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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5:38:05| 人氣115,00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張鈞綸律師:我對於服貿協議本身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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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鈞綸律師的大作。
真的學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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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服貿協議本身的看法

(因為我從不打開分享功能,想取用的朋友,請自行複製、貼上)

今天晚上學生私訊問我服貿協議,既然我又是律師,又在經濟系授課,這兩方面的問題我是不能迴避的,所以我決定在這邊把我對服貿協議風波的看法說出來。我這麼做,可能會觸怒很多人,你可以刪我好友,也可以留言戰我(我不一定會回應就是了),但是別搬教條口號壓我,我不傳教的,所以我從不鳥這一套。當然,我這樣急就章地寫出來,資料及理解難免會有錯,事實上的錯誤,請用力鞭,不用客氣。

其實上維基百科就很容易看到服貿協議的條文,總共24條,這不是平空冒出來的,這是根據WTO之下的「服務貿易總協議」(GATS)的架構訂出來的。我們加入WTO時,這些總協議就已經拘束我們跟任何國家談判時,必須要照這個架構來寫協議內容。

兩岸的服貿協議,台大的鄭秀玲老師在她的ppt報告中也說明得很清楚,它是ECFA架構下,規定雙方必須在什麼時候談好什麼樣的協議,而ECFA也只是個談判時程表罷了。

換句話說,在加入WTO的時候,我們就已經自願接受這些拘束,WTO條文是沒得改的,我們立法院早就批准了。要改是可以,那就是退出WTO,這我們想也知道,不可能。

真正的問題,也不在服貿協議本身,而是它的附表所開放的行業。很多行業是受到政府以法律管制的,但是WTO是國際條約,在位階上,國內法律必須劣後,所以剩下的只是:哪些行業可以用行政命令直接加以開放的。老實說,這是行政機關想要改就改的。

服貿協議根本不是什麼國際條約,而是兩個行政部門就自己權責所能管轄的範圍去開放。因為我們為了加入WTO,從1980年代開始,行政院與立法院就把國內管制的法律修正到能與WTO條文接軌,所以法律條文也不會是障礙,最後把關的,只剩下行政部門決定開放的是什麼。

行政部門把它送立法院備查,是基於它是個行政命令,在法律上,這並沒有什麼大錯。送備查的行政命令,立法院要是想管也可以,但是依照立法程序,立法院必須限期審查完,否則就是立法權對行政權的侵害。如果沒有涉及對岸,立法院是可以直接修正的。但因為涉及對岸,現在想改,等於是要重新談,或是直接把ECFA的時程擱置,轉向去談TPP、RECP。

不過,這樣等於是重挫台灣的談判信用,而且,說ECFA是我們要進TPP、RECP的入場券,有點聳人聽聞,但並不完全沒道理。

首先,阿共不可能讓我們越過他們直接去談這個。另一方面,我們也有我們的如意算盤,有了ECFA,我們在TPP中,就不是一般生,而是有扇對中國的任意門,進不去中國的,可以透過台灣,這會讓我們在TPP中講話比較大聲(其實有這種特權的國家,不是只有台灣而已)。

當然,這一切都是理想狀況,而且這扇門開了,不講中國得了什麼,在台灣社會,這種好處是誰才能享受到,我真的不知道。何況TPP是美國經濟圍堵中國策略的一環,而RECP是擴大版的東協10+N,後者中國有很強大的影響力,兩者性質上是有些不相容的,小國當然是追求兩邊都參加,即使是日本、南韓也不例外。何況,不管台灣想要幹什麼,能跟中國比肌肉嗎?這是現實限制,講來心疼,但不能不說。

結論是很悲哀的,我們當然是可以要求、責成行政部門去與大陸重啟談判,那24條根本是沒什麼好討論的鬼話,重點還是那個表,而那個表是我們為了加入WTO,早就授權給行政部門去談的,立法院現在要不爽,可以做成決議,甚至立國內法,要求行政部門按立法院的要求方針去跟中國重新談附表的行業。

