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好友Agnes說很灰心,賺錢少又不能齊家,不能對別人作出貢獻,我自問,我又怎樣?
撫心自問,我不是很孝順,但也不是不孝。我賺的錢不多,每月給一半工資作家用根本幫助不大,但我覺得良心安樂、問心無愧。我能為別人作出貢獻嗎?我能像其他人般放棄高優厚職,去第三世界國家作義務工作服務社會嗎?我自問世俗,未能放棄擁有的一切;我想做義工,但始終沒有付諸實行;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如此偉大,作出如斯的貢獻。
或者,每個月捐一百數十給奧比斯或樂施會吧?但,這些不算是貢獻呀!只能勉強當是回饋社會的小小心意吧?
談貢獻,好像不是我這種傢伙談的,也許,要待我不那麼自私時才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