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公生日,我們又出門去吃了。
在這裡,吃總是慶祝事情最簡便的方式,不用洗切燴燉滿身油煙,又因為和平常生活有差距,就更有一種因生疏而來的刺激感。這種感覺是專屬於升斗小民的,天天都要吃餐廳應酬的老闆恐怕很難有這樣的興奮。
我們去了Leslie 的潮州館,點了滷水拼盤,藕片XO醬炒斑球,糖醋雲吞(上菜時大吃一驚,原來那雲吞並非我們想像中的雲吞,而僅僅是大片雲吞皮,炸到金黃酥鬆,配上糖醋三鮮燴料吃。從菜單上完全看不出是這樣的一道菜。)再加上一鍋鹹菜牛崧煲仔飯和一籠小籠包,打算漲死算數。
菜才上了兩道,看見服務生端了一碟酥炸花枝走過去,喵公眼睛馬上跟著花枝走。
「椒鹽花枝。」我一面夾著滷水牛腱肉一面說。
「我要跟服務生說,我要換菜。給我來一盤跟他們一樣的。」喵公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
在喵公不斷被別桌的鮮蝦煲黑椒牛仔骨甚至是單純的炒芥蘭吸引的時候,我們桌上的菜正在不斷的失色中,雖然那些都是我們考慮再三才點下去的。
似乎總是這樣。小時候家裡不管做什麼菜,做得多好,就是不如別人家的香。我媽菜算是燒得很好的,從做魚鬆到烤蛋糕樣樣上手,可是為什麼鄰居家一道簡單的燴豆腐會比家裡的紅燒牛肉吸引我,我實在不懂。
別人家吃飯時間我總是捨不得走,偶而也真能嚐上幾口。那不屬於自家的陌生口味揉合了「不許在別人家吃東西」的禁令,分外刺激香甜。
「乞丐命呀!」那時我媽老是這樣講。日後讀書讀到另一個說法,說是這樣叫「吃百家飯」,會保佑小孩子無病無災,想必其中還是有乞丐角色扮演的寓意在。但即使有了傳說背書,心裡還是知道那是很丟臉的。
這種情況到處都會發生。帶便當,隔壁的菜脯蛋怎麼看都香死人,回去要媽媽做,吃到了卻又不覺得怎麼樣,老覺得媽媽烹飪技術不行。明明現在想起來,同學媽媽實在做得不好,又乾又碎還有焦味,可是當時就是覺得那焦味真帶勁,完全是我家不可能出現的滋味,誘人極了。
有人的媽媽不做菜,只好天天翻牆去學校外面小麵攤買塑膠袋裝乾麵,當事人吃得反胃,我們越看越覺得那根本是無上美味。最後雙方互換,皆大歡喜。
真的偶而自己去買了乾麵,卻又不覺得哪裡好吃了。這實在不能說是小孩子嘴刁, 很久之後才知道這是人性。
講遠點,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其實,不過也就是這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