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久沒發表文章了,此篇乘向校刊投稿之便,粗粗寫就來為簡陋的新聞台添加一成員。本文所談實乃非常膚淺的東西,還請各位看倌多多包涵。)
談起書本,那可是同學們再熟識不過的物件了。每天都要面對著一本本如磚塊般厚重的課本,細看每一個列印其中的蠅頭小字。如此長年累月下來,「閱讀」這個字詞彷彿就成為了各人心中的可怖夢魘。為學習而看的書籍都夠瞧了,有空餘的時間還要盯著文字嗎?倒不如外出踢球,做運動、玩玩遊樂器。就算真的沒有地方可去,抓起漫畫來看也勝過小說百倍,至少還有些圖畫可看。
但是,諸君有沒有想到,閱讀其實是一種娛樂呢?它對比起其他的休閒活動,能提供一個供讀者發揮想像力的空間。想像是人類獨有的樂趣,每個人都能在幻想中嘗試體現自己未曾遇到的經歷。而你需要付出的,只不過是坐下來閱讀的時間,實在是一種既安全,又經濟的活動。先旨聲明,這裡所說的是供大家閒時閱讀的書本—如小說—,並非是那種學術性的巨著。雖然這些經典確是不容錯過的好書,但凡事也應該由淺入深。所以藉著趣味較高的小說,先養成入門的閱讀習慣,以後纔慢慢接觸此種典籍。
話說回來,誠如白先勇先生所述:「小說是表現偉大思想的基本工具。」,小說的本身其實帶有作者那些希望透過故事來傳達給讀者的訊息。不過,相比起令人望而生畏,深怕自己能力不足以理解其道理的書籍;小說卻試圖從另一方面著手,以期吸引讀者。辦法說穿了,就只兩個字—通俗。通俗並不表示其小說的內容輕浮,深度不足。反而是作家為了切合大眾的程度,用心良苦的盡量把高層次的道理簡易化,意思是提供各位一個做學問的基礎。古往今來,中國有《紅樓夢》傳世,惹來後人多番細味;西方則有如《罪與罰》等滿含哲理的小說。就連被認為最難登大雅之堂的推理小說,亦有《時間的女兒》這本令國外文學家一致擊節讚譽。此書借一位斷腳臥床的警探,因無所事事翻查英國理查三世殺姪一案,從史料中推理出與所謂正史相異的事實之故事,帶出對「真實是時間的女兒」這句英國古諺的疑問。由此可見,只要用心地閱讀,從每篇文章裡也可領悟出些道理來,在娛樂中增進自己的識見和內涵。
而且,若然先暫時把學術的東西放於一旁,只由趣味的層面切入。小說的世界中有各種不同的類型,如果我們能夠於自己所鐘愛的類型小說之領域上多加鑽研,過程中對新發現的高興或驚奇也可成為一種樂趣。再者,當自己在此類書上擁有基礎的了解,便能與同道中人互相討論,交換對各個故事不同的感想,確實是種享受。
別以為類型小說只是大同小異,沒甚麼有趣的可供研究。舉一個例子:看見「推理小說」這名詞大家腦海中應該只會浮現出「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吧。然而,諸位又可曾知道福爾摩斯只是其中一個名偵探,其他還有很多著名而有特色的偵探如:自大的赫丘勒.白羅、冷傲的菲洛.凡斯、慧黠的艾勒里.昆恩……每一位都是歷久不衰的神探。所以,一個故事的主角,特別是一系列的主角,都是作家用心描繪出來的人物,他們不同的性格、人生觀、處事手法等全是能夠擴闊我們對世界萬物的眼界。加上,若你閱讀的正正就是同一主角的系列作品,你便得到多一層的樂趣,就是伴隨他或她成長時所遇到的事(當然我說的是在書中) 。比如一個在紐約居住的私家偵探馬修.史卡德,他本來是警察,但一次執勤時誤殺了個小女孩。自此他便放棄警徽,一個人終日泡在酒吧,酗酒度日。史卡德的故事就是由此說起,一路走來,讀者會看著他如何一個人對抗整個城市的罪惡,加入戒酒協會,終於撇清酒癮並領取執業牌照(之前他一直無牌營業) ,生活漸上正軌。此期間,我們除了有精采的偵探故事可看,還附帶了對馬修的關注之情,為他的頹靡感到悲哀,也為他的成功而高興。閱讀的樂趣亦隨著這樣而加倍了。
也許有人會說,小說的情節結局不外乎如此這般,都是些老生常談。例如推理小說,不過只是幾具屍體,一個智解謎雲的神探,到最後揪出真兇,正義得以伸張。但我可以告訴你,這想法是大錯特錯的。因為每位作家也深知小說的缺點,故此他們都會用心創作以期跳出框格。單是推理小說也分類為純粹智性解謎的「本格派」、借謀殺案反映出社會不平弊端的「社會派」、描寫位於城市黑暗面的私探奮鬥史的「冷硬派」等等。藉此,讀者在閱讀各類小說的範疇寬廣了外,還能夠學曉寫同一類型的文章時,如何使用不同的說故事手法形成多樣的作品,對作文的技有莫大裨益。
其實,梁啟超先生也說過任何一件事都是有樂趣的,只要肯堅持下去,趣味自然便會出現。很多時候,有些經驗是很難透過文字完全表達,尤其是閱讀這種私人的活動。所以各位又何妨犧牲一點呆坐的時間,到圖書館選擇一本自己喜愛的書。回家泡壼飲料,依偎著輕柔的軟椅,翻開書本的第一頁,把整個人都投進浩瀚的文字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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