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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06 22:57:13| 人氣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中國入世進程六之一: 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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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7月10日,中國駐日內瓦大使錢嘉東代表中國政府正式提出申請,開始了一條延續15年的復關入世之路。
  其實,中國是關貿總協定(GATT)創始國。1947年10月30日,中國政府與美、英、法等23個國家創立了GATT,并成為該協定的創始成員國。從1948年5月21日起,中國正式成為GATT締約方。但當時代表中國的是國民黨政府。

  與GATT的距離

  1950年3月6日,臺灣當局決定退出GATT。之后不久,曾與中國進行過關稅減讓談判的15個國家,先后撤回了它們對中國所作出的關稅減讓。

  1960年,臺灣參與簽署GATT主持下的《多種纖維協定》;1965年,臺灣取得GATT觀察員資格。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權利。隨后GATT撤消臺灣締約方大會的觀察員資格,并在《多種纖維協定》簽約國中除名。

  中國1971年恢復聯合國席位,但一直拖到1980年才與GATT接觸,有著很深的歷史背景。當時中國對外貿易由國家壟斷,與提倡自由貿易的GATT可謂水火不容,而GATT當時被美國操縱,令中國與GATT保持距離。

  20年前的接觸

  1980年,其時中國結束文革已有四年,開始改革開放亦已兩年有餘,從這一年起,中國開始與GATT有了正式接觸。

  據中國復關談判第一任首席談判員沈覺人回憶,有兩個數據,使當時的中國對GATT有了新的認識:GATT作為規範世界貿易的重要組織自不待言,GATT的成員方在當時的貿易總量佔世界貿易總量的85%,同時中國跟GATT成員方的貿易量佔中國整個進出口貿易量的85%,這兩個85%說明,中國不管參加還是不參加GATT,GATT的各種規則,對中國都有直接、間接的約束力。因此,沈覺人稱,中國當時已經認為,恢復GATT的締約國地位對中國有利。

  1980年8月,中國政府派代表出席國際貿易組織(WTO)過渡委員會會議,并參與了GATT總干事選舉。此后,中國政府又幾次派員參加了GATT的商業紡織品委員會主持的國際紡織品貿易協議的會議,并在會議期間就中國恢復GATT締約國地位問題進行了討論。

  1980年8月26日,合眾國際社日內瓦的一份電稿中寫道:“一些西方官員今天說,中國可能在準備謀求加入世界上最重要的貿易機構———關稅貿易總協定。表明北京要採取這種行動的一個跡象是,在參加今天在日內瓦開學的法語訓練班的21個人中,有一個是中國外貿部的一位副處長劉顯銘。一位西方官員說,蘇聯與東德從未表示有興趣參加GATT,而中國人‘一些時候以來一直在做出友好的表示’。”

  已經退休養老的劉顯銘,在中國即將正式入世前夕,突然成為了新聞人物,傳媒稱他是“中國接觸關貿總協定第一人”。當時GATT每年舉辦兩個這樣的為期4個月的訓練班,一個是英語班,一個是法語班。劉顯銘參加了此次培訓,這是中國首次派員參加培訓。

  GATT的觀察員

  1982年9月,中國申請在GATT中的觀察員地位,并在同年11月得到批準。觀察員身份,雖無多少實質意義,但因為有資格出席GATT締約方的年度會議,對中國了解GATT的運作程序、國際貿易規則,熟悉GATT成員的權利與義務等大有益處。同月,中國派團列席了GATT的第36屆締約國大會,這是中國與GATT在組織程序上正式接觸的開端。

  此時,中國政府已開始對GATT的重要性有了足夠的認識,并開始積極籌措重新加入GATT的有關事宜。1982年12月31日,國務院批準了由當時的國家外貿部起草的中國申請參加GATT的報告,并在1983年籌劃實質性的運作。

  1984年4月,中國獲得GATT特別觀察員地位,從而有權出席關貿總協定代表理事會會議。同年11月,關貿總協定理事會決定,中國可以參加關貿總協定所有組織的會議。

  開始“非正式磋商”

  1985年10月,以外經貿部部長助理沈覺人為團長的中國代表團,在日內瓦與GATT主要締約方,就中國復關問題進行了首次“非正式磋商”,是為中國與GATT締約方就中國復關問題接觸的開始。

  80年代初,內地許多部門對GATT不以為然,只有外貿部一家忙活。劉顯銘回憶說,是中英香港談判使中國下了決心,由接觸GATT到派人入駐日內瓦與GATT進行往來。

  劉顯銘說,1983年中英開始就香港問題進行談判,其中一個研究議題是回歸后香港同GATT的關系。香港作為自由港與大多數GATT成員的貿易關系緊密,受益很大。研究后得出的結論是,香港回歸之后與GATT的關系肯定要保留。但回歸之后,香港作為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在GATT中是什麼身份,以后的澳門、臺灣也都要涉及這個問題。中國領導人無法設想,以后在GATT中能看到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北的牌子,卻沒有中國。這個令人尷尬的現實,令他們覺得有必要解決中國與GATT的關系。這成為促使決定中國復關的一個因素。

  1986年,香港在GATT中改稱“中國香港”,雙方出具聲明,確定香港在未來關貿的地位。從此中國把GATT和中國的關系擺上了日程。同時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也出現了可喜的變化,計劃經濟開始鬆動,1986時的提法已經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這樣中國提出申請復關也就有了基礎條件。

  復關還是重新加入

  但當時回到GATT,是要求恢復中國GATT締約方地位,還是重新加入,又著實讓中國政府費了一番腦筋———如果“復關”,中國就可能從1950年臺灣退出GATT之日起交納GATT的會費。而重新加入,則可免交幾十年的會費。

  但有關人士后來發現,因中國沒有參加多少國際貿易,因此可免交這些年的會費。經過長久的考慮后,中國決定“復關”,採取了同恢復中國在聯合國席位一樣的做法。

  實際上,“復關”與重新加入并無實質的差別,所有的談判都要一項項來。

  1986年7月10日,其時劉顯銘任中國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參贊,他隨中國駐日內瓦大使錢嘉東,向GATT遞交了要求恢復中國GATT創始締約方地位的申請。


2001.11.5. A3


台長: 東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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