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我終於去看醫生啦。
台大醫院皮膚科門診。
(乙)
其實到大醫院看病真是非到萬不得已不會採用的選擇,畢竟印象裡,那些掛號收費處、看診處、領藥處始終分散遙遠得讓人搞不清方向,遑論長長的排隊隊伍和制式的對話窗口。
賴床到十點左右才到現場掛號,恰恰掛到最後一個60號門診。
從十點等到一點,診療室門口的號碼一直亂跳,一下21一下跳回5號,我還在吶悶時就聽到好多歐吉桑歐巴桑在大聲詢問著:「什麼時候才輪到我們呀,我們從八點就來排了!」,候診室裡亂哄哄的,原來是有些預約的病人遲到,也有許多人聽說是因為「病歷」還未送達,所以不能看病。
等得無聊到候診室外的走廊逛逛,有一段走道的地板因為天花板漏水濕了一片,一位年輕小姐走過就滑倒了,站起來直罵:「漏水為什麼沒放警告標誌!如果滑倒的是老人家多危險!」於是我就找了一位穿白制服,看起來超青澀粉嫩的見習醫生,請他去處理,但他一臉茫茫然。
回到候診室,發現那幾位因為「病歷未送達」而不能看病的病人已忍耐不住,直接對著護士喊「你們沒找到病歷是我們的錯嗎?為什麼沒病歷就不能看病了?!」
十二點半左右人漸漸少了,診療室門口的號碼越跳越快,我隔壁的媽媽是53號,和我一起等了快三個鐘頭後終於進入看診,卻不到兩分鐘就出來了,她一直笑:「醫生說我可能是換了新的面膜所以過敏…,等了三個鐘頭喔…,大概大家都累了餓了。」
(丙)
作為一個病人,我在各窗口間移動著,我不是「我」,而是一組病歷號碼、病史的組合體。
診療室的房門緊閉,除了是維繫病人隱私的正當性存在,主要隔離的牆還是來自那隱性的知識權力不平等。我身體自然呈現的症狀,在牆外,等待被牆內的「專業」解讀。
醫病關係。被醫的是「病」,不是人。
(這句話是傅珂講的,借我隨便用一下)
(丁)
恩逼看病日記。2003/10/13。
★ 候診時間:三小時整。
★ 實際看診時間:門診一分鐘半,抽血一分鐘半。
★ 自負額:經台大學生証優待後560元。
★ 下次預約時間:2003/11/3。
★ 心得:難怪這麼多人想嫁醫生。
photo:候診室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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