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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30 02:39:45 | 人氣(244) |
 『科學人文主義』(Scientific Humanism)是台長兩年前大為熱衷的思想,而卡爾.羅傑斯[1]卻是我轉移注意力到心理學以後發現到的一位科學人文主義者。太保會盡量採用當年的書寫語法完成這篇文章,讓〈科學雜感〉的五篇文字能夠成為自己的一個系列。
雖說臺長轉移了對二十世紀上半葉哲學的精力投入,但轉得並不太遠,也就是轉到同一個世紀的下半葉而已。這個世紀的下半葉中有兩個學說──據說是──促成了哲學的死亡,當中一個是語言分析學,另一個就是心理學(認知心理學跟行為主義)了,由於懶惰再加上方向感不好,太保繞到現在都轉不出來,非但繞不回「哲學」這塊園地,還時有衝動想要投入認知心理學呢。
說到心理學,卡爾.羅傑斯就是一位心理學家,可說是我幸運在「它鄉」遇到一位「故知」。我認定他在很多方面都是二十世紀上半葉間在英美興起的那個『科學人文主義論述集團』中的一員大將。當然,這說法自是有托大之嫌──正如太保說過的任何一句話都是過份誇張的──首先就五十年代前後的歐美知識界中就不曾成功地喊出這麼一個主義來,同樣也沒有這麼一個嚴謹定義下的論述集團,最後,與本文更有關係的是羅傑斯本人終其一生都盡可能保持獨立性──不論他的研究方法、立論、假說乃至結論都與人本主義心理學會(Association of Humanistic Psychology)的其他幾位要角們多麼雷同,他仍謙虛地強調彼此間仍有差異,並沒有加入這股心理學的三大勢力之一。對於一個有著獨行俠性格的學者,就這樣擅自地將他劃進某一個論述集團想必是對他不太禮貌的。不過,因為「科學人文主義者」在我而言是一個讚揚的意思,如同天主教加封聖徒,故而我仍執意將人本心理學家羅傑斯歸在其中,是以追諡,不容抗辯。
我們可以先來談談『科學人文主義』,然後再回頭說起羅傑斯的研究。不論從那一頭申論,最終的結果都會是相同的──因為他就是一位科學人文主義者。簡單定義下科學人文主義是:科學在「真/假」以外的命題中,普遍表現出它的中立特質。所以科學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可以用來治病菌也能用來製病毒,這例子若還可以舉得更〝有關痛癢〞一些,那麼可能就是「人工器官」乃至「人造人」的研究吧。今日以為萬惡的研究項目,可能從未來的角度觀之將會是無比的功德。此刻,一門新科學否要發展下去的關鍵決擇,永遠不可能是由科學自己來做的。做決定的永遠是科學家,或者是站在科學家背後的幽靈。所以人文主義者強調不要讓科學來做我們價值判斷的依據,也不要將我們的價值判斷偽裝成是一門科學,比方說「優生學」。科學人文主義者大聲疾呼的是:『真假』問題在科學中雖可以可以處理,但也僅是部份可以處理,我們可以繼續信仰我們以為是真、善和美的東西,甚至包括宗教。科學永遠只能服務於人類價值,就連科學本身的價值都在於人類的賦予。套句中國人都聽得懂的話,這叫「人文為體,科學為用」。
羅傑斯一向具有人文主義者的情懷,這表現於他的學說中一再強調的「共情理解」(empathic understanding),至於說到科學態度,羅傑斯的科學態度表現在於──他比同代的心理學家更早使用錄音器材完整記錄療程,並會針對個案的錄音邀請其他臨床心理學者會診。他也最早地將診療全程公佈的臨床精神病理學者,在他以前多的人只借論文交流,誰也不知道對方的經驗是真是假。
做為一個有豐富臨床診療經驗的心理學者,卡爾.羅傑斯自然瞭解到佛洛依德晚期所強調的一個根柢問題:「患者會說謊」既『偽裝』的問題。不僅是患者會說謊,有時候問題的癥結在於診療師『套謊』──診療師於診療過程中不時地套話,要套患者說出符合該治療師所出的學派希望聽到的話,套出方休。很可能會發生的一種情況是,當患者發現治療師有套謊跟聽謊話的企圖後,謊言才應運而生的[2]。我做個不真實的比方:當佛洛依德聽到患者透露自己曾經歷過的童年創傷經驗後,他的右手就會向護士比劃一個手勢,這手勢的意思是說「可以去叫下一號進來了」[3]。這例子當然不是真的,但他們有這種『套謊』的偏好卻是真的。這種積習幾乎遺傳到所有掛名『某某精神分析學派』的後裔當中,基本上,做為一個沒有臨床診療經驗的純粹心理學史讀者,我完全沒有能力判斷羅傑斯能夠否免於這種批判。
