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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2 09:28:38| 人氣2,802| 回應9 | 上一篇 | 下一篇

破冰?大陸配偶還在冰山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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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刪節版刊登於中國時報「觀念平台」專欄(2008/4/21, A15版時論廣場)。編輯將標題改為「大陸配偶仍在冰山」。

本文也收錄在「大眾時代」網站(http://mass-age.com/wpmu/blog/2008/04/23/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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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大陸配偶還在冰山裡!

廖元豪

「馬上」果然重開了兩岸交流的大門,台灣各界對於大陸的市場、大陸的資金、大陸的觀光客,寄予厚望。選前那種對大陸人極盡貶抑歧視的「談吐變吐痰」、「大陸妹搶咱的尪」修辭,至少在公共領域不復得見。

然而,台灣社會主流對大陸人民或許不再「妖魔化」,但潛在的歧視、鄙夷依然不減。大陸人不再被當作入侵的「敵國人民」,不過依然被定位為「沒水準」的「次等人」。他們表面上受到歡迎,只因為可以提供「經濟利益」。在這種思維底下,輿論仍充斥著對大陸觀光客「素質低」的憂慮,而忘了台灣的環境不久前也曾被日本長住者嫌棄,台灣觀光客「衛生紙丟垃圾桶」的特殊習慣甚至讓「先進國家」感到噁心。政策上雖然會開放大陸觀光客前來,不過仍可能繼續維持著現行「嚴格看管、集體行動」等防人如防賊的措施,而不讓這些語言相通的觀光客充分享受寶島「自由行」。

更極端的,則是兩岸關係條例對「大陸配偶」家庭的態度了。從這個法律制定至今,無論那個政黨執政,對兩岸通婚的態度都是「勉強接受」(其實很不願開放,但是台灣人娶了老婆,又不敢不讓他們團聚。只好設法讓他們覺得娶大陸或外籍配偶很「麻煩」)。因此設計出一堆完全不符台灣自詡「民主法治人權」的篩選、騷擾、限制、排拒機制。這些法律措施,加上瀰漫於民間的社會歧視,讓數十萬落腳台灣的大陸新移民受到次等人民的待遇。

大陸人民與台灣人結婚,一律被推定是「假結婚真賣淫」而必須接受羞辱性的面談,方能團聚。來到台灣的前兩年,她若沒有生出「新台灣之子」,無論家境如何困難都不許工作,否則就可能遭到驅逐出境的命運(女人的工作權與居留權,要看妳的肚子是否爭氣,能不能生出小孩...到現在還有這麼父權的法律?!)。甚至,在含辛茹苦多年拿到身分證,成為憲法上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後,這個可以投票選總統的「新公民」卻依然不能擔任包括臨時人員在內的任何公職。

更可怕的是:這些措施的決定程序,全不符合法治國家最起碼的正當程序。無論是拒絕入境、遣返、收容、拒絕定居申請...所有的行政決定,事前沒有司法裁決或行政聽證,甚至無須「附理由」(所以,事後爭訟多半是白打官司...沒附理由法院怎麼審?)。陸委會與內政部修訂任何新的辦法,可以關門黑箱作業,連事前「公告草案」的意見徵詢程序都不須遵守。「靖廬」的強制收容,更是公然違反憲法所要求的「法官裁決方得拘束人身自由」原則,僅憑行政決定就可以關人數月乃至數年!比吸毒勒戒者的地位還不如。要說這個領域「無法無天」,大概不算冤枉。

這些遠比「外籍配偶」更不利的措施,清楚地表達一個訊息:在台大陸人不但是次等台灣人,甚至是次等外國人!(這就是一些大陸配偶曾經在抗議的場合,表示他們支持「一邊一國」的原因—他們寧可當「外國人」、「外籍配偶」,而不要當什麼「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即便他們奉公守法地努力想做「台灣人」,憲法的守護者大法官,仍公然在釋字第六一八號解釋表示:只要他們來自大陸,就算拿到身分證,依然不懂自由民主,所以不配享受平等公民權!

