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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2 10:19:27| 人氣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總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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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這樣子看清了什麼。班上的人的自私,一眼一眼的看透著耶,真受不了。然後突然產生一種想法,對於那些予取予求卻不願意付出的人們,我再也不想要當好人了。所以別怪我在那個人面前默不作聲、別怪我在另外那個人面前裝睡、別怪我想要按空白鍵、別怪我想要快速逃脫那因為科展而產生的關係...但是我真的會這麼做嗎?我想我沒種。
好吧,其實這樣子形容好像我是聖人一樣(喔ˇ,不是吉他社的啦。),我自己也不覺得自己偉大啦。也許這種事情就像是談戀愛一樣吧,一方認為自己付出了很多,但是另一方卻不是接收到的。「就像是一個人很喜歡吃牛肉麵。然後你每天都幫他煮排骨麵,還送到他樓下,還讓他吃下去。一開始他可能會因為你做了這些就吃了,但是久而久之,他會覺得那根本就不是他要的呀。」這是吳若權說的。很抱歉我的語文辭義只有18分。
但是你們這樣拉著我的手說好啦好啦,我也不是忍心看誰一個人孤單做什麼事情的人呀。雖然感覺上我好像很小氣耶,但是我又不是那種自己閒到連睡覺都嫌煩的人、又不是說沒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是因為出於自己沒用的婦人之仁所以才妥協的耶,但是你們卻連幫個小忙都不願意。越想心就越痛耶,好像自己被賣掉了一樣。
那樣子不方便呀,用反射神經都會察覺到的好不好,如果換成是我這種忙就一定會幫呀,搞不懂在小氣個什麼勁,又不是因為我懶惰不想要做的。唉,討厭死了,大家都這樣。
說不定這樣才是聰明人應該做的事情,但是為什麼我就要當笨蛋?整數說笨蛋可以得到幸福還是什麼的類似這樣子,但是為什麼笨蛋是我?
氣好像消了,我是這種人。
好,我要寫點別的了。今天又去看了眼科,好像去年也是這個時候去看眼科的,分手前夕。前幾天我在想,我好像已經不喜歡那個人了,現在的那個人。在日記上面寫的,好像忘記了很多的難過情緒。就是我說的那個,如果哪一天想起他卻不會有什麼難過的情緒的話,那應該就表示著,我已經不喜歡他了吧,我是這麼想的。
後來漸漸可以把看到那個人的心情表達出來了。其實不能面對那個人的原因是,看著他,那一份喜歡的感覺確實還是存在,無論是對朋友或者是對寶適的那種喜歡的情緒。但是眼睜睜的看著眼前這個我有好感的人,卻也只能那樣看著,會覺得說,如果就這樣子和他當朋友的話,那麼我的回憶算些什麼呢?豈不是廉價的不能忍受。
說不定我也可以買花來送他,然後告訴他我對他的那種感覺已經如他所願的消失的事情,這樣說不定對他而言是個好事,沒什麼感覺的好事啦。只是我真的做得到嗎?今天看眼睛的時候我想起了什麼,我是真的不在乎嗎?電話沒有人接,我也是無所謂嗎?其實我不知道。
好像有多喜歡,就可以有多討厭。覺得那個人處理我的事情處理的很糟,覺得他這樣那樣這樣那樣,然後又那樣。唉,塗藥膏不可以亂流眼淚吧,我也不知道。
如果我看到他不再心動,那就好了。對我很好,然後我幻想對你也是。
不是很想這幾天去看大體展,雖然我覺得會有感觸。
然後雖然我今天後來有生氣,但是我沒有生你的氣,你知道我在說你嗎?心情不好是真的。
有時候我自己一個人也可以把事情處理好,只是討厭某些感覺。
現在,我說現在,突然很難過‧‧‧

台長: 橘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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