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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9 16:23:12| 人氣1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建商繳代金給政府 換取大樓建案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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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將成立容積銀行,未來建商移入容積須向政府繳納代金。資料照片

建商繳代金 換北市容積

市府做莊防炒作 增公共建設財源

【潘姿羽台中報導】現行容積移轉多為私人買賣且資訊不透明,常讓外界質疑有炒作空間。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宣布,市府將辦「容積銀行」,由市府做莊,建商繳代金給政府換取容積,代金則作為公共開發使用。學者與建商均認同此政策美意,但學者直言北市府應先擬定代金用途,而非走一步算一步。

現行容積移轉制度是開發商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後,捐給政府換取可建築容積,雖不得超過移入基地法定容積的40%,但北市土地有限,容積移轉換取高額利潤的把戲仍讓建商樂此不疲。



北市著名容積移轉案例

「公共財回饋居民」

對此,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去年3月曾以學者身分指出「容積是公共財,應回饋給居民。」時隔1年,容積銀行已非紙上談兵。都發局局長邊泰明表示,日後開發申請人提出申請,政府會進行都市設計審議和容積代金估價,確認基地環境適合的容積量體,由3家估價師評定後向開發商收取代金,代金作為公共建設、公營住宅等用途。他也舉例,2011年曾許可大安區、中正區約156.24坪的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至內湖區工業區,移轉容積達1502.6坪,換算移出及移入的容積等同1坪換9坪。近3年北市核發52件、價值約350億元的容積移轉案件,換算容積銀行可得350億元。張金鶚說:「可杜絕公共利益落入私人口袋、增加政府財源。」
營建署現正研擬《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修正草案》,讓各地方政府都可成立容積銀行,北市府本月底將相關草案送審,法規公布後3年為落日期限,緩衝期內開發商容積移入量至少一半以代金換取,剩餘容積可在民間購買。 

業者擔心程序冗長

容積移轉改為政府做莊,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諶認為,對建商影響不大,因北市土地太難取得,建商沒其他選擇。忠泰建設副總經理瞿世泉則表示,政府執行可減少爭議,但擔心行政程序冗長影響開發。 

都市計劃方向不明

「容積銀行可減緩過去移轉失控情形,但對都市發展並無實際幫助。」德明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直批,政府沒有掌握容積分布,使外圍行政區不斷移出容積、灌入市中心,雖說政府指稱代金可投資公共建設,但現在並未擬定專款專用作法和優先區域,看出北市府對都市計劃並無明確方向。 

【報你知】容積銀行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邊泰明表示,容積銀行是由政府主導容積移轉過程,開發商提出申請購買容積,政府同時進行都市設計審議、與容積代金估價;都審會確定核發容積多少,代金則由政府委託至少3家專業估價機構評定,確定金額與核准容積比例後,便向開發商收取代金、核發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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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尤阿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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