試想,當他們親身體驗這些不符民主法治、忽視人權的國家措施,同時在社會上又遭受就業、交易及生活歧視時,你要他們如何相信台灣是個把人當人看的民主國家?我曾收到一個大陸新移民女性的信,她來台多年,孩子也已上學。但她每當聽到「大陸妹」這個詞,就會感到台灣社會對她與她孩子的不尊重與敵視。這樣要人怎樣「融入」?一面維持歧視措施,同時批評大陸沒有民主、忽視人權,這種雙重標準是不是太偽善了些?

蕭萬長與江丙坤亟亟跟大陸方面談三通,卻從未關注這些早已「通」來台灣遭歧視的人民。如果兩岸的「破冰」未能刺激新政府整體檢討這種歧視大陸新移民的態度,那所謂開放交流,恐怕不過是政治高層與資本家共謀共生的橋樑而已,與市井小民、勞工,以及所有的社會底層人士都無關。對於許多被歧視多年的「大陸配偶」(其中許多人已經定居並取得身分證),冰山根本沒有「破」,他們將繼續心冷。

這套惡法源自國民黨執政時期,而在民進黨執政時期變本加厲。所以兩黨在這方面其實差不了多少—是因為他們暫時沒有選票?還是由於兩黨其實都分享了恐共、懼中的情節?另一方面,台灣政府不把他們當自己人,大陸也似乎當他們是「潑出去的水」而從未以「娘家」態度關切其在台處境。

相比起放言羞辱大陸新移民(以及娶他們的台灣老公)的謝長廷,馬英九在選戰時曾發表「新世紀人權宣言」,並承諾廢除財力證明保障新移民,表現出相對進步的態度。但當選至今,除了應付人事鬥爭與拜會大老闆外,他似乎還不曾就自由人權或社會平等認真發表什麼意見。是否能「馬上」拔除這些歧視,落實承諾,我們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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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報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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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仍在冰山!


「馬上」果然重開了兩岸交流的大門,台灣各界對於大陸的市場、大陸的資金、大陸的觀光客,寄予厚望。選前那種對大陸人極盡貶抑歧視的「談吐變吐痰」、「大陸妹搶咱的尪」修辭,至少在公共領域不復得見。
然而,台灣社會主流對大陸人民或許不再「妖魔化」,但潛在的歧視、鄙夷依然不減。大陸人也許不再是入侵的「敵國人民」,然而依然被定位為「沒水準」而可以被當作「次等人」來看。他們表面上受到歡迎,只因為可以提供經濟利益。在這種思維底下,輿論仍充斥著對大陸觀光客「素質低」的憂慮,而忘了台灣的環境不久前也曾被日本長住者嫌棄。制度上更可能維持著嚴格看管、集體行動的措施,而不能讓這些語言相通的觀光客充分享受寶島自由行。
更極端的,則是兩岸關係條例對「大陸配偶」家庭的態度了。從這個法律制定至今,無論那個政黨執政,對兩岸通婚的態度都是「勉強接受」,因此設計出一堆完全不符台灣自詡「民主法治人權」的篩選、騷擾、限制、排拒機制,加上瀰漫於民間的社會歧視,讓數十萬落腳台灣的大陸新移民受到次等人民的待遇。
大陸人民與台灣人結婚,一律被推定是「假結婚真賣淫」而必須接受羞辱性的面談,方能團聚。來到台灣的前兩年,她若沒有生出「新台灣之子」,無論家境如何困難都不許工作,否則就可能遭到驅逐出境的命運。甚至,在含辛茹苦多年拿到身分證,成為憲法上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後,這個可以投票選總統的「新公民」卻依然不能擔任包括臨時人員在內的任何公職。
更可怕的是:這些措施的決定程序,全不符合法治國家最起碼的正當程序。無論是拒絕入境、遣返、收容、拒絕定居申請...所有的行政決定,事前沒有司法裁決或行政聽證,甚至無須「附理由」。政府修訂任何新的辦法,只要關門黑箱作業,連事前「公告草案」的徵詢程序都不須遵守。「靖廬」的強制收容,更是公然違反憲法所要求的「法官裁決方得拘束人身自由」原則,僅憑行政決定就可以關人數月乃至數年!比吸毒勒戒者的地位還不如。要說這個領域「無法無天」,大概不算冤枉。
這些遠比「外籍配偶」更不利的措施,清楚地表達一個訊息:在台大陸人不但是次等台灣人,甚至是次等外國人!即便他們奉公守法地努力想做「台灣人」,大法官們仍公然表示:只要他們來自大陸,即使拿到身分證,依然不懂自由民主而不配享受平等公民權!試想,當他們親身體驗這些不符民主法治、忽視人權的國家措施,同時在社會上又遭受就業、交易及生活歧視時,你要他們如何相信台灣是個把人當人看的民主國家?一面維持歧視措施,同時譴責大陸忽視人權,是不是太偽善了些?如果兩岸的「破冰」未能刺激新政府整體檢討這種歧視大陸新移民的態度,那也只有持續讓人凍在冰山深層,繼續心冷而已。
這套惡法源自國民黨執政時期,而在民進黨執政時期變本加厲。台灣政府不把他們當自己人,大陸也似乎當他們是「潑出去的水」而從未以「娘家」態度關切其在台處境。新任總統當選人在選戰時發表「新世紀人權宣言」,並承諾廢除財力證明保障新移民。是否能「馬上」拔除這些歧視,我們正拭目以待。