可惜的是,這早在談判前就該監督的東西,直到這個時候,大家才突然熱議起來,事實上早就過了最佳的時機點,我只能說,台灣人向來容易被政治熱、簡單的口號帶著走,所以對於行業開放項目的內容,一直無法聚焦討論。

因為,會關心的總是有力的利益團體,一般老百姓是無法也沒興趣去看這些開放行業項目的,所以有力量去遊說政府的利益團體,會把對他們有利的部分告訴政府去跟中國如此如此談,但是沒有組織發聲的行業,就沒有任何人會幫他們去講話,政府更沒有對口的公會去詳盡蒐集資料,具體地去為這些行業保留緩衝的空間。

誰最想要讓服貿趕快過?是台灣的金融業者,他們要登陸中國了,卡在這兒心裡很急,其他的弱勢行業死活,他們沒義務關心,在談判的時候,台灣不是沒討論,但是太細節太技術性的東西,又沒涉及自己的利益,誰又會去逐一去檢視那個附表(不是條文喔)?

現在台灣跟中國的行政部門已經講好了,依照WTO的精神,以及我國法律的架構,這本來就是行政機關可以自己決定開放的東西,立法院要來審,立場確實是有點怪,畢竟中國的人大只是橡皮圖章,不會跟國務院對著幹,所以中國那邊他們可以說了算。台灣這邊當然是可以說,我們的國會有意見,這個可能要重談。不過,我們的國會真的有強力表示過意見嗎?不要說別的,金融業就不那麼喜歡國會在這件事上意見太多,而立法委員誰不欠銀行錢呢?

知道了吧,就是你我過去的冷漠,造成今天的後果,只能想亡羊補牢了。與其說是黑箱,不如說它比較像是偷渡。說黑箱是為了宣傳,因為這樣才能為我們為什麼沒去關心解套。如果大家都帶著罪惡感,還會去響應運動嗎?

政府實際負責的人員很有限,根本做不到通盤評估及規劃(我或許可以很陰謀論地說,聽企業主說話就可以了),上頭交待要加強「宣導」,這是額外業務,十幾個科員根本支配不了宣導預算,預算當然是由上頭去控制要給哪家媒體去賺,輪不到科員決定。既然「異見」及「雜音」都可以用「逢中必反」來概括,社會反彈並不大,那麼就讓它直接過去吧,在科員政治的邏輯中,這種跳出來宣導的事,踰越了權責及倫理,又何必強出頭呢。

我覺得難過的是,台大的鄭秀玲老師提出了一些意見,其實很多也是訴諸民粹的,我想要看的是事實,至少是些數據,而不是教條。我觀察這些學生很久,不戴著黨籍色彩眼鏡去看,如果是具體的內政問題,是有一些明確的案件,有著力點,很有說服力。但服貿協議,就有太多的腦補。我們目前並沒有開放那麼多行業進來,所以結果如何,大家都是憑著自己的感情去猜想,這當然就混入了統獨情結在裡頭了。

而且有些效應是只有質的討論,卻沒有量化的數據去具體指出衝擊,做為一個經濟學者,把量化的東西談成質化,再包裝了政治語言,就走味了。這可以當做是對自己人取暖的宣傳品,但是要理性說服大眾,就差了這最後一哩,也是最重要的一哩。這應該算是為德不卒吧?

也許社運能換來一場理性的大辯論,但是,站上舞台的人,會輕易這樣把舞台讓出嗎?國民黨每次要跟蘇蔡叫陣辯論,蘇蔡都沒回應,所以國民黨這回才敢打完人又侵門踏戶地對學生故技重施,要逼退學生。同學們!既然都進了這廚房,就別再找藉口退出來了。

大家這次運動,既然把服貿協議視為台灣命脈的決定性關鍵,也由不得你不談它的內容,與其換個話題閃躲,還不如接下戰帖、全力以赴吧。這是讓運動成為民主深化、公共論壇的最好時機,這時候還在叫「我被打了,好痛」,只會惹來質疑,你們不是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死生於度外嗎?如果不辯論,胡亂找個理由退場,這次運動就會淪為一場自嗨、各說各話的鬧劇。你們保住了面子,但是整個社會卻被撕裂了。這是各位所要的結果嗎?

台長: 布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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