夜不成眠/

去楊風詩國
看脫衣秀

晚安
2010-05-15 20:35:23
版主回應
脫衣有秀
清涼有勁
有機可乘
有口皆碑

舞動熱情
難怪旅人一夜
樂不思蜀

晚安
2010-05-15 23:40:28
mi ya ko
不論對錯.網路上就是要拿捏分寸
不能因為有匿名性.就可以口無遮攔

對啊
所以..大多時候.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絕對的壞人

罐裝355cc的啤酒..對我就過多了些
講話都會口齒不清了
也許有些人酒量較好些
但這樣定..也有點道理

知法犯法就該嚴懲啊
尤其是公僕
酒駕要發生事故真的比較容易
也有不少人是怕被罰.知道要喝酒事前就不開車了

那也是沒辦法的事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弱肉強食
2010-05-16 00:13:44
版主回應
人家的感情問題,對錯也是別人家的事
即使是薄情郎或是狐狸精,也與我們無關
罵是罵了很痛快,畢竟無關公共利益
也許這個活生生例子,教網友如何三思
別逞一時的口舌之快,以免觸法

妳酒量不好,可能是沒有常常喝酒的關係
有時候女孩子的酒量比男人還好
女孩子酒駕肇禍鬧事的也不少
還是別喝過量,要喝就在家裡喝,喝完就睡覺
才不會像最近的女藝人醉臥在住宅外
又有吸毒前科,警察又來關切又上新聞
酒醒之後還要出來向社會大眾道歉
真是何必當初

警察壓力大,喝酒抒壓的警察不少
警察喝酒的機率很高,什麼辦案的應酬與活動特別多
不喝酒好像不給人面子似的
警察處在社會的大染缸裡頭,想潔身自愛很難

早安
2010-05-17 07:26:36
旅人
周日愉快
早安安
2010-05-16 06:48:32
版主回應
天氣變熱了
旅人的清涼一夏
到那裡
避暑去呢

晚安
2010-05-17 23:24:30
千朔
牆上的草總是隨風飄搖
牆下的草卻被雨澆淋
牆上牆下風景不同
牆下牆上一樣人生
百樣人

問候無楚假日安好嘿
2010-05-16 16:38:08
版主回應
有風在空中飛
有雨爬一地
風在上,被雨淋濕一身乾

牆籬的草
風乾了一身濕
悠哉潑水
在初夏的天

晚安

停泊在月下
一紙黃昏過去
雲霞彩衣卸落妝
掩映一夜
離別的情愁

月光高高掛
弦起天外一曲
靡靡之音

雁鳥飛天而去
倦鳥鳴啼
知返歸巢而來

丫丫丫
望風的身影
走在
掠影而過
昏黃一季的夜黑

夜色
有月光光

晚安千朔
2010-05-25 23:43:01
淡路
呵呵~
果然在網路上要謹言慎行才行~
尤其像我這種....偶爾會變身為俠客的人?
哈哈哈哈~

無楚大人早安好~^^
2010-05-17 10:30:23
版主回應
網路上合則聚,不合就散
畢竟是虛擬實境的世界
還是有人會匿名留言
有些虛擬中的虛擬

網路上要謹言慎行才可以
即使是匿名
電腦ip會說話,即使網咖、公共的電腦
網路警察一查便知是誰
還是小心為妙

晚安
2010-05-17 23:35:09
人在做
天在看
不論現實或虛擬
還是要
謹言甚行才是

^_^
2010-05-17 12:19:13
版主回應
現在的社會
很自由卻又是百般的不自由

重視隱私權的現代人
只要一出門,就完全沒有隱私權
監視器太多了,就像全民公敵一樣
被全程掌握的隱私

網路世界上
也是如此
人肉搜索還真是恐怖

這樣子到底好與不好
還真是矛盾呢

晚安晴
2010-05-17 23:48:28
mi ya ko
我覺得很多時候.旁觀者似乎都比當事者投入
當事者寫那些文字的當時.也許感概很深
但在事過境遷後.也許心情也平復了許多
倒是這些旁觀者.以為事情落幕後卻收到法院的傳單
人家吃米粉在旁喊燒沒關係
但是.若事不關己.最好別亂批評或亂罵人

我是覺得喝酒就不要開車
而且適量就好
以免發生問題或糗態百出啊

他們是可以喝酒啊
但要在下班後且要利益迴避
若單純和朋友歡聚
只要不開車.喝酒是OK的
2010-05-17 23:41:15
版主回應
在網路上批評人家
無關社會公眾的利益
人家的隱私,不管如何,或真或假
也不能隨便洩漏與批評
可能就會犯了毀謗罪或是侵犯到人家的名譽
雖然罪責不重,以後也是有案底在身

喝酒不要開車
大家都知道
但是酒後開車的人
一樣居高不下
政府樂於稅收
警察的壓力,就要拚業績分紅

最近很多警察收紅包被捉被調查
警察收紅包,早就不是新聞
被捉到才是新聞
警察收紅包的陋規已久
有如香港的五億雷洛探長
2010-05-18 07:52:30
淡路
所以網路上可別罵得太忘我
到時警察局或法院跑來跑去的
不煩死才怪是也~^+++++^

無楚大人早安好~
2010-05-18 09:38:41
版主回應
好像批評人家比較容易又簡單
如果換成自己被批評了一無是處
可能早就火冒三丈了
也許自己以前也曾批評過人家

也許每個人要學會將心比心
設身處地,先為人家想想看
再來建議,不可過度的批評人家
畢竟每個人都不是聖人

晚安
2010-05-18 22:58:18
只要行的正
又何必在乎
其他呢

想太多
只會自尋煩惱罷了

^_^
2010-05-18 15:30:03
版主回應
現代是無對錯,又是是而非的社會
很多人把犯法的圖片與影片上傳
犯法本來就怕人家知道了
有人卻拿出來炫燿一番,只為了衝人氣
反而被罰錢被判罪
所以現代社會的價值觀真的不一樣了

在網路世界裡
只是心情的抒發而已
也許有一天,也會感覺到膩味了
只有順其自然,隨遇而安

晚安
2010-05-18 22:48:41
淡路
如果是很熟悉的人批評
我倒還較可以理解接受
如果是那種路人甲或路人乙
根本不熟或不認識的人要批評
而且批評的還是與事實不符的話
除了真會火冒三丈
但基本上不必多加理會在意
因為嘴是別人的
不用太為這種事動怒傷神
不值得~
呵呵~

無楚大人早安好~^^
2010-05-20 10:39:08
版主回應
網路世界也算是公開場所
雖然大家都是以匿名現身
但這個匿名,也是有人格權
隨便侮罵,妨害人家的名譽或是毀謗
都可以舉證報警,網路警察就有權力向網站調資料
再向電信業者查尋,馬上就會抓到人
所以我們不可以在網路上違法
會很可憐地,馬上就被警察查到的

晚安
2010-05-20 18:14:1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