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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0 12:41:23 | 人氣(16) |
西元二千零七年,酷暑的傍晚,放學回家,我無比驚訝地看見爸爸留一紙標準信封封妥的信,放在我的書桌上,內容是這樣寫的:「親愛的兒,首先,讓我簡單告訴你———其實,你不是我的親生兒子。今年你二十歲了,正在大學裡攻讀哲學,自然我必須說,這也是我一點一滴暗中慫恿你所作成的抉擇啊!二十年前一個冬天的午後,我偶然在荒郊小路邊的草叢附近,聽見你那天真而淒厲的綿綿哭聲傳來,我搜索著從草叢中找出你,竟然你是赤裸裸地、簡單地裹在女性的紅色大衣裡,臍帶尚且未斷,因此你是我檢來的棄嬰。我不好告訴你當初確切的令人髮指的所謂世間的落腳處,我們便初次見面了,我錯認你像個天使,也像一隻餓死街頭的小癩皮狗,剎時兩種莫名的極端憂喜的氣息,血淋淋地襲擊著我。如果我是一位小說家,我將詳細生動地對你和盤托出這樁駭人聽聞的完整的罪惡故事,而我並非法國大文豪卡缪,他在他的小說《異鄉人》中,描寫荒誕卻極其清爽的殺人———謀殺抑或偶然意外分不清的———情節。我這惡魔的懷裡摟著新生的你,亦步亦趨聽天由命,把你先安頓在二手轎車駕駛座旁的位置,等待十分鐘後肉票家屬準時送交的贖款。親愛的兒,我事先率性冒險殺人,卻反而輕易地發筆大財。你所不知的是,十歲時,我的父母莫名其妙葬生火窟;三十二歲時,我親密的妻子,剛結婚不到半年,即死於一場車禍。「死亡」印記有如圖章字體的左右反刻作用,強烈地使我的生活變得癲狂、精神恍惚錯亂,這就是為什麼我先殺死那位倒楣的年青肉票(建築商小開)的緣故;我無時不刻準備著殺人以及自殺。你當記得我現年七十高齡了。這麼久以來,我掌握賭博似的激情,將別人損失的金錢完全投注股市,迄今共得五千三百二十萬元。五千萬元,我替你存入銀行,剩下的,是我離你而去出家禮佛。偷偷瞞你十年,方才讀懂佛典《楞嚴經》,我因此澈底解脫了;無牽無掛,樂陶陶。但我要聲明,這封寫給你的信,卻是非常無聊庸俗的;我竟盼望隨處拾得別人遺失的一塊錢,也會熱切地送交警察局招人認領。二十年的法律追訴權已經喪失,刑責上我是無罪了。所以,我想凡人的人生,一切都出自虛構———生生生死死、起床睡覺,睡覺起床———當然,我領悟釋迦牟尼佛是唯一的例外;「佛祖」當然是例外啊!父留。附註:親愛的兒,有機緣我們仍將見面,談談大乘佛法。勿念!勿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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