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者的解答:掌握破壞性創新的9大關鍵決策(暢銷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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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是 創新者的解答:掌握破壞性創新的9大關鍵決策(暢銷改版) 的內容簡介
☆ 美國《商業週刊》評選年度十大好書
☆《紐約時報》譽為最好的財經企管書
☆《哈佛商業評論》譽為年度最具突破性概念企業內攸關成敗九大關鍵決策一次完整解答
唯有成為市場的破壞者,才能不被淘汰!
全方位應用破壞性創新理論,挖掘顯而未見的未被滿足需求
掌握從解讀競爭、發展產品、到建立團隊的思考方式
解析75個破壞性創新案例的成功關鍵
為什麼開發新市場與滿足現有顧客永遠是難以兼顧的兩難?
面對創新,什麼樣的經理人才能避免太過保守、判斷需求的盲點?
破壞,才能成長,但是該如何切入市場?
克里斯汀生是全球最受推崇的創新大師,他的破壞性創新理論是《經濟學人》評為有史以來最重要的六大管理著作之一,尤其當今無一產業不面臨被科技顛覆的威脅。
克里斯汀生認為,不論是成熟企業還是新創企業,只有成為市場的破壞者,才能不被顛覆、持續成長。本書是他結合理論與實務,將破壞性創新理論全面應用在企業創新的架構中,圖解呈現三大需求缺口:低階市場、新市場、未消費市場,都是發展創新、顛覆市場遊戲規則的切入口。
克里斯汀生同時指出組織要建立持續創新系統,必須掌握9大關鍵決策,任何行業都可以應用這些關鍵思考架構,打造自己持續創新的引擎:
.如何打敗最強的競爭者?
.顧客想買怎樣的產品?
.誰是產品的最佳顧客?
.產品該外包嗎?
.如何避免大量商品化?
.組織適合破壞性創新嗎?
.策略發展流程如何訂定?
.該為企業引進怎樣的資金?
.高階經理人該扮演什麼角色?
本書是克里斯汀生研究破壞性創新的精髓,詳列75個破壞性創新案例,包括英特爾微處理器、Google搜尋引擎、麥當勞、玩具反斗城等多種產業的創新案例。解答每個經理人疑惑的必讀創新經典!
重量推薦聯發科技董事長 蔡明介
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名譽教授? 江炯聰
政治大學商學院教授 吳思華
英特爾前董事長 安迪.葛洛夫
「本書探究了企業共通的挑戰:如何讓組織不斷向上成長。作者並未陷入化繁為簡的陷阱;相反地,他們帶領讀者進入結構嚴謹的理論架構,指出讓組織成長受限的因素,以及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安迪.葛洛夫(Andy Grove),前Intel 董事長
「一本好的管理著作能讓經理人思考;一本偉大的管理著作能告訴經理人如何思考。這本書則是偉大的著作。很難想像企業經理人讀了本書沒感覺到獲益。」——傑佛瑞.墨爾(Geoffrey More)TCG Advisors 董事長兼創辦人,《龍捲風暴》作者
「克里斯汀生與雷諾在本書中提出非常卓越的理論架構,幫助經理人了解產業動態,規劃成功的策略,以創造持續性的成長。」——佩提拉(Pekka Ala-Pietila),前Nokia 總裁
「本書一針見血地指出績優企業為何無法持續創新的原因。不僅對創新事業面臨的挑戰提出獨特見解,也對創新者面臨的兩難提出實際可行的解決方案。想追求新成長的經理人都能從中獲益。」——比爾.喬治(Bill George),前醫療技術公司Medtronic 執行長、哈佛商學院教授
「新加坡是個小國,比其他國家更需要創新,更需要留意環境發生的破壞性變動。本書提供了非常卓越的架構,能有效降低追求創新的風險,以及幫助組織創造具破壞性的新事業。」——張銘堅(Teo Ming Kian),前新加坡經濟發展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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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雷頓?克里斯汀生, 邁可?雷諾
新功能介紹- 原文作者: Clayton M. Christensen, Michael E. Raynor
- 譯者: 李芳齡, 李田樹
- 出版社:天下雜誌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7/08/04
- 語言:繁體中文
▲最高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涉嫌在在馬英九、吳敦義競選總統時,侵占競選經費,台中高分院二審依商業會計法等3罪,判刑8年6月;另外也在縣政府採購環保袋時,對官員施壓使特定廠商得標,二審也判刑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違背法令,16日撤銷發回更審。
判決指出,卓伯仲在2011年,彰化縣政府舉辦2012台灣燈會「龍騰彰化─福運台灣」時,指示彰化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呂姓職員將還沒公告的採購燈會環保袋設計傳送給廠商。另外他在2012年擔任馬吳彰化競選總部執行總幹事,負責保管輔選經費,但他發現廠商的資金不足,擔心縣府在2012台灣燈會結束前,就沒有足夠環保袋可以發放,因此分3次挪用競選總部經費2381萬元,匯給廠商並要求開立不實統一發票。
全案於2013年間爆發,檢調單位搜索彰化縣府等處,並將卓伯仲聲押獲准,全案於當年5月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卓伯仲一審遭判刑9年,上訴二審後,改判刑8年6月,另外還判6月,此部分得易科罰金。
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理由不備,調查證據、事實仍有不足,因此將二審判決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進行更審。另外二審判決卓伯仲無罪的部分,一併撤銷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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