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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大不同-分手後,兩性如何處理前男/女友的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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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5 06:59:22 | 人氣(846) |
男女大不同-分手後,兩性如何處理前男/女友的禮物?
文/zen
(本文發表於2008.6.5自由時報兩性異言堂版)
不知道,各位和和情人分手後,都是怎麼處理「前任」情人所送的禮物,還有與情人一起添購的東西?
我想,不外處分掉或留下。
關於處份,有些人愛的濃烈,結束的也很乾脆。一旦分手,便毫不猶豫的把情人送的禮物,一股腦地把東西丟掉,把照片撕毀,把情書燒掉。如今電腦時代,照片書信可能要用刪除的,還要把情人的MSN封鎖刪除。
比較有經濟頭腦的,則上網拍賣情人送的東西;比較有愛心的,則會挑選分類後,捐給合適的公益團體;比較有價值的(例如黃金、鑽戒、名牌包包),則送進當舖、二手商店也不賴,既能收一筆錢,弭補一下心裡的創傷;還能夠眼不見為淨,早點脫離痛苦。
碰到小氣情人,則會收到請款書,要求支付過去在一起時,所付過的錢,或者把禮物給要回去。通常如果要錢,就不甩;討回禮物者,則不妨還回去(反正留著也礙眼)。
至於不把東西丟掉而保留下來的,聽說,男女的理由大不相同。
男人保留前女友送的東西,是因為難忘舊情,;至於女人保留前男友送的東西,則單純只是喜歡這件東西,或者用習慣了,適合自己,已經當成自己的了,所以不想丟。
所以,男人們如果在路上碰到前女友還戴自己送的、戒子,拿著自己送的包包時,千萬不要太高興,以為對方還掛念著自己,認為還有復合的可能。人家早已忘了你,只是東西好用,所以繼續留著,沒有其他意思,不要自命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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