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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3 00:36:13| 人氣25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婆孫不計名份苦掙扎 政策僵化何以解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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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樣歡與欣欣屈居床位之內,吃、喝、拉、撒、睡都在裡面解決    本報記者攝
 
                      記者王白石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二十七期 23.04.2008

  有些孩子生來就離開親娘。常言道:「生娘不及養娘大。」生娘有十月懷胎之恩,但養娘更是棉乾絮濕,一點一點養育孩子一步一步建立人生,耗盡心血。然而,在氏族觀念濃厚的傳統社會中,往往講求血脈相承,講求傳宗接代,有誰願意無私的甘願當養娘,盡心盡力養大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呢?「肥水不流別人田」,特別是在物質貧乏、環境不穩定的情況下,誰都會先照顧自己、先看顧自己的下一代,甚至自私的為搶奪資源而棄子女於不顧,有誰還會關心別人的孩子是否穿得暖、食得飽呢?趙樣歡是一個特例。
  58歲的趙樣歡,從外表看來,除了因中風導致走路時一拐一拐的雙腳外,跟一般的老人家沒有多大的分別,而她的身邊總是伴隨著小女孩欣欣的身影,她們之間有著親人的默契,一起生活,一起捱窮,在旁人眼中,她們是一對相依為命的婆孫。然而,讀到這裡,大家定必猜到故事並非如此簡單,是的,趙樣歡與欣欣並沒有半點血緣之親。那麼,她們為何又會走在一起呢?
  1983年,趙樣歡隻身從鄉下偷渡來澳門尋求出路,90年在「龍的行動」中獲得特赦,正式取得居留權,在地盤、餐廳當雜工、待應。趙樣歡努力在澳賺錢,希望新會家鄉的丈夫和兩個兒子能過上好日子,自己捱再多的苦也沒所謂,工錢能寄到家人手裡就好了。7年前,趙樣歡的其中一個兒子成家立室,她高高興興的衷心祝福一對新人,然而這位新娘子並不是一個人嫁進趙樣歡的家門,她還帶著一個小女兒──欣欣。欣欣的生父也姓趙,是她母親在澳門當勞工時結識的,後來他知道女朋友懷上了身孕就逃之夭夭,結果欣欣在澳門出生時便沒有父親,後來她母親回到新會結織了趙樣歡的兒子,倆人情投意合,決定共諧連理。
  趙樣歡看見欣欣這個身世可憐的「孫女」,不僅沒有如粵語長片中惡家婆般咒罵,反而體現了母性的愛,決定讓她留在自己身邊,一方面是為了讓兒子和媳婦棄離過往的不愉快經歷,從新組織美滿的婚姻,另一方面就是為了讓擁有澳門居留權的欣欣,能在澳門成長和接受教育。但是,趙樣歡為了這個決定,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因為一把年紀的她既要工作,又要養育欣欣,身心極為疲憊,同時隨著年紀越來越大,靠勞力換取工錢的她,在職場上的競爭力也就越來越低,工作機會越來越少,養育欣欣也使她的經濟陷入困難。更不幸的是,兩年前趙樣歡中了風,手和腳都出現活動困難,手經常麻脾無力,腳走路時更是一拐一拐的,失去了工作能力。
