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1-01-31 11:45:43| 人氣14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終於有人肯面對現實了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立法院29日針對核四議題舉行談話會,確定召開臨時會討論核四停建爭議的時間,因此剛在春節前作出520號解釋的大法官們,自然成為司法院、法務部聯合新春團拜的注目焦點。

  由於朝野各黨派對於核四爭議仍是各有意見,因此29日參加團拜的大法官,多半不願意再對520號解釋表達意見,但是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的大法官董翔飛,則是毫不諱言地說,『行政院停建核四的作法,根本就是違憲』。

大法官董翔飛說,由於行政院無權變更立法院所曾經做過的決議,也就是說行政院停建核四的作法,已經完全背離憲法程序,這種做法就是違憲,他強調「這種作法不叫違憲是什麼?」,他也質疑「政治人物怎麼可以這樣呢?」

在三權制衡的政治架構下,行政與立法兩全原本就是相互監督與制衡的,而司法權則是處於兩權之中,作為平衡與仲裁的力量。在台灣雖然仍然是採取『名存實亡』的五權分立架構,但是在行政、司法、立法三權的關係仍舊離不開三權制衡的政治原則。因此,司法權的地位是崇高且超然的。

在520號解釋出爐之前,朝野一致認為大法官必然會以『模糊性』的字眼來迴避所有的答案。果不出所料,520號解釋基本上仍然是一如往常的只是一篇『廢話』。它不但沒有給予答案,反而是造成了更多的問題。執政黨與反核學者拿520號解釋說停建核四並無違憲,只是程序上的瑕疵,所以停建核四是可以成立的﹔在野聯盟則說停建核四是違憲的行為,所以必須要立即復建核四。同樣的一篇文字,卻可以造成截然不同的答案,試問這種文字有用嗎?

司法權是國家最至高無上的權力,它不只是如同『皇后的貞操』般的不容懷疑,更具有上帝般地神聖力量。憲法之所以賦予大法官解釋憲法的權力,便是要讓司法權成為一個仲裁的力量。假如說,一場運動比賽,裁判的判決永遠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方式,真不知道這場比賽要怎麼比下去。

這次董翔飛大法官針對520號解釋明確地給予一個答案,我們必須給予董翔飛大法官一個鼓勵。畢竟董翔飛大法官作到了一個大法官的責任,也豎立了大法官的典範。至於其他那些不敢明確表示答案的大法官,真的應該好好的反省。

台長: 風塵驕子
人氣(140)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藝文活動(書評、展覽、舞蹈、表演)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