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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5 03:00:55 | 人氣(654) |
1.
(註:根據消息來源,本文中所提到兩位許文彬並非同一人。但在確定此
確為兩人,並確定其言論分際之前,仍保留本文於此。另外也同時在此
處譴責中國人權協會對此事毫無表示的消極態度。)
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執行長許文彬,同時也兼任中國人權協會的
理事長。而儘管該協會在2003年所發佈的台灣人權報告中所評估的六項
人權指數全不及格,而在2002年發表的兒童人權報告中,報告人直指兒
童「表意權的保障退步,顯示兒童受尊重的狀況更差」,並宣稱「兒童
在教育政策參與和司法訴訟中的表意權,平均分數不僅較去年下降,更
是社會人權所有問項中最低的兩項。顯見『有耳無嘴』的觀念仍根深蒂
固」,許文彬本人仍然代表控告了中央性別研究室網頁連結人獸交圖片
,並積極堅持各種假借兒童名義實際剝奪最基本求知自由的檢禁政策。
譬如在控告何春蕤的發言中,他強調「我們支持學術自由,但是一定要
有限度」,但對照起中國人權協會在非常光碟事件中的聲明:「中華民
國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此
即學理上所稱『表現意見之自由』,這是基本人權的一環。在實踐過程
中,有其客觀的判準,不可因政治立場而為差別認定,致違社會公平理
念。」,兩相對比,其中包含的心態不言可喻。
該基金會董事長,亦為現任立法委員曾蔡美佐,在立委任內因貪污舞弊
罪名求刑十二年,並涉及與黑道交往的新聞。
該基金會董事尤英夫,長年來社會形象正面,咸認關心人權事務。但綜
觀近年發言,除了與許文彬共同參與控告人獸交圖片案,亦在非常光碟
一案中為被告辯護,並論該事件謂「非常報導之光碟被作為政治言論的
工具,作為表達意見的另一種方式,更具民主社會中極為珍貴的言論由
由或新聞自由的正當性」,同時卻在人獸交一案中認為被告「逾越學術
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基本精神」。更甚者,在近來的「新聞自由與國家安
全」與「生物特徵隱私權」的論辯中,都明顯地站在國家的一方,議論
自由應受到國家何種限制。論者自許為言論自由之上的道德判準,卻忘
記自己隨興為之的標準早已自相矛盾。
另外如台北市漫畫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賴有賢(委員),台灣圖書
出版事業協會秘書長陳恩泉(董事)等人,雖然身處出版或創作業界,
但是從未對相關問題表達必要的立場或言論,反而與政府結盟,逕行支
持戩喪自由的評議措施。
2.
行政院新聞局與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在圖書分級一案上既為同謀,卻在
媒體發言間彼此撇清關係。然而根據新聞局網站上載明,並早已在1995
年由新聞局正式備查之「中華民國出版品分級實施規約」內容,根本已
經確立將評議委員會定為審查機關與標準認定者的身分(前言、第五條
、第六條);另外在同一網站中,「我國實施圖書分級制概況」則清楚
地向人民宣示兩者如何合作「以民辦官協方式來落實推動圖書分級工作
」,並再一次明定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協助分
級」。其偷渡權力的本質已昭然若揭。
在權力已然專限於特定財團法人的情形之下,「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
級辦法」在制定混亂無狀的分級條文之時,將分級的責任歸於出版社或
下游租售商,卻將取締權力下放到各級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的警察機關與
新聞機關,在出版法終於廢除之後,重新將閱聽物管制的權力交回地方
政府。而在規定的模糊不清與不可思議的沈重罰則(十萬∼五十萬)之
下,其根本面目便是政府透過行政專斷的命令手法,一方面圖利收取審
查費用的財團法人,另一方面創造在分級制度中警察與機關斂財的最大
可能性。單就規定本身而言,即已是恐怖的斂財手法;更不用提新聞局
如何以委託案供養基金會,私下授受權力的背後,在基金會成員令人存
疑的公民與道德操守之下,將會是多麼龐大的利益體制在運作。
3.
制度面的弊端已然如此明確,看看目前以專斷圖書分級為職志的相關團
體發言則更令人心寒。兒福聯盟在報上發表言論支持新聞局的做法,對
於辦法的模糊不清,表示「正因為暴力、色情的界定可能隨著社會觀念
的變遷而有不同,使用較抽象、彈性的法條用語,反倒保留了日後詮釋
的空間。描述犯罪、自殺、暴力、色情等細節的出版品,這些「知識」
是否值得大力傳播,讓未成年的孩子耳濡目染?以台灣兒童少年自殺、
犯罪案件時有所聞的現況看來,答案不證自明!」前文才說法條的好處
在於寬鬆不明確,在後卻表達這套命令對象明確並具實際效果的意見。
自我矛盾無以為甚。
然而,在這樣的矛盾中我們正好能察覺相關機構在整套作為背後真正的
含意。創造模糊規定的新聞局將審定權力讓渡給民間的財團法人,而仍
然用高額罰款與既定法規作為法源;龐大基層警力作為後備動員。財團
法人則以未經討論的狹隘定義進行分級作用的實際行為。在這種合作關
係裡,對於圖書分級討論不曾落實,對於妨害風化的標準脫離不了傳統
定義,又實現並加深了對於閱聽物的統治恐慌。而以往還懂得用論辯或
司法等公眾領域手段進行宣傳的所謂「社運團體」,如今在與國家的合
作關係之中,終於獲取嶄新的手段,如同隨著分級制度的創立而展現在
我們眼前的,將狹隘的標準偷渡成制度與政策的預設價值,將人民視為
知識宰制的對象,將民主溝通最基礎的意義徹底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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