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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1 17:10:30| 人氣1,562| 回應5 | 上一篇 | 下一篇

該死的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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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gohblog/9338796

 

搶救受性侵孩子

555個部落格同聲疾呼 「缺不行!」串連行動邀集中

200719

花蓮吉安鄉,下午兩點半魏性男子看到6歲女童獨自在家門口玩耍,就把女童直接擄走,帶到公園企圖性侵害,一名婦人目擊趕緊上前救人卻慘遭毆打。

隨後婦人帶傷報警,警方根據地緣關係過濾嫌犯,過了3個小時魏性男子落網。不過,女童卻不知去向,阿公急翻了,騎著機車到處找人,好在沒過多久在路邉遊蕩的女童被小吃店老闆發現報案。

魏姓男子3年前才因為性侵害案件入獄服刑,因為精神疾病就醫提早假釋出獄,沒想到這回又再度犯案,被擄走的小女童飽受驚嚇,有沒有被性侵害得逞,警方還要進一步驗傷調查。

受託顧女卻性侵 惡狼判重刑」-中時電子報2008.07.18
輪流性侵女童 重判變態夫妻」-中時電子報2008.07.15
性侵親姪女 狼叔遭判5年6個月」-中廣新聞網2008.07.11
七旬老翁性侵未成年少女 遭北檢起訴」-中廣新聞網2008.07.08
尾隨性侵女童 隔3天又上門」-自由時報2008.06.30

每年實際遭受性侵害的人數約有34,300

其中兒童就有19,208

80%以上的加害者都是熟人

每天有52名兒童被性侵害

27分鐘可能就有一個孩子遭受性侵

受性侵孩子的故事

迷失的白雪公主

終於可以好好睡覺

媽媽,我好痛!

單是聽聞這些悲劇發生,我們會感到心疼、不忍,甚至憤怒不已,著急他們該怎麼辦?總有人總有方法可以幫助他們?可能也會開始擔憂悲劇會發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除了任由這些思緒在我們心中反覆著,事實上,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守護孩子遠離性侵的威脅,成為兒童保護的行動者,無論是自我學習兒保觀念、教導身邊的小朋友如何保護自己、發現有人陷入危機時立即檢舉通報、或者透過文字傳遞。所有這些日常生活中小小的舉動,都能對兒童性侵害的防治產生重要的影響力。

兒童性侵害的發生,受到傷害的不只是孩子,也重創了他們的家人,甚至是希望即時伸出援手的我們。而傷痛則是永無止境的。 

「缺我不行!」不只是一種宣誓,更是一種行動,相信有些朋友已經在默默耕耘著,我們也需要大家的聲音能夠影響更多人來關心和參與。

我們希望邀集555個部落格,象徵我我我的主動堅決,同聲疾呼「搶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

 

你,可以協助受性侵兒童!!

STEP1 支持正義聯盟,連署目標100萬人次!!

臉書連結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46637378702810#!/group.php?gid=146637378702810

STEP2 一人一信給司法院,呼籲兩大訴求。

1.請支持法官、檢察官評鑑法。

2.建立兒童專家證人制度。

司法院信箱 http://www.judicial.gov.tw/email/write.asp

STEP3 部落格串連貼紙”搶救性侵孩子,缺你不行”。

STEP4 若司法院無任何回應,不排除發起大遊行。

 

搶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行動公約

家長

我要教導孩子學習自我保護,萬一不幸受害,我願意相信他、支持他,帶領他一起接受治療。

個人

我願擔任志工,協助宣傳,或捐款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並能在必要的時候伸出援手。

老師

我願教導學生自我保護,若發現有學生受害,將通報社政單位。

警察

我願意主動偵辦性侵害案件,並在偵訊過程中保護受害者。

法官

我願意在審理案件時維護受害者的權益。

媒體

當我在報導性侵害事件時,一定避免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

企業

我願以行動贊助、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

政府

我願落實性侵害防治工作,並致力降低性侵害事件的發生。

醫護人員

我願敏感察覺遭受性侵害之受害者,盡力醫療他們,並通報社政單位提供進一步協助。

宗教

我願喚起信徒關心性侵害問題,若有事件發生,盡全力稟持公義公正疼惜原則協助受害者。

社區

我願協助建構社區安全網絡,並幫助需要的人。

藝文界

我願在創作表演上,表達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喚起更多民眾關懷性侵害防治問題。

台長: gamma y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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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殺手是個捲毛王子
來去遊行!!!
2010-09-11 21:46:17
版主回應
好!!! 哪時候遊行?
2010-09-11 23:45:17
Justy
我也好想一起參加喔!!~
2010-09-12 01:06:27
版主回應
嗯, 這位太太... 妳就安心的照顧雙圓吧~
拋頭露面的事情我們來就好! 呵呵~
2010-09-13 16:39:54
金牌殺手是個捲毛王子
聽說是9/25但是地點還不知道
2010-09-12 09:09:33
版主回應
哪裡查資訊啊? facebook嗎?
我怎麼都沒看到? ><

今天又多了兩則性侵的新聞! 啊啊啊啊啊! :@

我找到了! 駱妳講的是925白玫瑰運動嗎?
高雄也有耶! 真是太好了!
2010-09-13 17:10:53
乾媽
我們也會去參加~~因為真是太莫名其妙了

基本上我覺得 強姦就應該死刑 不然最少也要宮刑!
2010-09-13 20:36:31
版主回應
嘿嘿~ 我覺得"宮刑"這主意還真的真的很不錯!!!
2010-09-14 00:26:37
金牌殺手是個捲毛王子
我同意
我覺得強暴就該判死刑
哪還在那邊幾年幾年的
有沒有毛病啊這些寫法律條文的人
2010-09-15 14:55:57
版主回應
就是說啊!
尤其是強暴小朋友的, 那是病態, 無法根治的病態,
如果關個幾年就可以放出來, 不是讓大家又再恐慌一次嗎?
難道要等到下一個受害者出現再來處理嗎?

氣!
2010-09-15 23:05:4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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