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日本各地近800名前痲瘋病人控告政府的隔離政策
日本一家法庭裁決,日本政府須要向100多名前痲瘋病人作出補償,因為這些人多年來被隔離在特殊的病房中接受治療。 日本西南的熊本縣的法庭裁決, 1953年制定的“防止痲瘋病擴散法例”侵犯了原告的人權。有關法例已在5年前被廢除。這場官司最先於1998年7月在熊本縣開始。
從那時起共有大約800名前痲瘋病患者在日本各地就“防止痲瘋病擴散法例”提出法律訴訟。 日本厚生勞動省的一位官員早些時候說,人權沒有受到侵犯,而且痲瘋病人所處的環境和一般病人的沒有什麼兩樣。
違反憲法
然而,這場官司的主審法官說,很顯然自從1960年起痲瘋病預防法規就違反憲法。 賠償金額比原告要求的少了許多。原告要求賠償80萬美元,而法庭判決賠償11萬4千美元。 不過前痲瘋病人和他們的律師對法庭的裁決感到滿意。 一名70歲的前痲瘋病人說:“我感到十分高興,我們終於可以獲得新生了。”
自1960年起,醫學界認為痲瘋病是由一種罕見的細菌引起的疾病,但不是一種傳染病。而早在40年代,高效的對付藥物就已被研製出來了。 但日本政府一直保持二戰前的隔離政策,僅在1953年對較早版本的“防止痲瘋病擴散法例”稍做修改。 這條在1996年4月才被廢除的法例使得成千上萬的痲瘋病人被移送到治療中心接受隔離治療。
然而,這場官司的主審法官說,很顯然自從1960年起痲瘋病預防法規就違反憲法。 賠償金額比原告要求的少了許多。原告要求賠償80萬美元,而法庭判決賠償11萬4千美元。 不過前痲瘋病人和他們的律師對法庭的裁決感到滿意。 一名70歲的前痲瘋病人說:“我感到十分高興,我們終於可以獲得新生了。”
自1960年起,醫學界認為痲瘋病是由一種罕見的細菌引起的疾病。但不是一種傳染病。而早在40年代,高效的對付藥物就已被研製出來了。 但日本政府一直保持二戰前的隔離政策,僅在1953年對較早版本的“防止痲瘋病擴散法例”稍做修改。 這條在1996年4月才被廢除的法例使得成千上萬的痲瘋病人被移送到治療中心接受隔離治療。
轉載自:bbc中文網頁
http://news.bbc.co.uk/hi/chinese/news/newsid_1325000/13251892.s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