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0-05-28 22:16:44| 人氣5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基督徒的自由(二)—丁榮林牧師

聖經:加拉太5:13 路加15;3-7

  前次提到加拉太5:1說信耶穌就能享自由,但接下來保羅很鄭重的警告我們,不要忘了,莫得用自由當作肉體放縱情慾的機會(13)─別處聖經譯為“機關藉口工具”。

  法國文學家羅蘭說過一句話:“自由,自由啊!多少罪惡都因假自由之名而作”。

  最近青年流行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一、自由之定義:“我的自由不抵觸著別人的自由,才是自由;我的自由卻影響別人不自由則非自由,叫放縱”-例如在夜闌人靜時,我高興高歌一曲,致使鄰居不得安寧,這就不是自由。觀看美國與台灣同稱是目由民主國家,但二國的自由觀不同;台灣的自由已經沖昏了頭,變成太囂張放縱了,很多人藐視法律,不遵重警察;在美國警察可以打人,只要你犯法,他們的公權力絕對權威,沒有人敢向他挑戰。台灣社會如此亂象就是濫用自由的結果。

  道德觀念更是如此;最近台灣社會吸毒很厲害,援交橫行,大學生同居很普遍…我在漢民教會,這間小小的教會就有好幾個十多歲的初高中學生在同居,父母竟不敢干涉他們,只要我喜歡,就可以道樣自由亂為麼?

  二、自由的範疇:家有家教,學校有校規,國有國法,教會有教規,這是正常社會的規則,交通有交通規則,火車行鐵軌按軌道走就不致翻滾,飛機行航道按控制台之指示的航線飛行,就不致相撞,否則自由亂飛,災禍一定到。

  公務員奉公守法,可以過得穩定的生活,若濫用職權,貪官舞弊,挪用公產,像前陳總統的駙馬爺,利用總統女婿地位,無所節制,造成身敗名裂,給咱們最好的教訓。

  三、失迷的羊:路15:3-7耶穌所設的比喻,百隻羊中有一隻不肯跟隨牧羊人,不肯在羊厩裡受主人管理,偏走己路,脫離羊群,它門認依靠自己可以過活,自由自在不受管轄,何樂不為?沒想到,不久災禍臨到,陷落在死蔭山谷中哀喊,幸牧羊人尋找到,把它救回來,還是好好跟從主耶穌才能得到安全。

  我在美術館看很多人在放風箏,手牽著線索,看著自己的風箏飛得高遠地,非常興奮,突然發見一位小朋友居然哭起來,原來他抓著的線脫離他的手吹走了,宗教改革家路德馬丁寫一本書名叫“基督徒的自由”,他開頭第一句話既說:“基督徒是世界上最自由的人,因為他不受萬物的管轄;基督徒是世界上最不自由的人,因為他要受萬物的管轄”。這二句話似乎是矛盾的話,卻是真理,值得深思。

  最後齊念本日金句:“兄弟啊,恁受召是來得著自由,獨獨莫得用自由做肉體的機關,是著對仁愛和服事”。

 

台長: 九如教會
人氣(51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講台證道 |
此分類下一篇:上帝聽我們的禱告嗎?
此分類上一篇:意外的人生與靠主的人生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