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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3 16:21:48| 人氣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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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明 旅館 王智明老虎牙子為何能夠提神呢?



html模版VINCI指責汪峰Fiil耳機抄襲自傢產品,又一場口水戰掀起
隻要跟明星沾邊,很容易成為話題焦點。自汪峰投身智能硬件創業以來,總是與各類“抄襲”話題相關。那麼,到底是汪峰Fiil耳機真的涉嫌“抄襲”?還是因為汪峰名頭大,各類廠商爭相“碰瓷”呢?

(題圖來自:)

投身創業熱潮的汪峰再度陷入“抄襲”風波。

日前,圍繞汪峰Fiil耳機品牌最新推出的壓耳式智能無線耳機Fiil Diva和Fiil Diva Pro兩款產品,遭致另一智能耳機廠商VINCI的指責。

後者認為,Fiil的最新產品包括Fiil Diva內置HiFi芯片、支持語音交互等設計、Fiil Diva Pro自帶存儲、無需播放器的設計理念都抄襲瞭VINCI。

那麼,到底是汪峰Fiil耳機“技不如人”剽竊VINCI耳機創意?還是其他廠商“碰瓷”明星求“出位”瞭?

屢陷王智明“抄襲”風波:樹大招風?還是技不如人?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汪峰Fiil耳機第一次遭遇“抄襲”風波。不過,上次是聯想樂檬涉嫌抄襲汪峰發佈會的主題創意。

2015年10月20日,汪峰Fiil耳機主題為“與聲俱來”發佈會正式召開,隨後,2015年11月16日,聯想樂檬X3系列新品發佈會主題也以“與聲俱來”命名。

不過,令人尷尬的是,當時雙方爭奪激烈的“與聲俱來”商標已被他人捷足先登。

商標局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結果顯示,一傢名為“深圳市與聲俱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公司於2014年9月2日提交瞭9類“與聲俱來”文字商標,並已於2015年10月14日獲得核準註冊。

該商標申請保護的商品或服務范圍包括:平板電腦、智能手機、聲音傳送裝置、揚聲器音箱、擴音器、照相機(攝影)、電器連接器、視頻顯示屏、防盜報警器、電池充電器等。

此外,該公司還於2015年7月23日、2015年12月16日分別提交瞭35類和15類“與聲俱來”文字商標。

前者申請保護的商品或服務主要為“在線廣告和市場營銷”類,具體包括:計算機網絡上的在線廣告、為零售目的在通訊媒體上展示商品、商業管理和組織咨詢、進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銷、市場營銷、人事管理咨詢、商業企業遷移、將信息編入計算機數據庫、商業審計等。

後者申請保護的商品或服務主要為“樂器”,包括:手風琴、博客 王智明電子琴、鋼琴等。

雖然聯想樂檬和汪峰Fiil耳機不約而同在發佈會主題上使用瞭“與聲俱來”,但是,均未申請註冊商標。

由此可見,兩傢在品牌保護上還是有一些缺憾或不足之處的。

“三角”侵權之爭:智能耳機專利技術誰更領先?

如果是發佈會主題“撞衫”,還隻算是營銷層面的“創意撞車”,那麼,此番智能耳機廠商VINCI對汪峰Fiil耳機的“指責”,則涉嫌進入到專利侵權層面。

不過,據媒體報道,2015年,VOW耳機創始人陳戈曾指責VINCI是VOW的山寨產品,在VINCI發佈之初引發軒然大波。而陳戈曾是汪峰的經紀人。

那麼,在智能耳機領域,哪傢專利技術更領先呢?