台長: 布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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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 Hsu
在這個充滿偏見的社會,要大家馬上改變想法不是太容易,我們要賺陸客的錢卻不想了解陸客,真懷疑要如何馬上要和大陸和解共生。
2008-04-22 14:00:34
phil6dog
~ 這套惡法源自國民黨執政時期,而在民進黨執政時期變本加厲。所以兩黨在這方面其實差不了多少 ~

這說法基本沒錯!

但鑒於國內外的主客觀情勢有巨大差別,
討論 [國民黨執政時期] 的相關議題時,
宜區分 [兩蔣]、[阿輝]、[阿馬] 三階段。
各種的兩岸交流議題在 [兩蔣階段],
,其實基本不存在。

反中邏輯是 DPP 核心利益,
[變本加厲] 符合其決策方向。
如今人民應無心糾纏於此,
阿馬的利基則從來不相同。
這 [冰山] 推理快溶化了。 #
....................................................

不得不要賺這錢,
改變偏見是遲早。
和解共生乃騙局,
目的決定了手段。

* 我回應的 [神諭式] 傾向,
似乎越發嚴重了。 :(
2008-04-22 22:13:15
htr
民進黨因8年來經濟不好.立委總統大輸.國民黨執政要馬上改.經濟馬上好.大家拼經濟.真好

