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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4 01:14:20| 人氣1,3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又是「藝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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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澳門坐車到深圳看創意市集,車上讀報才知原來澳門政府也終於搞些類似的東西,不過用了一個在澳門已經被濫用的名字──「藝墟」。記憶中政府部門十多年前就開始辦過叫「藝墟」的東西,那年在噴水池搞了兩個小舞台不斷有表演輪流上演,四周都是攤擋,最有趣的是主辦單位不要求擺擋的一定要賣東西,作為一種展示也可以,那時我才剛上大學不久空閒時光特別多(對比現時的大學生),於是就找個老友一起將自己家裡的珍藏的黑膠唱片將展覽一樣show出,陳年披頭四或一整套達明一派都很受注目,那年頭黑膠碟已被淘汰得差不多,於是也吸引了不少來問價的人,我們一律答不賣,就是在炫耀自己的收藏,與其說是攤檔,其實是個珍藏展。就當時澳門的文化或社會發展裝況而言,那個藝墟算得上有墟的感覺了,起碼真的造成了墟的氣氛,不同的攤檔努力在炫耀自己的創作與收藏,馬拉松式的表演不計水準,很多今日已「上位」的藝術工作者都在那時發表了些不成熟甚至很兒嬉的實驗小品,但卻吸引了許許多多本來要匆匆走過的途人……。

「藝墟」這名字

十年後我第一次看愛丁堡藝穗節,站在那讓人熱血沸騰的藝穗長街,看見來自世界各地的表演者在努力炫耀自己的技藝,一個個不斷有人上台演出的迷你舞台,途人完全無法想像要在這條街裡遇見些什麼新奇的表演──即使不一定讓你喜愛,於是我記起了那個一九九五年在噴水池的藝墟,也才驚覺到那原是澳門藝穗節的雛型了。可惜的是,不知怎的這個「藝墟」漸漸被回收成一種模式,好像分拆成很多什麼周未市集或民藝天地什麼的,就是少了一種拼命炫耀自己的活力,有點像內地旅行時那些廟前景點前的手信攤販,賣的都是到處一樣自得見的、想像之內精品,要不就像藝術節那樣,在廣場佔個空間搭台演出,看表演的人是多,也叫熱鬧,但都是單向的舞台,人們只能站著被五光十色的舞台「餵食」,沒有自己去發現和選舉的權力,總不能自稱為「墟」。我懷疑大家十多年來都喜歡叫自己「藝墟」那只是個讓上級快一點理解的名稱,並不指向事情的本質。

           
對於那些官辦文化活動中的「藝墟」,總有些戒心,總覺得不是裡面內容有問題,而是整體的氣氛算不上墟,也就提不起要去趁的興趣。
  回到那個去深圳創意市集的車程中,同行的談起澳門辦同類創意市集的可行性,都覺得澳門並非不可能辦到這種市集,起碼就這次去深圳的單位一下子就有六七個,問題是欠缺一點點推動力和具凝聚力的平台,澳門每年一批又一批批設計專材走出了校門,是否一定要被吸納到大機構去?有多少人其實希望自創品牌,走出一條由自己創出的路?有多少年青人想藉著自己習得的技能,透過創意向人分享一種生活態度,又能成為一種收入來源?基本的問題是,在大唱「文化創意產業」的今天,如何叫人相信那不是一些熱鬧一下就要換新的口號?如何叫人相信那不是一個只會向某些方面傾斜的政策?而是一條可讓人看得見前景的路,一個開放的平台,讓人覺得不一定要走進大機構或大型娛樂場才有希望的方向,讓人覺得這將是個不一定要「發達」,卻起碼可以一展所長又同時維持到生計的澳門。


氣氛是關鍵


在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也常常遭到批評和質疑,但起碼我們在政府文化部門的網站裡可以看到一些具體活動連結,或由他們鼓勵和支持而發生的活動,然而一個澳門人想知道政府的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是什麼?他只能在政府網站中找到一些大標題,卻找不到什麼具體的方案。在這樣的環境下,年青人如何看到文化創意在澳門的發展前景?如何放膽去創造自己的創意產品?即使願意搞些創作,但也只能是玩票性質的,不會看見一個自我實現的前景。
民署在塔石辦的藝墟,看來在事前還是有些準備的,特地搭建的火柴盒形小屋比起過去大多民署活動中出現的那些「黃屋仔」已算是新鮮感,有「洗底」的功效,每間「火柴盒」內有風扇、有照明系統、有擺放貨品的長檯和網架算是體貼,驟眼看去,心想如果這類「藝墟」可持續辦下去,那怕一次人少,但總算提供了一個展示平台;可惜問題仍在軟件上的,整體的規劃仍然欠奉,沒有足夠的宣傳、沒有足夠的攤位,有些攤位雖然掛了名卻空空如也,有些則隨便放些普通商店都可找到的玩具精品,既缺藝也無墟,這種市集沒有了讓人驚喜不斷的氣氛,很難造成持久的吸引力。

台長: chong+n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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