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現在入選建築師的費用一毛錢都還沒有拿到,憑什麼叫他們改圖?」
「喔,因為營建署還沒有把契約簽好…」
「還沒有簽好契約?那更不應該叫他們一直改圖呀!」
「喔,是啊!」
這位火氣很大的仁兄是跟某位入選建築師一道來的,雖然也是建築師,但今天他的身份是系統供應商(也就是特殊工法啦!)。依照我粗略的觀察,設計圖說審查委員好像不是很能認同這種特殊工法,所以意見很多。而營建署又因為這項特殊工法涉及專利權,要求廠商出具授權同意書,搞得這位仁兄非常不高興。
不明白的是,他剛才明明也列席做了報告,當時不講,下來以後才跟我們說。
(大概是想跟我們說:你們公會都沒有盡到保護會員權益的責任啦!)
哎∼
執行的是建築師,入選的也是建築師,系統供應商是建築師,審查委員也是建築師,每個人都有任務在身,只要盡好自身的責任,何需誰來保護誰呢?
憑心而論,我們都讓營建署上了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