值得讚揚的是:就連羅傑斯本人也沒有宣稱過自己不可能犯錯。這一種態度正與題目相符,就是通常被稱作科學的那個態度。縱然精神分析學派、精神病理學者或其他應該被稱為人本主義心理學派跟超心理學種種名稱的眾家各學派──就我接觸他們至今還沒有那一派說自己不是建立在豐富臨床經驗上的[4],所以論斷的依據當然不是一派主張者自己怎麼說。多數神棍都會強調他們的法力經過驗證,在五十年代的精神病理學中也是如此。
科學不但如上面所述是一種態度,又如文章一開始所說的,它還是人類追求很多價值目標時的一個工具。讓我們把所有的論述省略,直接用科學這個工具用在追求科學這種態度的例子上頭,也就是說用「科學工具」來追求「科學精神」,這裡可能會出現一個奇怪的結果:後者有時會在過程中發現前者之不足而揚棄前者,於是,做為目的之科學經常會揚棄了作為工具的科學。如果只取揚棄的面向來說,這個陳述是有點像繞口令或是一個謬論。但我無意把這個觀念講得更白,因為在我有限的表達能力中,多舉幾個例子會引發不可收拾的後果(跟不可收拾的篇幅),且讓羅傑斯用自己的話來陳述它:
◎『隨著已掌握的知識增長,我們就會越來越少地強調教條和純粹的理論概念。』(Rogers,1961)
◎『一個有機的、可以客觀證實的心理治療的知識體系,將造成心理治療眾「學派」的逐漸消失,這其爭自然也包括「當事人中心治療」這個學派』(同上出處)(太保按:「當事人中心治療學派」指的就是羅傑斯自己所開創的學派)
◎『思想學派的存在是文化上必經的一步。....。真理不是通過各種思想學派的讓步中得到的,這些學派中的衝突最終會消失,兩種衝突學說被吸納進更全面的說法之中』(Rogers,1951)
換言之,在姚明的面前,所有的哈比人都需要抬頭;但在真理的面前,所有的假說都得要低頭。羅傑斯強調自己的分析前提僅是個假說,這態度是讓人印象很深刻的。後面將會提到,他的這個科學態度簡直削弱了他的權威感,其他人或許不如他更有實證精神,但是話卻敢說得更滿。羅傑斯在研究方法上承認了科學做為工具時的所有可能結果,包括命題的錯誤、理解工具的錯誤乃至為了目的必要改變工具的可能──以上都是言語上羅傑斯呈獻出的謙虛態度,那麼在行為上他有沒有表現出這份謙虛呢?有的,他表現在行為上的謙虛又多到足以讓人畏懼的地步,因為他說:他追求的是一種理論的可重複驗證性。
這表明了兩件事情。首先,他研究的領域是人類心理;其次,他追求的理論是那種具有可重復驗證性的。是啊,那有什麼奇怪的呢?前項加上後項,所得出來的結論應該要本能地使很多人文主義者跳腳,並大呼「羅傑斯是魔鬼的使者!快把他綁起來燒個半死!」(因為是人文主義,所以只燒半死,呵,好冷個笑話。)試想,人類的心理若有規律,這規律一但被科學家掌握,也就跟他們掌握熱力定律般,普羅大眾在心理學家面前就等於是全然裸體了,如同力場之於物理學家的關係一樣。就算科學家還僅能知道人心奧秘的一個大概,就算仍有很大的部份不能操弄,但這種可怕的關鍵技術究竟會在那一年或那一個新納粹國家中獲得突破性的進展呢?難道美國是堪以支配這股力量的國家嗎?難道這種技術真的還未被發明出來嗎?我們要如何得知自己是否被掌握了呢?一但被掌握了以後我們如何能逃脫呢?這些問題都是二十世紀上半葉冷戰背景下很流行的論述,發揚這個論述且挺身呼籲「人類的價值永遠不應該為幾條定律所矮化」的正是我所謂科學人文主義者,無巧不巧地,他們正是在這些技術上最頂尖的學者──數學家羅素、物理學家艾因斯坦、生物學者小赫胥黎,還有一位正是本文的主角心理學家羅傑斯。
由於他豐富的臨床經驗使他瞭解:人類心理是有其規律的(再強調幾次也不會過份,所有與他同代的心理學家都強調過自己有豐富的臨床經驗),所以羅傑斯便發展出了屬於他自己的科學人文主義情懷──不能夠因為這股力量最終〝可能會〞龐大到足以操控人心就不去發展它,因為這股力量也同樣可以讓人們從各樣的精神折磨中解放出來。他觀察到人性之中有一個善良的本質、是創造性的、是愛人的並是社會人格的,當正面的不得發展才會用衝突的方式表現。佛洛依德注意到了破壞的本能,但他不明白他觀察到的是扭曲了的人格,並非原生物。此外,羅傑斯並不因為具有豐厚的臨床經驗而輕斷亂判,他也不輕視求診者的苦痛。所謂的輕視,描述的是這樣一種情形:當求診內科的患者正痛得直唉呦時,醫生卻非常有權威地答到:『這是某某處發炎。吃了藥片就會好了。