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南圖書公司對這本書的介紹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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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懷念在紫荊丘對話沈思的日子
2000年八月至2003年五月,我在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法學院度過了三年的留學生涯。這三年對我影響最大的,絕不僅是拿到一個博士學位;而是讓我能夠悠閒地在風光明媚又清靜的布魯明頓大學城,享受了一段優美的知識與生活饗宴。
由於自費闔家出國(其實,也就是少芬與我夫妻二人),經費拮据;加上年紀已過三十,無暇蹉跎,沒法子像其他留學生一樣跑遍美國大江南北。稍稍有空,也必須趕回台灣賺下一年的生活費。因此,絕大部分時間都窩在這個小鎮中。但也因此,卻難得感受蘇東坡所謂「人間有味是清歡」的日子!
校區所在的布魯明頓,英文就是「開花城」(Bloomington= Blooming Town)。而我所住的校內公寓,名為「紫荊丘」公寓(Redbud Hills Apartment)。生活景致光從這些名稱,就可知一般。無論是在法學院的圖書館或是自家窗前,甚或走在校園中或鎮上,望出去總是樹林草地與花朵;它們又隨著四季而有完全不同的顏色及風貌,不斷撩撥著遊子的情緒。
除了風景之外,知識的收穫當然是最可貴的。在布魯明頓嫻靜的生活節奏中,我卻能不斷體驗到法律與其他知識的衝擊。這些衝擊有些來自課堂與書籍,有的來自與老師朋友的對話,有的來自生活與環境的感受,更有不少單純源自於「清歡」所帶來的沈澱省思空間。愚者千慮亦有一得,我又擔心剛剛閃過的念頭隨即遺忘,因此往往將許多吉光片羽的想法紀錄成札記。同時,我雖在享受寂寞,卻是個不甘寂寞,成天尋求對話對象的人。因此經常把札記用電子郵件天女散花給各處的師長朋友—既是單純分享(讓大家記得我,也了解我最近在想什麼)也是企求回饋。三年下來居然也累積了將近二十萬言!
把這些札記整理出版,除了敝帚自珍的文人心態外(在寫這些東西的時候,我腦子裡的模仿、參考對象不是任何一本法律書或學術參考書,而是陳之藩的的『旅美小簡』、『劍河倒影』,金耀基的『海德堡語絲』、『劍橋語絲』,還有吳詠慧的的『哈佛瑣記』),其實還是想要「分享」與「尋求對話」。法律與其他學科不同,留學美國的學者相對來說少得多。同時,法律雖然靠語言文字統治社會,但法律的語言對社會多數人來說卻往往是天書。作為一個很早就立志留美,也真的在美國待了三年,而且愛現愛寫的人,我確實很希望藉由這本書,讓人們看看我,也讓我聽聽讀者的回應。
對於法律圈,無論是資深的師長、實務先進,以及剛剛入門的學生,這本書中的一些想法,應該是兼具挑戰性與參考性的。在學術思維方面,美國的法學在法律現實主義(Legal Realism,亦有譯為「法律唯實主義」者)的影響下,論述與思考的模式大大不同於深陷德國釋義學傳統的我國主流。而我又偏偏喜歡各種非主流,顛覆性的美國法律學派,甚至深信批判學派所謂的「法律即政治」。在美國撰寫札記時,總是期待著拿些深具批判性與現實性的思想,來敲擊台灣的法律學。而對初學者來說,除了讓他們瞧瞧「留學美國是什麼樣子」外,更可以給他們另一扇窗子,了解「原來法律也可以這樣學這樣用」。
對於圈外人而言,我則試圖讓讀者看看更有切身感、現實感的可親法律論述。誰說法律人寫的東西,就一定是無血無肉無情無義?法律與社會的價值、權力互動如此密切,為何卻讓一般人(即便是大學程度以上的知識份子)無法親近?我在美國深深感動於法律論述與社會結合得多麼緊密—電視新聞與報紙媒體充斥著法律評論,政治與社會事件更是無一不與法律論述有密切關聯。在那個環境中,法律是活生生的,法律人更是熱情到具有侵略性。我們的法律論述一向難以跟圈外人進行有意義的對話,希望本書是改變法律論述或文體的第一部嘗試。畢竟,感動不了社會,影響不了公眾的法律論述,只能是政客與法官的禁臠,而成不了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本書把我這三年的留學札記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份「紫荊丘札記」是生活中實際體驗的紀錄—也許是上課心得、生活感受,或是時事所刺激出來的學術思考。第二部分「花城偶得」則比較接近一個法律學人的筆記。包括時事評論、讀書心得等。經過幾年,當然有許多想法已經改變(例如,當我把美國的批判法學途徑搬到台灣,與本土的種族主義者、排外主義者對話時,我發現我竟然不自主地變得比在美國時更基進、更顛覆),有不少評論與預測其實也已經有了「後續發展」。但我仍然盡量保持札記的原貌,不更動原有的文字與想法。畢竟,這些未臻成熟的文字,忠實地反映了我當時的程度、夢想,以及可貴的青澀。
謹將本書獻給陪我一起寫下這三年回憶的愛妻少芬,以及我札記中所有題材的主角們。當然,不能忽略許多被我用電子郵件連番轟炸,強迫閱讀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