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媽咪又莫名奇妙的被同衖的瘋婆給氣著了
不同的是,今天我在場,我下了媽的車,冷冷的瞪著瘋婆
要不是太多人在,我真的會揍下去...怎麼有這麼可惡的人
惡人永遠都先告狀,媽咪秉持著不計較的心態
反而讓她騎到頭上來,他咪的真的是個混帳東西...
混帳生的兒子一樣沒有用,只會在警察面前裝可憐
最好是全社區都欺負他們啦,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是沒聽過嗎?!
我大嗆,妳拿刀來我家要傷我媽我都沒跟妳算帳了
瘋婆立馬店店...有多瘋?!我才不相信
民國九十一年的事情可以講的這麼清楚歷歷在目
不要逼人太甚,在這樣下去,我的甩棍是絕對會有用處的
真的是,有惡鄰居也真的是很倒楣...
媽說~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我真是不能同意更多了
所以媽說不用對她客氣啦!就不要來犯到我...
拼了命,我也要保護這個家,保護疼我的娘啊!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用來保護神經病的
反了反了,憑什麼我們正常人要避著她?!
爛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