  雖然這樣,趙樣歡沒有想過要放棄欣欣,她把欣欣當作自己的親孩子去養育,日常起居無不照顧周到,她倆相依為命,旁人都以為她們是婆孫,但她們的感情比真正的親人還要好。趙樣歡說:「欣欣很乖巧,很懂事,她知道自己的身世,也知道我這個嫲嫲身體不好,生活艱難,所以不會叫我買零食,也很用功諗書,希望我開心。放學後她不會到處亂走或到街上玩,她只會在家裡剪剪紙做手工。」今年剛升上小一的欣欣考了個第五名,趙樣歡很欣慰,但卻擔心自己會越來越沒有能力照顧欣欣,不能讓欣欣擁有如其他孩子一樣好的學習條件。
  趙樣歡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她中風之後體魄大不如前,要定期到衛生局覆診驗查,每天吃藥減輕中風帶來的痛苦,外出買餸做飯,接送欣欣也相當吃力。同時中風後,一向自食其力的趙樣歡失去了工作收入,所以也沒法給欣欣基本的生活質物,甚至連一個像家的居所也沒有。數月前趙樣歡因為交不起租,只好和欣欣搬進了朋友借住的一個唐樓閣樓床位,由於環境惡劣,她們吃、喝、拉、撒、睡都在那小小的空間裡解決,下雨天還會漏水,趙樣歡一邊翻著欣欣的作業薄,一邊說:「欣欣做作業也沒有像樣的書枱,就只能伏在斗大而且放滿了雜物的飯桌上寫作業。」而趙樣歡的床位旁邊還居住了其他男住客,他們有的是失業漢,有的是勞工,他們的床與床之間只簡單的用布隔開,劃成一個個獨立的細小空間,但即使如此,欣欣和趙樣歡始終都是女性,和一班男人一起生活,起居上一定有不便,但是無法支付市場高昂租金的她倆,就只好接受現實。
  記者問欣欣的母親有給欣欣生活費嗎?趙樣歡說兒子和媳婦每月只有千餘元的收入,現在大陸生活指數高,他們自己生活也成問題,沒法給欣欣生活費,只能以自由行身份一年來澳門探望欣欣一次。「媳婦來澳門探我們,最大的禮物就是帶欣欣去平時沒有機會品嚐的麥當奴,欣欣會好高興。」趙樣歡補充說。
  現時政府每月向傷殘的趙樣歡發放2400元的援助金,這就是趙樣歡與欣欣共同的生活費,可能會奇怪為何一個老少組成的二人家庭,只能拿到如此低的援助,原因十分簡單,欣欣並不是趙樣歡的親孫女,欣欣身世不明,所以無法獲得社會援助。同樣地,申請社會房屋多年的趙樣歡,曾獲房屋局批租住廉價房屋,但只佔一房,另一房間居住不認識的獨居老人,雖然如些趙樣歡初時卻滿心歡喜,以為終可與欣欣上樓,但房屋局卻表示欣欣與趙樣歡無血緣關係,不能作家團論,也不能一同租住房間,趙樣歡為了欣欣,放棄了自己的上樓機會,重新排隊。趙樣歡感慨地說:「我希望政府能夠人性化地處理問題,欣欣雖然不是我的親孫子,但她在澳門就只得我一個熟人,還有誰認識她?還有誰願意照顧她?」是的,欣欣在澳門沒有親人,若不是有趙樣歡照顧,欣欣現在在哪裡、過著怎樣的生活,大家都不知道。趙樣歡認為:「這是政府制度的問題,我願意用我的援助金撫養欣欣,但是2400元根本不夠我們兩人生活,我大人吃苦不緊要,欣欣還小,她需要營養,我想給她吃飽一點,穿暖一點,住好一點。」趙樣歡現時最大的心願是政府有關部門能體諒她的處境,給她分配社會房屋,讓她和欣欣可以擁有自己的家,她說:「我沒錢給欣欣買玩具,但希望她能有一個家,我想和我的乖孫女一起生活!我不要和她分開!」
  其實趙樣歡與欣欣共同生活經已兩年多,情同親骨肉,欣欣向學校填報的監護人也是趙樣歡,但由於制度疆化、處理方法不夠人性化,而剝削了她們應有的權益,這是文明社會中一個極大的笑話!和諧社會中極堪反省的一個「意外」!我們相信人間有情,但為何就是因為「血統」、「名份」,叫一對相依為命的「婆孫」受盡歧視?情到底是在於形式,還是在於內涵,不言而喻。 
腳患令趙樣歡上落不便   本報記者攝

趙樣歡忍著腳痛堅持每天接送欣欣   本報記者攝


趙樣歡與欣欣的居住環境惡劣,與其他男住客的床位只用布簡單地隔開   本報記者攝



趙樣歡健康欠佳,藥不離身   本報記者攝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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