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民社會的視野”論壇
2008-09-26 07:50:32 | 人氣(420)
我最近籌組了一個叫公民力量的組織,是論政團體,本周日(廿八日)我們將舉行成立儀式和一個名為”澳門.公民社會的視野”的論壇,下面是論壇的資料,衷心希望大家可以抽空出席。
以推動建構公民社會為宗旨的本地論政團體”澳門公民力量”將於本星期日(9月28日)下午舉行成立典禮,同時舉辦”澳門.公民社會的視野”論壇,邀請本地及香港的著名學者主講,歡迎有興趣的市民參加。
澳門公民力量的成立典禮暨”澳門.公民社會的視野”論壇,將於本星期日(9月28日)下午三時於澳門理工學院禮堂(高美士街)舉行。大會邀請到香港中文大學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陳健民博士、著名文化評論人梁文道先生、澳門大學社會學系主任郝志東博士任主講嘉賓,並熱烈歡迎所有對公民社會建設感興趣的市民參加,與三位主講者共同討論相關的話題。
在論壇上,陳健民將圍繞”如何透過公民社會達致民主社會的理想”這個議題,以世界各地的民主實踐過程為例,探討公民社會可以在當中發揮的影響和作用。梁文道則會以”遲來的解殖和晚生的公民”為題,以具有相類政治經驗的不同社會為例,闡述公民社會催生和建構的方式。來自本地的郝志東則着眼於澳門公民社會的具體建設情況,從澳門時事出發,探討政府的管治得與失,指陳”社會信任”的重要性。
澳門公民力量由本澳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組成,將以民間論政團體的模式運作,希望在履行公民關心社會時事的責任之餘,推動本澳議政風氣,與公眾一起回應社會議題,思考社會變革方向,審視、建構新的社會價值。該會希望透過推動社會各階層,參與、討論社會事務,承擔公民義務,共同構建公民社會,維護民主法治。
公眾若對本次論壇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700169與毛小姐聯絡。

有心人的力量,以知識,以教育,以在野者的角度來議政在澳門向是缺乏的,我衷心希望,這樣的一件事,能夠為澳門帶來一點點的改變,滴水穿石,是日積月累的~
先祝你舉辦成功\\\! |
2008-09-26 14: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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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回應:
Jackie:
謝謝你啊!真希望如果那天你也在:)
2008-09-30 23: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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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老師,恭喜!衷心希望新成立的論壇,能為澳門普羅大眾多作貢獻,更加關注社會發展及民生問題。 |
2008-09-28 12: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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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回應:
飛腳兄:
不論時節大小,你總是及時送來祝福,小鳳感激死啦!
2008-09-30 23: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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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8 21: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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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回應:
kentsin:
只要人民願意動起來,社會才有真正的動力!
2008-09-30 23: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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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人便宜,利用人,心懷不軌,數目不凈,朱狗不如的人可以為人民做什麼?又是...一個機會而已? |
2008-10-01 23: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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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回應:
有心人:
你來就是有心說這種話?
2008-10-03 08: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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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讀得知消息 很高興很興奮
希望真的會帶動到一種社會氣氛
每個人都明智的表達自己的聲音 |
2008-10-02 09: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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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
謝謝你!我也真的這麼希望,一起努力吧:) |
2008-10-03 08: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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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這個組織成立的消息,第一時間想起了妳.
眼見身邊的"有識之士",利欲分心,各為私利,真令人髮指.
希望你,由衷的希望你,為我們"中產",發一點聲音.我們在M型社會中顛簸,不上不下,不高也不低,默默為社會貢獻,不是伸手派,卻被政府忽視,好像走不出困局.
希望你為我們這一群多做一點事,萬分感謝. |
2008-10-03 09: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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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
謝謝你想起我,更謝謝你對我的信任。
希望以後你還會監督我們的工作,走出困局,一起加油啊! |
2008-10-05 0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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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0月6)在澳門日報看到你們的文章。
原來你們認為
澳門過去的一套"行之有效"。
你們要建立“權威的制度”去保護我們的市民,從而徹底消滅公民的存在和公民存在的理由。
看清楚了。 |
2008-10-06 19: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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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sin:
你是不是誤會了文章的意思?我看不到你提出的問題呢! |
2008-10-07 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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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有沒有總結澳門過去行之有效的一套?
1 大事化小
所有問題都不解決,壓下去。
令所有人受損,令公義永不得張!
2 有法不依,立法嚴,執法宽
順道說句,立法不能陳義太高,使司法的成本上升。立律條文不能過於精确,要有彈性。
3 壓制他人言論
這是在朝在野的共同點。
4 不重規則,只重結果
每次選舉前都要改一次選舉法。有立法者不滿官員依法審批。共重遊戲的結果而無視遊戲的規則。
至於你看不到,請看你們在澳門日報的署名文章。
又見芭樂,My GOD! |
2008-10-08 03: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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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澳門已經變了,過往行之有效的方式,像尋求有影響力的團體或人士,以私下協商去“擺平” 問題的處理方式已經不合時宜,....
這於敎師、學校和政府,都將得不到任何權威的制度保障,也就是對三方而言,都不利。 |
2008-10-08 03: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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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sin:
你引的確是文章內容,可是,我並不認同你所做的概括,那不是我們的文旨,謝謝! |
2008-10-12 13: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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