留意少吃油炸,多休息。嗯,嗯,嗯,好了,你可以回去了』。這種權威感也許在內科診所中產生的效果是正面的,但在精神科裡則不盡然[5]。在當事人中心學派的論點中,所有求診者的精神方面由「不好」往「好」方向的變化,都是在當事人自己身上開展出來的。再用內科的例子,即便由於豐厚的經驗使得他們足以推斷出是發炎,當事人中心的內科醫師也不說出病因,他們靜待求診者診斷自己並自行與病菌搏鬥(多麼不倫的比擬啊,足見內外科與精神科的方法是多麼不同的)。因為當事人進行學派沒有預設要聽的話,所以他們不會先暗示求診者什麼是造成精神異常的因素,自然也就沒有『套謊』的行為了。如果求診者主動要說謊,那麼悉聽尊便,診療師即便識破也依情況不一定要點破。治療師的任務就是傾聽跟理解,理解求診者的抵抗、理解求診者的偽裝。因為當事人是一個「人」,不能用剝奪人自尊的方式建立一個健全的人格,所有好的變化都要在求診者自己的心裡面發生,拆穿謊言的工作就這樣留給求診者自己去做,於是療程自然也拉得比較長[6]。照層多出來的人力、物力損耗,使得許多求診者真正地重獲新生[7]。
[1] Carl Ransom Rogers ,1902-1987
羅傑斯在他的當事人中心主義中有一整套的專有名詞,他不稱求診者為「患者」而稱為「當事人」,不稱醫者或診療師而稱為「諮詢員」,不使用康復的概念而使用「獲得新的人格」的概念。像這樣的術語還有很多,但是我們還是用一般人認識心理學的角度做描述,以免混亂。
[2] 參考一本海峽兩岸都有翻譯本的小冊子--《佛洛依德與偽記憶症候群》Phil Mollon著,台灣貓頭鷹出版社
[3] 我也願意為這個沒有根據的瞎掰向佛洛依德致歉。我更相信,縱使佛洛依德在某些思維上為後世帶來了幾個很渾蛋的影響,但是他的診療行為縱使再渾蛋也不可能渾到像健保制度下的台灣醫生一樣。
[4] 更猛的是他們攤出來的年資都是比久的動輒25年或數千人的診斷經驗(不是人次喔)
[5] 關於治療師可不可以很有權威感,太保我另有看法。但我還沒有讀到跟我同看法的理論,故我習慣性地羞於主張。簡短論說我的主張:一個人若主動求助於精神治療,表示他除了能夠繼續過目前這樣子的生活,並且還〝更願意〞過正常人的生活,這兩者並行不悖。後面的願望如果不能如願,大不了是退縮到目前。這當中,有很多人對精神分析學或心理學的新進醫學成就壓根沒有興趣,對很多患者來說,醫生就是權威。醫生怎麼說就是什麼。說是童年傷痛也好,說是飲食缺鈣也行,說是腦壓太高也罷,總之他們是要一個說法或一個能夠轉嫁怨氣的對象。從模模糊糊地恨自己轉向清清楚楚地恨爹娘──這種轉向正好可以保固一個人格的完整,至少在若干人身上情況可以是如此。雖然論述之中還缺了好幾筆,可是我要驟然提出結論了:「醫療沒有絕對,心理治療更是如此。一種療法是否有效是跟求診者的『發生認識行為』有關。有的人生觀適合僅接受行為論者的權威診療,另外有很多人需要藉著一直訴苦,一直訴苦,然後才會發現原來自己沒有那麼苦──這一種人就需要「當事人中心學派」。
[6]關於診療次數,一般都有十五到二十次。五十到一百次的都有(引自羅傑斯自己的說法,見《當事人中心治療──實踐運用和理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7] 當事人中心主義在這一個態度上比起他的同業就犯了較少的錯誤。雖然我自己是存在主義者,但我認為「當事人中心主義」在這個立場上勝過「存在主義精神分析學派」許多。如果我們做一個歷史的縱覽,存在主義精神分析學派的某些做法好像是天主教神父的趕鬼,他們讓求診者體認到自己會受精神折磨乃是因為面臨存在的諸多困境(predicament),患者無法面對它於是選擇逃避,患者需要的是面對自身的存在,勇於接受自己的存在,然後就能從折磨當中釋放出來──這個與患者灌輸觀念的談話過程跟神父趕鬼的流程沒什麼兩樣,神父也要跟受精神折磨的人說教:因為人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所以才會被鬼附,因為人必須要先認罪悔改,讓基督的神性進到你裡面,黑暗就會遠離,唯有真光能夠驅逐黑暗──這兩檔事好像有根本上的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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