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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6 22:20:17| 人氣1,084|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烈日當頭照 世態炎冷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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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藏珠璣智若水  綠蔭靜搖三乘昧
     

     自在隨風渡塵緣  笑手拈花觀音悲

 

 

 

 

每個人的內心深處總藏有或多或少不被外人所知的黑白善惡心念

性情痴愚直接 脾氣暴躁剛烈 口舌犀利鋒尖 我 非善類  

但總尚有些微良知殘存於腦顱意識之間 

慶幸 表相言行舉止 總還能懸崖勒馬自制於極端發作之前

惟 上帝所造之伊甸園裡 萬物包羅 有毒蛾 有美蝶 有鳳禽 有鷹犬

平靜安順的人生旅程 好景不常 每隔一段時間

總會遭逢如蠻荒野獸般肉弱強食沾腥舔血的煩俗瑣事 給硬生生的被摧殘毀滅

慣例似流年反覆輪迴 

弱智 無能 注定一輩子攜手如影跟隨 並朝後向未來蔓延

無膽過江的卒子  

只配 自求多福拜神謝天 

或期待 事過境遷人心不墮 而暗自竊喜 

未淪喪為魑魅魍魎 或成孤魂野鬼 

 

 

 

 

 

後記 

 前一陣子 

 正確說法 時間發生於三個星期前的週五晚間

 8:30前騎機車出門赴西門町一群友人的聚會 

 路上 近距離兩度險被同一輛公車惡意大角度變換車道給擦撞

 前方四線道又有慢速分隔島的大馬路口 雙向往來車輛高速且眾多

 公車欲轉彎卻被前車擋住而停下 我也就跟著停車向前理論 

 駕駛從頭到尾緊閉著車窗 兩人隔著玻璃雞同鴨講 雙方互嗆幹譙一番 

 最後 公車趁著我牽車停往人行道機車停車格時 快速駛離了現場

 12點左右聚會結束 回家路上 手機響起 一接竟是警員撥打過來的電話

 於是按照警員的要求轉赴派出所了解並說明狀況 原來是當賊的喊抓賊 

 這駕駛夥同公司其他駕駛與一主管 竟指控我打破公車車窗 

 獅子大開口的要我賠償車窗破裂以及營運損失共計五千元

 無端莫名被指控 我不是傻子也非腦殘智障 當然要求對方拿出具體事證 

 對方卻拒絕拿出證物也否認有危險駕駛 雙方就這樣在派出所裡再次互嗆幹譙

 我向警員陳述對方連續惡意駕駛之舉 已涉及意圖傷害他人甚至致人於死

 並聲請警員調出當時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釐清還原佐證這事實

 警員卻要我私下賠點錢和解了事 我當然一口馬上回絕這無稽的建議 

 警員見我堅持竟告訴我若不和解那就要做筆錄

 我反問警員 若你差點被車撞 對方又先行駛離現場

 幾個小時後卻指控你打破他的車窗 警員你若遇上此事 自己會怎樣處置 

 就算真的告上法院 法官也該按照證據來判決 要人賠錢也該有所憑證

 路口監視器所紀錄的真實畫面 警員你懶得去調閱 

 卻反要我在空口白話沒憑沒據下就賠錢私下和解 這有何道理

 作筆錄就做筆錄 沒啥大不了的 

 心想總該有親友在身邊當做證人比較妥當吧

 但已耗至凌晨1~2點 開口要親友此時來派出所 真是有所為難

 掙扎一番 硬著頭皮打了幾通電話請來兩位家族長輩

 他們過來了解大致狀況後 