工商登記顯示,汪峰Fiil耳機所屬峰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3月18日,而VINCI耳機所屬北京金銳德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10月9日,而VOW耳機所屬常州星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則成立於2013年7月12日。

來自國傢知識產權局網站的統計數據顯示,截止2016年8月18日,汪峰Fiil耳機所屬峰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專利申請中,實用新型數13件,外觀設計數3件。

而指責汪峰Fiil耳機侵權的VINCI耳機,其所屬北京金銳德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專利申請中,發明公佈1件,實用新型3件,外觀設計6件。

指責VINCI耳機為“山寨”的VOW耳機,其所屬常州星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專利申請中,發明公佈2件,實用新型2件,外觀設計2件。

顯然,從專利申請數量來看,汪峰Fiil耳機所提交的實用新型數是VINCI耳機的4倍,VOW耳機的發明公佈數是VINCI耳機的2倍,而VINCI耳機的外觀設計數則是汪峰Fiil耳機的2倍、VOW耳機的3倍。

簡單說,這三傢智能耳機廠商,均有一定的創新能力和專利申請佈局,但從專利規模上,都還處在初期,相互間領先優勢並不明顯。

不過,從申請時間來看,汪峰Fiil耳機於公司成立6個月和5個月時,即2015年8月6日和2015年7月2日,分別提交瞭首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首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VINCI耳機是在公司成立3年後,分別於2015年6月18日和2015年2月13日分別提交瞭首件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以及首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而VOW耳機則是在公司成立8個月時,即2014年3月18日提交瞭其首件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因此,從專利保護意識來看,汪峰Fiil耳機是三傢公司中最為重視的,而VOW耳機則三傢公司中最早提交專利申請的。

碰瓷還是爭議:智能耳機的技術創新與功能配置

僅就VINCI耳機與汪峰Fiil耳機相比,從申請時間來看,VINCI耳機相關專利申請均早於汪峰Fiil耳機,不過,兩者之間的間隔時間不過2個月。

但這是否意味著汪峰Fiil耳機就一定涉嫌構成對VINCI耳機的技術抄襲或專利侵權呢?

首先,VOW耳機相當於開創瞭“手機+耳機”融為一體的先河。

VOW耳機較此前的各類耳機相比,最大的亮點是將手機功能與耳機功能打通,通過“可分離式設計”理念,把微型手機與耳機借助“磁鐵吸附式”設計實現融合和可拆解。

其次,就VINCI耳機與VOW耳機相比,前者的創新點在於將心率傳感功能、運動傳感功能融入到智能耳機設計中,並可根據使用者的狀態智能匹配音樂。

不過,在其技術原理中,采用瞭與VOW耳機相似的技術,相當於配備瞭微型手機模塊,以利用3G\4G網絡及相應的安卓系統下的音樂APP,比如蝦米音樂等。

最後,就汪峰Fiil耳機與VINCI耳機相比,前者的創新點在於引入瞭調噪技術和降噪技術,突出其音效優勢。

而在技術原理中,汪峰Fiil耳機與VINCI耳機在一些功能設計由類似之處,比如手動觸控、語音控制等。

但值得註意的是,不論是汪峰Fiil耳機,還是VINCI耳機,它們都不是手動觸控、語音控制技術的發明專利持有人,而是此類技術的使用者。

因此,汪峰Fiil耳機到底是對VINCI耳機的技術抄襲,還是耳機行業發展共識或標準配置王智明 旅館,尚不能直接予以判定。

值得註意的是,汪峰Fiil耳機提交的13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中,主要涉及“耳機結構、耳機控制、耳塞、聲性能自檢系統及藍牙耳機、音響”等領域。

而VINCI耳機提交的實用新型專利中,則主要涉及“觸控板及電子設備、頭戴式電子設備、一體式音頻播放設備”等領域。

簡單說,如果手動觸控、語音控制、內置HiFi芯片已經成為智能耳機通行配置或功能點,那麼,就很難認定汪峰Fiil耳機抄襲瞭VINCI耳機技術理念。

當然,對於雙方產生的“摩擦”或“口水戰”,問題的焦點應該還在VINCI耳機一方,如果VINCI耳機認定汪峰Fiil耳機構成對其專利侵權,應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而不應停留在“口舌之爭”。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註互聯網、知識產權及電子商務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郵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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