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9-02-01 15:26:12| 人氣75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被公投嚇到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被公投嚇到

陳茂雄

喜樂島聯盟於三十一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發表致立委的公開連署信,呼籲立委表明修正《公投法》,讓台灣民眾能就「國家前途」以公投方式表示意見。立法院雖於二0一七年十二月份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降低公投提案、連署、通過等門檻,不過排除修憲及領土變更案等議題。郭倍宏表示,禁止人民公投國家定位,讓台灣人失去決定台灣前途的機會,乃違反聯合國憲章。

台灣這一部《公投法》於扁政府時代訂定,當時是蔡公投最先提出,行政院及國親兩黨也都提出自己的版本。蔡公投從事台獨運動,提公投法的目的當然在於國家定位,國親兩黨也心知肚明,所以其版本就是要對抗蔡公投,讓公投法失去功能。當時朝小野大,所以通過了國親版的公投法。

民主國家,人民就是國家主人,由人民決定國家大事乃天經地義,只是國家主人太多,所以要委任受託人管理國家,這就是間接民權,然而當受託人違背國家主人的意思或人民想過問國家大事時,就透過公投來表達意見,屬直接民權的公投其位階當然高於間接民權,只是國親版本的《公投法》沒有直接民權的精神。

國親版本的《公投法》事實上就是不讓國家主人表達意見,一般人很清楚,門檻太高,公投形同虛設。除了門檻太高使公投案不可能過關外,《公投法》的第二條也是嚴重的壓迫人民表達意見。在大家將注意力集中在降低門檻時,筆者就數度透過媒體呼籲需修改《公投法》的第二條。

《公投法》第二條明文規定,在憲法及法律的議題,人民只有複決公投,不能推動創制公投,也就是只能針對立法院所議決的憲法或法律議案表達同不同意,而不能提出自己的意見。筆者數度主張,修改《公投法》時,除了降低門檻外,更要修《公投法》第二條,還給人民在憲法及法律方面的創制權。

去年九合一選舉之後,有人因筆者絕口不再提修改《公投法》第二條而感到不解。筆者發現台灣人並不關心公共事務,而將公投當作對執政黨的信任投票。去年的公投,中國國民黨所贊成的公投案全部過關,所反對的全部當掉,選民只是利用公投來表態支持中國國民黨而已,不是表達對公共事務的意見,這是相當恐怖的事。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mhchen0201

2019/2/1(自由時報)

台長: 平凡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人氣(75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