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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6 12:18:34| 人氣2,97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改善巴士安全的三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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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去年八月新巴士營運模式實施以來,半年已過,但服務質量及涉及的交通事故,仍屢屢成為輿論焦點,引來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強烈不滿。這既嚴重影響特區政府「公交優先」的長遠政策理念,亦對廣大市民出行構成危險。據資料顯示,以今年一月份為例,涉及三間巴士公司的交通意外共八十三宗,其中新福利二十一宗,九宗涉巴士責任;澳巴十二宗,四宗涉巴士責任;而作為新加入的巴士公司維澳蓮運則佔五十宗,當中有十五宗屬巴士責任。事實上,維澳蓮運自營運以來,無論服務班次、車輛設備、企業管理以至涉及嚴重交通事故的頻率,均備受社會爭議。其中,近月發生的多起嚴重事故,尤其本月初巴士輾過正下車老婦雙腿的事件,更屬聞所未聞,全城嘩然,本會認為實在難以接受。

  為此,本會日前於網上社交平台展開「只想平安搭巴士,維澳,我要同你講……」活動,邀請市民提供對巴士服務的改善意見,以及分享乘搭巴士的經歷。一周以來,徵集了逾百條意見。另外,本會亦就近期巴士事故,進行內部討論,提出改善巴士服務建議如下:

1. 完善車輛安全設備

  新巴士模式實施後,不少市民均曾經歷被車門夾到、車門未關妥便開車的情況,但一直得不到巴士公司及政府的重視,任由情況惡化,直至本月初悲劇的發生。有關問題既與司機駕駛意識及公司獎懲制度有關,而車輛硬件設施不完善亦提高了意外風險。對於維澳蓮運宣佈將推出一系列完善車輛措施,包括加裝車門感應器,考慮調整輪胎大小或避震以降低地台高度等,本會表示歡迎。但車門感應器早已應用於鄰近地區的公交系統中,近年多番出外考察的交通局,卻未能及早提出,對於當局後知後覺、考慮不周詳及監管不足,本會亦表示失望。

  因此,本會促請政府為着公共安全,密切監督維澳蓮運盡快加裝感應器,並提出具體時間表,不能任由其開出空頭支票,蒙混過關;同時,嚴格規管設備的質量及功能,包括感應器能於關門碰到異物時響起警報並自動彈開,並與車輛制動系統掛鈎,倘車門沒完全關好,車輛無法啟動,以策安全。此外,設備裝置費用,必須由公司自行支付,不能耗費額外公帑補貼,亦不得成為他日要求增加車資或政府服務費之理由;而且,設備未裝置妥當則不得營運,但為免整體巴士服務受嚴重影響,可設極短過渡期。長遠而言,為提高整體巴士服務安全性,類似裝置應推行至全澳所有巴士公司,並定期委託獨立第三方檢測。

2.    增加政府信息透明
  當局近年多番強調建設「陽光政府」,但一直「說一套做一套」。公用事業判給,關係到公共利益,讓社會監督本應理所當然,本會亦早於去年八月及九月新巴士模式實行之初,分別兩度發出新聞稿(見附件)要求公開有關合同內容,卻不得要領。當局避而不談的態度,惹人質疑合同內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條款。巴士公司的權利、義務、罰則內容、執罰程序、處罰準則等,社會不得而知,如何能確保市民出行安全,公帑用得其所?雖然當局較早前終於提及允許巴士公司加服務費的考慮因素,以及部分具體罰則,包括每個處罰個案的罰款由三至五萬不等,累計至一百萬時政府會收回全部或部分路線,但這種「擠牙膏式」的回應難以滿足社會應有的知情權,顯然與「陽光政府」相違背。
  為此,本會促請政府立即主動公佈巴士服務判給合同,同時,實時公開對各巴士公司的執罰情況,包括目前罰款交納情況,以及各公司現已累積的違規「額度」等,否則,缺乏公眾監督,再嚴厲的罰則也可能淪為空談。此外,近期多宗公共危機,反映出當局危機處理的意識及能力極為不足。現時社會已有不少聲音要求政府收回維澳蓮運的部分路線甚至取消其經營權,本會不禁質疑,倘若合約期內有營運商服務已達至危害公眾安全的程度,當局到底有何應變方案?還是為維持本澳巴士服務運量,只能讓不合格的營運商繼續經營製造危險,豈非變相綁架市民,罔顧人身安全?本會希望當局盡快公佈有關方案,釋除公眾疑慮。

3. 優化司機環境待遇

  澳門人資短缺是不爭的事實,與一般職業司機相比,巴士司機要兼顧駕駛巴士、操作報站系統、上落客、車資收費等,而且路面情況多變、極個別乘客亦會不合作,工作內容相對繁複。當然,這些因素不能成為失職開脫的借口,但社會必須予以正視。縱觀澳門職業司機勞動力市場,賭場「發財巴」、旅遊巴等需求大,而且待遇、工作環境不比巴士司機差,不少較有經驗、具水平的職業司機近年均離開巴士行業,導致行內人手不足,人員服務水平和能力亦較參差。雖有聲音建議政府輸入巴士司機外僱,但考慮到本澳車多路窄的特點,為着道路安全,本會認為不宜開放輸入。但為實現政府長遠公交優先的政策理念,有必要先優化巴士司機的待遇及工作環境,讓更優質的勞動力留在巴士行業,建立一支高水平、穩定的巴士司機隊伍,提供更佳的服務。

  本會認為,行業薪酬雖屬市場要素,政府不應輕易干預;但巴士服務優劣幾乎主宰「公交優先」政策的成敗,而政府作為巴士營運模式的僱主,對其各個環節均有主導權,為此,本會建議當局考慮推出措施,適當提升巴士司機待遇,優化工作環境。例如,於判給合同中,明確訂出巴士司機薪酬制度,提高薪資投放,並由政府監督,以免營運商從中扣起牟利,亦要摒棄過往「價低者得」的判給標準;另外,可研究於短期內,採取類似直接津貼的方式,特別對具經驗的、服務滿一定年期的巴士司機提供特別補助,鼓勵巴士司機長期任職,提升行業吸引力,加強業內良性競爭,讓能者居之。同時,調控其他對重型客車司機需求大的行業發展,首要滿足巴士服務的人資需求,最終讓市民獲益。

總結

  顯然,以上完善車輛安全設備、增加政府信息透明、優化司機環境待遇等建議,主要針對近來發生的巴士事故。要全面解決澳門巴士服務問題,因素眾多,還牽涉到優化路面狀況、調控私人車輛、理順巴士路線、完善道路設施等,環環相扣,從戰略高度高效解決巴士頑疾,最終方有效推動公交優先的實現。

澳門三十行動聯盟
2012年3月16日


2012年3月16日,本會成員龐啟(右一)、湯榮耀(右二)、及張海軍(右三)與交通事務局運輸管理處處長盧毅華(左一)、運輸管理處職務主管何振濤(左二)進行會談,並向當局提交意見書。


三十行動將意見書交予交通事務局。
左起:本會副秘書長張海軍、副理事長龐啟富、理事長湯榮耀,交通事務局運輸管理處處長盧毅華、運輸管理處職務主管何振濤。

台長: 三十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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