 也都覺得對方指控的事件有著諸多矛盾疑點 

 也都認為警員處理的立場 明顯偏袒對方

 卻都想息事寧人 勸我還是和解算了 

 分析著現場情勢人強我弱 又是凌晨深夜時分  

 若我堅持繼續周旋 就算拖至白天 就算請來里長民代或議員 

 就算最後調查證實指控子虛烏有 那又能怎樣

 自己虛耗的精神體力 以及動員人力所需付出的成本代價

 肯定遠遠超過這區區五千元 

 社會現實 成年人該知道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的處世道理

 最後 當晚 當然 就在這麼不甘願也超不爽的情勢下

 付錢賠償 並簽下警員所謄寫好的一紙簡陋和解文件 

 但這整個過程 對我而言 就像人在派出所裡被公然詐財勒索沒兩樣

 覺得自己不能堅持自己的信念 十足是個孬種

 認為自己嗆聲幹譙的嘴臉 無疑像極了痞子無賴惡棍

 但社會現實 我就該當個逆來順受凡事規避遠遠閃躲的濫好人嗎

 我當然不可能乖乖安安分分的當把省油的燈

 整整忙亂了一星期 請教了幾位縣議員的助理 也查證收集了一些資訊  

 這段期間也曾數度消極的想鬆手放棄 但總不想一輩子為此背負自卑

 幾經堅持 總算完成了專為自己出征的任務

 最後彙整寫了一封公文 雙掛號寄去縣警局陳情 

 並依照議員助理所提供的建議 公文主旨內容盡量簡潔明確

 直接質疑員警辦案似有充當圍事的嫌疑

 毫無事證下強迫和解的過程 像極了在警局裡被公然詐財勒索

 事後這索賠公車車窗破裂以及公車營運損失的伍仟元

 有無報繳公車所屬公司 還是分贓後落入私人口袋成為違法不當得利

 函文後面另行附上四大張完整詳細陳述事發過程的紀錄主文

 並附上那張簡陋到不行的和解書影本

 以及住處社區警衛登記簿裡員警找上門的簽名時間影本

 同時還附上事發現場並註記附近路口監視器位置的自畫簡易地圖

 兩星期內 縣警局督察室回覆查證詢問連絡了數通電話

 最後事實證明 沒錯 就跟心中盤算猜想的情節一模一樣

 既沒任何通報紀錄 也沒報案三連單 當然也沒存置任何物證

 卻私自透過車牌查詢我的住處地址以及手機號碼

 員警在縣警局督察室裡辯稱自己是善意主動幫雙方調解糾紛

 派出所主管斥責其辦案過程明顯有瑕疵與疏失 承諾將予以行政處分

 至於那駕駛 看著數台監視器所拍到的錄影畫面 

 從公車險些擦撞我...路口停車我在車窗前理論...我牽著機車公車趁機開走...

 仍面不改色的辯解 當時 沒看見 沒察覺 車旁有我這輛機車

 卻依然一口咬定我在理論過程中徒手敲裂他所駕駛的公車車窗玻璃

 辯稱當時的確有拍照存證 也有提供給警員 但和解後就扔掉了

 聲稱先行駛離是基於自己正在執行公務 公車上仍有乘客

 下班後才赴派出所報案 而且和解後隔天一早就自行找維修廠換裝車窗 

 所以沒通報公司 以致公司沒維修通報歷史紀錄

 陪同駕駛前來的該公司經理 當場斥責他違反公司的通報規定

 至於五千元報繳單據以及開立給我的領據 時間都押在最近數日

 該經理則緩頰聲稱該筆錢於日前已報繳回公司 只是帳務作業有所延遲

 該經理客氣道歉卻撇清關係 認為這是員工下班後所為的個人行為

 五千元算是小錢 卻夠讓我在長輩面前深覺慚愧窩囊丟臉 

 那駕駛 惡質行徑還膽敢誣賴指控受害人

 猜想推論曾有多少好端端的性命 成為他公車輪下的無辜亡魂

 員警則招惹來這個十足假意的道歉場面儀式

 至於事後 

 這被行政處分的員警 將與 這安然無事的駕駛 怎麼私了 

 那我可就真的沒興趣過問

 

 

 

 

 

 

 

音樂點播 無賴正義 

  作詞 陳彥瑋、林尚德

  作曲 陳彥瑋

  演唱 趙又廷&COLOR 樂團

 

