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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8 04:18:45| 人氣16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詩中之『被』字,考證《召南•采蘩》係記錄貴族夫人采繁及祭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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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詩中之『被』字,考證《召南•采蘩》係記錄貴族夫人采繁及祭事詩

 

詩經的《召南•采蘩》全文如下:

 

『於以采蘩,於沼於沚;於以用之,公侯之事。

於以采蘩,於澗之中;於以用之,公侯之宮。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還歸。』

 

有關於《詩經》,不論古人或今人的看法,都是寫成於大致上至西周初年或更早的商末至遲至東周的春秋時期。而此一時代是周封建制最盛期,尚未禮崩樂壞一如春秋中期以後,而封建制的精義,就是那個維護上下貴賤層層有序的制度設計,及因之而衍生的各種禮制,直到孔子,尚對於禮法備極堅持及稱頌,見於《論語》及先秦書冊引孔子之論禮之言的著作。《詩經》此一作品,就是重禮教時代的產物,不少今人,因為脫離那個禮法森嚴的封建天下,而用今人的角度,去看不少《詩經》的篇章,反而怪起戰國或離周朝近在咫尺的漢儒的釋詩經為太重視詩教,而以今人及今日社會的角度,用想當然爾的角度論詩經,故因而千奇百怪的論調即出現在各種有關詩經的釋註時,一點都不足為奇。因為,詩經的研究,如果只有一點文筆的工夫,再加上想像力,是不足以成事。非具有史才及對古代社會制度及名物的了解,否則釋起詩經來,是會成了供人消遣用的幻想小說。

 

按,古人談此詩,或如《毛詩序》指出是貴族『奉祭祀,則不失職。』而且認為是此位貴族夫人為作此詩的作者。而南宋的朱熹《詩集傳》則指出是『諸侯夫人能盡誠敬以奉祭祀』,此詩作者是『其家人』。總之,大體上是認為此詩是記敘貴族夫人的盡心於采蘩來從事於祭事,全篇詩都是描述此位貴族夫人的為了祭祀而不辭辛苦。

 

按,《毛詩序》或《詩集傳》都是西漢晚期以後毛詩獨盛之下的說法。如果更早,則談詩經的則有西漢早期的齊魯韓各家。而且也有像是《左傳》等,則比《毛詩序》作成時間更早,而且上距封建的周朝時尚非太遠,且又祖述周事,於是我們可以在《左傳》裡看到了,春秋時代就有人在引用此詩,而且都是在說明這是貴族夫人親為祭事的辛勞。以《詩經》最晚尚有編成於春秋時代者,則這些《左傳》裡所提到的那些提到此詩的春秋時代人,不就是在說鄰家事一樣,其前發生不久而作成的詩作一樣嗎。於是,《左傳•隱公三年》指出:『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且將詩經的《采蘩》、《行葦》、《泂酌》各篇,皆視同是『昭忠信』之作。而其指菜中的『蘩』,可作為『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的祭品,指明是為祭事用,故後人有謂此詩是記載女奴們忙於養桑的實錄,則為引詩經《七月》一詩裡的『春日遲遲,采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而失義。從下文即知作此解釋法,的不正確。

 

此詩首二章,每章四句,共計八句如下:

 

『於以采蘩,於沼於沚;於以用之,公侯之事。

於以采蘩,於澗之中;於以用之,公侯之宮。』

 

談的是在沼在沚在澗中,採取蘩草,用在『公侯』的祭事及宗廟(『宮』)裡,用在宗廟,亦即指明是用在祭祀上,但是是何種身份的人在從事呢。如果以階層來分,又可以被歸為是女僕從或是女奴隸在從事呢,或是貴族夫人本人在從事呢。以前八句來看,一點也看不出是何等身份的人在從事,說是貴族夫人也好,說是女奴也好,幾乎人人都可以自由聯想,自由釋經了。

 

但是,此詩的重點,即,到底重心的此一詩作是描述誰是那採蘩供祭之人,其實解答就在最後這四句詩裡: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還歸』

 

這四句詩裡講的『夙夜在公』『薄言還歸』,同樣的,也看不出從事者的身份,因為,不論是貴族夫人也好,或指女奴也好,忙於祭事直忙到清晨,然後才能歸返住處去休息。因此,能解此詩並不在於以上末四句裡的『夙夜在公』『薄言還歸』的此二句,而其解答,此詩所描述的主角,她的身份,真正的線索就在於『被之僮僮』『被之祁祁』兩句裡。今人釋成女奴也好,釋成宮女也好,都是因為未去究明『被之僮僮』『被之祁祁』的字義,及周代生活史,而出了學術的論斷的失誤。

 

