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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6 17:26:03| 人氣7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香港地區】男青年承認逼18歲Gay學生上床(圖)。(201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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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振堯罪成,還押候判 (資料圖)

  18歲中學男生在社交網站結識癡情男網友,但未幾提出分手,男網友要求復合不果,威脅公開男生性傾向及裸照,又恐嚇花兩千元買兇斬人,令男生「送出雙手手筋」,更揚言要「洗錢令他上不到大學」。男生聞言大驚,兩度被逼出賣肉體與對方K交及G交。男網友昨被裁定兩項以威脅手段促使他人非法性行為罪成,還押候判。

  分手求復合不果犯案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透露,22歲的被告劉振堯於中五畢業後,修讀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紀律部隊文憑課程,曾於小童群益會及一家運動用品公司任職文員及項目助理。其父親任職的士司機,母親是家庭主婦。他月入一萬元,每月給三千元母親。

  前港隊成員、港青籃球教練梁國成替被告撰寫求情信,指被告經常鼓勵隊友,不求回報,又深信他只因一時失去理智犯案,而他及其家人事發至今一年仍飽受困擾,心靈已受到懲罰。

  駱表示,被告對事主的愛無可否認,雖說「愛的反面是恨」,但除了性關係外,他亦希望與事主正常交往,只是用詞不當,表達方式「過火」,希望法庭別判處即時監禁。但法官表明暫不考慮以社會服務令判刑,將他還押至7月17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1411201。

(淡藍網記者/辛永明)

  (聲明:上述文章內容轉載自其他媒體,僅供討論和參考。淡藍網登載此文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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