雙手緊握拳頭 張開又留下什麼
敲響命運的鐘 誰能帶走傷痛
活在被拉扯的時空

傷痕就這麼多 所以又代表什麼
等待適合的風 帶我飛越盡頭
曾經脆弱 獨自承受 傷痛

曾經愛過以後 心痛 放手 人總要學會軟弱
(墮落 失控 充滿掙扎的生活 我的 輪廓 消失只留下沉默)
曾經 活著 痛著 你也能輕鬆看透
(宿命 嘲笑 我注定是個小丑 我看不透)

我用我的無賴遮掩 謊言 從前 我太好騙
荒唐劇情 隨時都會 上演
你用你的正義對抗 可憐 善變 虛偽的世界
最後 被我 撕裂

 

曾經愛過以後 心痛 放手 人總要學會軟弱
(墮落 失控 充滿掙扎的生活 我的 輪廓 消失只留下沉默)
曾經 活著 痛著 你也能輕鬆看透
(宿命 嘲笑 我注定是個小丑 我看不透)

我用我的無賴遮掩 謊言 從前 我太好騙
荒唐劇情 隨時都會 上演
你用你的正義對抗 可憐 善變 虛偽的世界
最後 被我 撕裂

無賴戰勝了一切 胡說好幾遍 (我用無賴對抗所有欺騙)
正義敗給了邪惡 世界多危險 (我用正義戰勝邪惡意念)
如果生命真的有極限 (沒有極限)
我會衝破所有的界限 (沒有界限)
毀滅

你用你的正義對抗 
這可憐 虛偽 善變 破碎的夜 狼狽 崩潰 頹廢 天黑
最後 被我 撕裂




 

 

 

 

台長: 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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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
會說自己非善類... 其實是算善類啦!!
哈哈!!

我找到了,我是無膽過江的卒子....^^
2009-07-17 13:23:21
版主回應
哈...
平淡肯定是個善心人 
既然妳這麼說
那我就承認我是個會做壞事的善類好了
哈...

無膽過江的卒子
最大的功能與貢獻就是減少社會新聞
哈...

祝 周一 心情愉快
2009-07-24 09:22:43
不想有名字
小惡魔
小天使
總是輪番上陣

哈...
2009-07-25 19:55:14
版主回應
哈... 沒錯 這跟紅綠燈一樣 總會交換閃爍幾下
2009-07-27 17:54:08
風兔子
暴躁..剛烈...
=口= 好像看到在講我唷!

一定是天氣太熱的關係(蓋章//
2009-07-27 13:03:26
版主回應
哈... 這事跟天氣無關啦
就算冬天寒流來襲 這暴躁剛烈的脾氣依然不會變
2009-07-29 14:25:51
vsouth44
傻釦子
一氣不破終身纏
2009-08-03 13:20:57
版主回應
我想 當晚 我這一身 血氣 骨氣 傲氣 霸氣 自以為正義的氣...
應該一次就全都破了

歌詞裡說 人總要學會軟弱 我也覺得 沒錯
2009-08-03 14:47:54
平凡人
現在的社會
好像
不怎麼乾淨了~唉~
2009-08-04 15:36:48
如果是我就絕不妥協
而且當下就必須叫警察過來
不是要說人心黑,但事後反咬的大有人在
人並不是要爭到底
但是屬於自己的權益挺身護衛是沒有錯的
常年下來我體驗到,生氣要是沒有宣洩出來是會傷身的
2009-08-17 12:56:34
凱子
唉.... 台灣警員的水準普遍低落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不過版主所遇到的事情,個人也有過切身之痛;
話說大概是前年左右開車時,被在路旁割草的清潔隊人員突然一個回馬槍,以他手上的割草機割斷我車子的後視鏡
當下對發說要賠償3000了事,但我想說反正有保險,就打電話請保險公司來處理
沒想到事後卻接到保險公司說
對方去醫院驗傷,如果我們不和解賠款反而要告我們傷害....
後來為了息事寧人只好變成由我方保險公司賠錢了事;
唉... 難怪人家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只怪我沒有選擇當場拿錢和解;
讓人家回去受高人指點後反將你一軍...
以後如果沒裝行車紀錄器; 還真是沒圖沒真相
有理也說不清了;;
2011-07-18 12: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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