1.外勞由30萬用到35萬人.讓大家企業弱勢家庭用的真爽.工作被外勞取代.馬上改回來.馬上好

2.外籍配偶5萬增加到50萬.讓許多弱勢家庭好.讓大家工作被外配搶走.馬上改回來.馬上好

3.金門馬祖裁軍10萬人.讓當軍人不用去金馬.在家吃垮老爸老媽女友.馬上改回來.馬上好

4.當兵幾百萬人義務役期由2年改為1年.當兵1年就失業.製造許多失業男人.馬上改回來.馬上好

5.勞工退休金改為6%.每月有6%退休金.隨時跑路.不用等25年時.老闆用資遣裁人.增加老闆負擔重.工廠倒.跳槽機會多.馬上改回來.馬上好

6.勞工公務員週休1天或1天半.改為週休2日.週日不營業.增加老闆成本.馬上改回來.馬上好

7.最低工資條到17280元.臨時工每小時調為95元.每日800元.工資增加.工人成本高.裁員多.馬上改回來.馬上好

8.阿扁要改革工作與年資要85才可退休要60歲25年工作.軍公教為保退休金幾百萬人50歲25年工作提早退休.增加滿街領月退的人.一邊領政府.一邊領私人.兩邊有錢
.賺.增加失業率.馬上改回來.馬上好
9.政府機關臨時人員全部納入勞基法.讓臨時工不在流動.其他臨時工工作難找.馬上改回來.馬上好

10.阿扁減少政府公務員.減輕政府負擔18%退休金得罪許多人.如中華電信.中華郵政
11最低稅負所得稅收幾百億.讓醫生有錢人大家要繳稅
2008-04-24 20:09:53
phil6dog
[黨指揮槍] 是正確,[槍指揮黨] 就造反。
Rule of law 與 Rule by law 或可類比。

[法律人] 的某一種 ALDS,*
在這八年領導期間,似已顯然得證。
它同樣難查從何生、同樣傷害巨大。
欲知後事如何,再二年應即可坐實。

* ALDS
- 後天性高尚缺乏症候群
- Acquired Loftymindodeficiency Syndrome
* [羅倫佐的油] 亦同此縮寫。
又一個的 [神諭式] 巧合! #
..................................................................

台灣人民過了 520 馬上可以換個新總統,真好
2008-04-24 23:46:57
phil6dog
* [特別費案] 與人民無關。

就算狡辯成 [歷史共業],
也僅系屬 [小撮的 KMT/DPP 高級公務員]。
並無什麼莊嚴與悲情可言!

* [大赦/特赦] 豈是給 [權貴] 的?!
那是哪門子的 [民主]?!
若如此,[台灣] 這所謂 [我們母親的名],
將永遠蒙上一層不清不白的陰影。

美國當年,尼克森認錯後辭職,繼任總統才予赦免。
咱阿扁卻 [不要臉] 困獸鬥不停/賤招百出/拖累全民。
阿馬若輸,推理後果更加不堪。
阿馬大勝,代表人民呼喊公道。

[特別費案] 沒嚴重到必須 [大赦]。
法律手段很多,毋庸人民操煩?!
照步來讓司法審理此二案,即使難看/混亂/衝突,
卻是 [鞏固民主法治/建立廉能政府] 的必要代價!

* 另類的 [巾幗不讓鬚眉]!!
- [特別費] 亂來,黨外時期就已很受批評。
阿蓮卻說:這 KMT 的制度,要 DPP 負責不公平。 #
2008-04-27 02:22:12
phil6dog
評論:陸委會的內定新主委

[台灣前途] 由台灣全體人民共同決定。
中短期內,兩岸都不可能去談 [統/獨]。

國內問題已眾多/困難/亟待處理。
關於兩岸交流,
阿馬應多專注於事務層面的進行,
但此舉無異增添主權/政治的權謀。

[煞費苦心] 的結果,即將面對檢驗。
下場如何?等其上任。 #
2008-04-30 14:50:56
phil6dog
評論:情報頭子居然也會被騙

- 挖勒~ 到底誰才是被騙,還很難講呢!!
- 這消息在此時放出,明顯是 [藍綠高層聯手/圍魏救趙]。
- [政治] 是 [高明的騙術 + 無盡的權謀]。
阿馬很快就進階升級了! #
2008-05-02 12:00:28
黃先生
我老婆認識許多大陸配偶,她們對身分證等很久,不滿,可集體簽名,請請您幫忙。可親自找您,請問您有空時間?
2008-10-12 21:43:24
brianna116688
真的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讓我們擁有跟外配一樣的權利這麼卑微的請求,我們能跟政府要人權嗎?
2008-12-29 16:12:2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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