按,『被』字,是指的是特殊的一種『假髮』,這個解釋,其實,不少今日的釋詩經者也都知道是種與假髮有關的頭飾,如程俊英《詩經新析》(1991)即指出:『是當時婦女的一種首飾,用假髮編成的頭髻』。只是,其言不夠精確,這種所謂的『被』,不是周朝封建制度下所有的婦女的一種首飾,今人一見《毛詩傳》所說的『被,首飾也』,或如高亨《詩經今注》(1980)裡,乾脆就說是『婦女的頭髻』,就把一般婦女於古代十五歲時用『笄』(簪)把盤於頭上的頭髮定住,或想像是『髮辮』來混淆釋此『被』字。於是這一些詩經研究者,在未查明周朝封建制度下的禮制,有關『被』的真義,及使用者的身份,及使用的時機,於是就串聯了自己的想像力,於是發而為『寫婦女在公侯家服勞役,從事采蘩等準備祭事活動,既嘆日夜勞苦,又喜事畢歸』;或指女宮人采蘩而且還要『夙夜在公的勞作,把女宮人折騰得不成樣子。。。。。女宮人勞累操作而無暇自顧的情狀。那曳著鬆散的發辮行走在回家路上的女宮人,此刻帶幾分慶幸、幾分辛酸』、『到野外去采白蒿,在祭祀場所守侯侍奉,肯定不屬於王公貴族們幹的事。做這些事的,只能是下等的僕人,而且是女僕』等等,充滿了小說家筆調,而不是一本結實的學術著作了。

 

殊不知,周代封建制度下,『被』是只有高級貴族婦人如王后及諸侯夫人,才戴得起,而且只在祭祀祖先此一最隆重時才配戴的以真人的頭髮編於自己頭髮上並加上串串珠寶而成的特殊造型的真人假髮及本人頭髮的混編髮飾。按,其實,戴真人頭髮編成的假髮,在古今中外,都是帝王家及貴族的奢華的享受(即使到今日,一頂用真人頭髮做成的假髮都是所費不貲,如果要以真人的髮做成的假髮和自己的頭髮編結一起的造型的髮型,在今日也是所費甚大,又何況,古代的奴隸或宮女哪裡置備得起),不是凡人或宮人或女奴有此身份可以配戴的,『髻』是用自己的頭髮自己就可以為之,這是一般婦女的頭髮的裝飾,而真人假髮的和貴婦頭髮交互編結再加串串珠寶的髮飾的『被』,是帝王家及貴族的特權。像高亨以『婦女的頭髻』來釋『被』,就是連髻是婦人以自己頭髮做的造型,或『被』是貴族以真人頭髮編結於其原有頭髮上及加上串串珠寶做成的頭上的裝飾的此一定義,因沒有去查考而弄不清。

 

『被』是諸侯夫人在祭祀時才戴上的,平常不戴,以示盛重虔敬。『被』於《禮記‧少牢》裡舉其全稱為『被褐』,即鄭玄所注的:『被裼,讀為髲鬄,古者或剔賤者、刑者之髮,以被婦人之紒為飾,因名髲鬄焉。此《周禮》所謂『次』也』,鄭玄把『被』『褐』字因與頭髮有關,於是去掉了『衣』邊,而改為『髟』部,於是『被褐』就變成『髲鬄』了,亦即《周禮‧追師》所說的『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內外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即指《周禮‧天官》裡的『追師』此一掌管王后、九嬪外內命妃的頭上髮飾的官職,而唐朝賈公彥的疏裡指出:『此經云副(覆)編次以待祭祀賓客,明燕居不得著次』,即說明了像是『次』(即『被』)是『王后』用的,而且在平常(『燕居』)時,王后是不用『被』的。鄭玄在注裡也解釋了『副之言覆,所以覆首為之飾,其遺象若今步繇矣,服之以從王祭祀』,亦很明確地於周禮的注裡指出了,所謂把真人頭髮做成的髮飾,蓋覆及編結於王后的原先頭髮上,這是與君王在參與祭祝活動時,才做如此髮飾,並指出這種髮飾就像東漢那時鄭玄時代的『步搖』(《釋名》有解釋:『步搖上有垂珠,步則搖也』),直到《晉書‧輿服志》還都提到了:『皇后首飾則假髻、步搖』。以喻這種有垂珠為裝飾的真人頭髮覆編在皇后頭髮上並加上了串串珠寶為飾是『被』字的真義,只有皇后等高級貴族專用於祭祀的髮飾,是崇之又崇的貴族婦人,如王后,諸侯夫人,於最神聖祭祀才上場的極品裝朿了,哪裡像被今日不少經詩著作釋成是奴隸、女奴、宮女、女僕的髮髻或髮辮,而用發揮想像力編織女奴辛勤王事,一刻不得閒的辛苦。

 

而只要如上的查證出『被』字是王后等級的高等統治者的配偶,其用於祭祀場合才可以配戴的髮飾極品,即知,此一《采蘩》之詩,所有從採蘩到『夙夜在公』從事祭祀,及祭祝在清晨結朿後,才能把髮飾解鬆,而『薄言還歸』,回到寢居休息,整首詩都是記載如王后或諸侯這些極貴者的夫人,以恭敬之心,而自採蘩草及夙夜從事於祭祀公侯的祖先的虔敬祭事的實錄,而東漢的鄭玄的箋所指出的:『祭事畢,夫人釋祭服而去髲髢』是也。另一有關此詩,自古有認為或是記錄宮女在養桑,只要一看此詩內的『被』字,即知其這種說法,一點都不正確。而記錄之,而寫成此詩的詩人,能看到整個過程,故如朱子言是諸侯夫人的家人或毛詩序談是貴族的夫人本人所寫,不能排除以上二說法,兩者必居其一。(劉有恒,取材自《天祿閣曲談》,台北)

台長: lino (小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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